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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擬禁售煙花

溫哥華市擬禁售煙花。(盧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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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7日訊】(記者王昱莎編譯報導)溫哥華市議員皮特.弗萊(Pete Fry)近日提出一項動議,呼籲從2021年開始禁止消費者在該城市購買煙花。議案要求從2021年起實施禁令,但其中大型公共活動將得到豁免。

動議案涵蓋以下考慮因素:
‧ 解決執法問題,並遵守任何禁令
‧ 允許在新年除夕夜(New Year’s Eve)和慶典之光(Celebration of Light)等公共活動,以及像排燈節(Diwali)等文化和宗教場合進行煙花表演。
‧ 對煙花的點燃、爆炸或引爆燃放等,需要獲得溫哥華市政府的授權消防許可證。

依據溫哥華目前的法規,限制煙花的銷售時間是每年10月25日至31日,在此期間,還有其他附加法規,違反相關法規的人將面臨500元的罰款。

儘管溫哥華市府附例規定煙花只允許在10月31日萬聖節在私人地方燃放,但難以執行,不少人在萬聖節舉行前幾個星期,便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2017年有市民發起網上簽名請願,要求溫市府禁售萬聖節煙花,並徵集到近千個簽名。

弗萊的動議指出,附近許多城市已經禁止使用煙花,包括列治文、素里、三角洲、高貴林和北溫哥華市。議案還指出,煙花爆竹可能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並對動物和遭受過槍支枝暴力的倖存者造成傷害。

2016年,溫哥華消防救援公共信息官喬納森.戈爾米克(Jonathan Gormick)告訴CBC新聞,溫哥華已經考慮了全面禁令,但出於安全原因未決定。

他說:「如果完全禁止出售,不可能讓人們停止購買煙花。這樣做將促使人們轉入地下購買非法出售的煙花和鞭炮,這些煙花和鞭炮極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責任編輯: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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