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若多吉: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可行性研究

(印度)古若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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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在談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話題時,筆者思維倍感清晰。中共從持續了很長時間的計劃經濟體制過程中,認爲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模式不適合於社會主義的專制制度,進而採用資本主義制度的産物即”市場經濟”作爲自己發展經濟的合理理論和遵循的原則,這已經很讓人覺得費解了(就這一問題筆者先前在『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對立面之我見』一文中就有較爲詳細的闡述);何況西藏社會的意識形態與社會主義者實用主義的觀念格格不入,所以很難想象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可行性,要知道中共連它自己都沒有充分的理由證明市場經濟體制是否能在中國現行社會制度下站穩腳跟。

中共在十四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提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是一項艱巨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緊迫感;既要堅定方向,又要從實際出發,區別不同情況,積極推進。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計劃與市場兩種手段相結合的範圍、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時期、不同領域和不同地區可以有所不同。要大膽探索,敢於試驗,及時總結經驗,促進體制轉換的健康進行。”對於商品經濟甚爲落後的西藏,是否能貫徹好上述的十四大精神,是值得質疑的。如果按照西藏的經濟形勢出發,大膽探索,轉換機制,逐步健康地建立起符合西藏實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要下大力氣來解決幾個重大的實際問題。這是個大的研究課題,它包括西藏怎樣走向市場經濟、國營企業怎樣轉換機制、農牧區現存運行體制如何向市場經濟轉軌、現存的龐大行政機構如何精簡高效、怎樣將農牧民的傳統意識向實用性思維方式引導和轉變等等。這些問題也直接影響著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政策實施。本文特別提出以上諸項疑問,來研究和探討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可行性。

轉換舊的體制,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是個破舊立新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中共難免會違反“打完仗再建設”的統籌規則。繼而,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就會出現經濟秩序紊亂,社會不穩定局面。蘇聯東歐在改革過程中的經濟秩序紊亂,社會動蕩,一個特別的原因,就是沒有體現在改革過程中要堅持“先建後砸”的規則,而是“先砸後建”,結果是國民經濟中應有的聯繫和秩序遭到破壞,新的聯繫和秩序建立不起來,國民經濟陷入危險的困境。

中共首先要想在中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進入深切治療室對其政治制度作一番大的手術,然後再經過一段較長時期的發展(療養)過程,或許才能建立起牽強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再就是,中共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社會主義歷史上是一種開創性的事業,沒有先例可循。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雖然可以也應當吸收和借鑒,但僅僅吸收和借鑒它們的經驗是不能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有,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具有人口多、底子薄、經濟發展不平衡、商品經濟不發達等“特點”,這就更增加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所以要想在西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更顯得不可能了。

“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比起內地沿海省份要大,這是因爲在西藏打破傳統的自然經濟觀念,需要一個過程;在實現新的體制轉換方面,客觀上存在許多矛盾和磨擦,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一個過程;改革的深化將引起社會各方利益更爲深刻的調整,這有很大的阻力;中共在西藏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在經濟條件很差的條件下進行的;也由於是探索、試驗,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工作中必然會有失誤;等等,這些都需要時間,”也不僅僅是需要時間的問題。因此,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存在著很大程度的困難。根據市場經濟的經濟學價值規律,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沒有“市場”的非實用性投資。

一般情況下,因爲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必須要求有序進行。根據現代系統論的觀點,系統的有序度對於該系統的發展關係極大。如果一個系統的有序度很低或者處於無序狀態,那么這個系統就會發展遲緩甚至停滯不前;如果一個系統的有序度較高,那么這個系統就能較快發展。所謂的有序就是該系統內諸要素既有差異又按一定的秩序組合在一起。差異而有秩序才是真正的有序。建立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進行的改革的有序狀態表現爲解放社會主義生産力和發展社會主義生産力。這個改革要統一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踐中。“先砸後建”的觀念對於改革來說是要不得的,它會引起無序,所以在破舊體制建新體制所進行的過程中要堅持有序原則和“先建後砸”原則,要重在建設。解放思想觀念,也要重在建設。“只有遵循這個原則和規律,在中國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不至於落得個”門不當戶不對”,這也是相對於中國現行政治體制下而言的。就在西藏能否有序地進行社會主義市市場經濟體制是個疑問,中共很難對此有十分的把握。

在西藏,中共不能夠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走向健康化,這是因爲:

第一,中國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陰影至今仍然影響著非公(國)有制經濟,雖然公(國)有經濟開始在某些方面表像地發揮了作用,經濟活動還是受政府調節,始終形成不了要素市場,非公(國)有經濟也無法形成西藏市場行爲主體。我們都知道,非公(國)有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各種市場的形成和發展,這是因爲非(公)國有經濟的發展,可使資本市場和勞動市場相應地發展起來,並爲各種生産要素在西藏的合理流動創造必要的條件。

第二,即便有了市場行爲主體,沒有市場,市場行爲主體照樣還是被“休”了。中共在西藏的市場體系不能形成何談發展。的確,不在市場經濟體系的培養和建設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建立不起來,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內容,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否真正建立起來的重要標誌。由於西藏交通不便,地廣人稀,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長期占主導地位,市場規模極小,而且不健全,處於貨幣交換的起始階段,根本未曾形成較爲完整的規模和理論體系,市場機制的作用也沒有真正發揮出來。

第三,非國有經濟的發展有利於中共在西藏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走向市場。轉換國有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的經營機制,把企業推向市場,增強它的活力,提高它們的整體素質,這是建立所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中心環節。西藏許多國有企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生産人員與非生産人員比例嚴重失調等方面的因素,經濟效益不高,虧損面大,産值和效益成反比例發展,其根本出路在於“動真格的”。“按照國家制定的《企業法》和《國營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把企業應有的‘十四項權力’還給企業,使企業真正成爲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獨立經濟實體,使企業在市場上自由競爭,大顯身手,發展壯大”,如果這樣實踐,必將損及”國家職工”的利益,中共在西藏的市場經濟建設處於左右爲難的境地。這種困難對於中共來說,不僅僅是個過渡性問題,這需要待到中共專制體制在一定社會條件下逐步形成政治制度優良化後,才有可能做到。在健全的社會保障體制未形成之前,在勞動力市場未形成之前,在經濟中沒有新的、收益更高的就業機會出現的情況下,特別是在企業都爲國家所有、人們把一切經濟利益受損失的問題(包括失業問題)都算到國家、政府頭上的情況未改變之前,在西藏大規模地“動真格的”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對於個別不稱職的人員,動動”真格的”相對來說還容易,但是要搞企業破産,成批地解雇沒有犯錯誤的職工,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都將是個難題,並且可以說是個”政治問題”,甚至會産生敵對情緒。而發展非國有經濟,假如在非國有經濟得到發展的情況下,可以在許多方面爲國有企業的改革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爭取到更多的時間。樂觀地說,是可用提供經濟補償的辦法緩解利益矛盾。中共要想減少對國有企業改革的阻力,一個基本的辦法就是對既得利益受損失的人盡可能地進行一些補償。這種補償可分爲兩種:一種是收入補償;另外一種是機會補償,即爲人們提供新的獲利機會,使其在脫離舊體制之後能在新體制下找到發揮自己作用和獲得經濟收入的新的職位。收入補償的前提是有新增收入,機會補償的前提是有新的機會,這些都有賴於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增長,有賴於西藏國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和西藏財政狀況的改善。假如非國有經濟得到發展,正好可以起到在國有經濟持續增長的勢頭,增加財政收入、提供新的就業機會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將非國有經濟的發展所帶來的新增國民收入的一部分,用來作爲體制改革所需要的補償資金讓那些從國有經濟體制中轉移出來的職工能在非國有經濟中找到新的、甚至是收入更高的就業機會,人們就可以用新體制下的收入自動地補償對舊體制的改革給他們造成的損失。總之,如果非國有經濟能進一步發展,可以使中共完全依靠自己經濟中新成長起來的經濟成本所提供的新增國民收入,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避免社會動蕩,實現舊體制向新體制的平穩過渡。然而,由於中共的現行政治對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限制,別說西藏,就是在中國內陸也無法避免這一體制通病所帶來的停滯效應。

第四,如果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要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這是因爲上層建築必須與經濟基礎相適應,這是任何社會形態必須遵循的一條基本規律。然而中共卻很難做到這一點,因爲中共的政治體制改革就意味著政權的崩潰,所以中共是無法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五,因爲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受限,西藏人民將無法真正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在加上西藏歷史上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觀念的影響,西藏人民舊有的一些行爲方式、傳統觀念和傳統習俗同市場經濟的需求和條件是不相適應的。

雖然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對西藏傳統經濟會産生一些衝擊,但這是通過強制性來實現的。我們看一看西藏面臨的市場經濟趨勢就可以清醒地認識到這種衝擊的存在是假像的,同時是短暫的,這是因爲:

(一)市場經濟要求打破地區分割,實現某種程度跨地域、跨範圍的統一大市場。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建立起全國統一大市場。西藏同其他各省市一樣,都需要從各自不同的條件出發,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徑,逐步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同時,中國已進入了世貿組織,西藏也面臨著中國入世後進入國際大市場的形式。當前,西藏的市場還處於初級發育階段。其特徵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生産力水平低下,物質生産能力差,使西藏綜合經濟實力處於最低水平。二是商品生産不發達,工業企業始終在不景氣的低谷徘徊,農牧業發展良好,但農畜産品的綜合商品率較低。三是改革開放使商品經濟蓬勃發展,但由於受前述生産力和商品生産的影響,加上有自然地理等艱難經濟環境的嚴重制約,先天不足的商品經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脆弱性,目前還是一種初級淡薄的商品經濟。四是生産體系不健全,市場功能微弱。五是流通渠道單調,等級市場及邊貿市場間未形成有機高效的溝通網路。

(二)一般來講,市場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通過市場進行。特別是通過市場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通過市場實現以市場形成價格爲主的價格形成機制,通過市場導向實現産業政策的合理調動和供給與需求的及時協調等,是市場主要功能作用的體現。從西藏現階段的市場狀況看,要實現這些有效的功能作用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首先是企業還沒有落實經營自主權,還沒有實現轉換經營機制,更沒有真正成爲市場的主體,其經營活動及所有的經及行爲就談不上通過市場去進行。其次是市場發育程度低,市場體系不健全,市場應有的功能作用無從發揮。再次是改革不配套,或各有關部門配套改革步伐參差不齊,互相掣肘牽制,難以形成有序的市場作用範圍。如勞動用工權與社會保障方面,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化解了市場功能作用。

(三)市場經濟要求塑造新型供需關係。由於西藏經濟環境的特殊性,使西藏市場經濟面臨的這一趨勢顯得更爲突出。不論是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體制還是現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西藏社會供需關係靠中共絕對的指令性計劃來維繫,從指令性的生産計劃、物資、商品調入計劃,到實質上亦爲指令性的消費計劃,都形成一種固定模式,即按計劃指標組織實施社會經濟活動和消費。這完全是一種僵化的、無可選擇的人爲重復類比過程。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經濟規律受到重視。經濟效益成爲經濟活動追求的目標。經濟建設的效益原則和日益更新的消費觀念,使社會供需相適應和實現手段,逐步從計劃轉向市場。驅動這一轉變的直接社會效應,一方面是市場供給水平激發社會需要的旺盛。這在包括發展現代科技的高效型經濟建設領域和個人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高質量生活消費領域已初步顯示出市場機制的功能作用。另一方面,具有強烈時代精神的社會需求是市場得以發展和功能增強的最大推動力源,是刺激市場保障供給的基本牽引力。但西藏因爲是自給自足的傳統經濟就缺乏上述的這些要素。筆者注意到,在西藏生産力落後、商品生産和商品經濟還很幼稚的經濟狀況下,把供需雙方推向市場,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以市場導向發展新型的供需關係,是不符合實際的主觀造作趨勢。

所以,中共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不可行的,懸崖勒馬保持西藏原始經濟形態(不以破壞生態環境的代價來創造經濟增長)仍是中共最明智的選擇,這也是符合西藏地域特色傳統經濟特徵的。

原載《北京之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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