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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殼蛋禁作為液蛋原料 2020年元旦實施

食品藥物管理署30日宣布,未來蛋膜破裂、蛋液流出的「破殼蛋」將禁止作為液蛋原料。圖為示意圖。 ( PHILIPPE HUGUENG/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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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近年黑心蛋液事件頻傳,讓液蛋原料規定不明確的問題浮出檯面。食品藥物管理署30日宣布,未來蛋膜破裂、蛋液流出的「破殼蛋」將禁止作為液蛋原料,預計明年元旦上路,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之前蛋品供應商萇記、桃園元山蛋品、義進金等業者,涉嫌將回收外觀變質的劣蛋,改標或打成蛋液後賣給烘焙、團膳業者,引爆食安危機,也讓液蛋衛生標準引發熱烈討論。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最近幾年黑心液蛋事件頻傳,也讓產、官、學界重新討論液蛋標準,最後以原料的雞蛋形態進行規範,日後只能有2種蛋形,能夠作為液蛋原料,一個是蛋殼無裂痕的完整雞蛋,另外就是裂殼蛋,就是殼雖破裂,但殼膜完整且內容物無漏出的蛋品。

為確保液蛋產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液蛋衛生標準草案」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草案」兩項草案。「液蛋衛生標準草案」明訂液蛋原料蛋殼必須完整、無外在污垢。已殺菌之液蛋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之液蛋生菌數必須在106 CFU/g以下。

「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草案」則要求所有蛋品需標示「殺菌」或 「未殺菌」字樣,長、寬皆不得小於0.2公分,產品外包裝明顯需標示中文警語,像是本產品須使用於生產經充分加熱或其他足以達到有效殺菌之食品,以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利。

魏任廷表示,據統計截至5月全台現今約有50幾家液蛋業者,兩項草案即日起,開始進行60天預告期,新制預計於明年元旦起實施,未來食藥署與相關衛生單位也會進行突擊檢查液蛋業者,來確保所有液蛋產品都符合相關規範。

食藥署提醒,未來違反衛生標準或未標示規定內容者,將依法開罰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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