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
〈生命邏輯〉認為﹐自主是生命的根本﹐不管你同不同意﹐生命體都 是自主的﹐不尊重生命的自主性只能給生命帶來破壞。人的生命尊嚴即是 對人自主性的尊重﹐它包括人的生命存在﹑人權與自由。
幾十年來﹐中國殘暴的統治者視人的生命尊嚴如狗屎﹐長期隨意踐踏﹐ 建國初期﹐隨意折磨﹑批鬥﹑殘殺大批所謂“地富反壞右”分子﹐之後象 趕鴨子一樣隨意地趕農民進行“大躍進”﹐進“人民公社”﹐隨意控制農 民的勞動產出﹐在59-62年﹐因為過份征調農民的活命糧﹐以致人為地造 成了飢荒﹐餓死了幾千萬人(請看哈佛的〈劍橋中國史〉)﹐在“文革” 中﹐大批人被隨意定罪﹑關押﹑批鬥﹑迫害﹑毒打﹑折磨﹑殘殺﹐89年 “六四”中屠殺大批示威學生﹑民眾。
除了以上列舉的大批人的生命存在的尊嚴被隨意踐踏以外﹐長期以來﹐ 100%的中國民眾的人權﹑自由的尊嚴被隨意踐踏﹐比較典型的如“法輪功” 人士﹑異議人士被隨意迫害。
再請看一個例子﹐搜狐網有一條新聞標題為﹕“少女被關男囚室飽受 凌辱 公安局被判賠償萬元(圖)”http://news.sohu.com/35/15/ news147801535.shtml)說的是﹕1996年﹐浙江天台縣16歲少女邱彩萍因涉 嫌打人被當地縣公安局關押﹐其後邱被與20多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同拘一室﹐ 時間長達7天7夜﹐身心都受盡凌辱﹑猥褻。1997年1月1日﹐當地公安部門 撤銷監視居住決定書﹐沒有說明理由﹐于當天將邱彩萍送至天台縣法制教 育學校進行強制教育學習。邱彩萍一直被“教育”到1997年3月14日。2002 年1月11日﹐邱彩萍幾度狀告天台縣公安局的邱彩萍收到了浙江省高級人民 法院終審判決書﹐邱彩萍勝訴。歷時五年奔波雖然是勝訴了﹐你看看判決書 只是說“造成邱彩萍名譽權的損害”﹐公安局只須“公開賠禮道歉”﹐陪 償2799 75元了事。
看看﹗民眾的生命尊嚴在公安機關﹑法院眼裡是個什麼東西﹗﹗﹗
讓人不能容忍的是﹐這樣的事還沒有停止﹐殘暴的中國政府還在不停 地迫害“法輪功”﹐異議人士﹐宗教團體﹐抗議的農民﹑工人﹐揭露真相 的新聞記者﹑工作者等等﹐還在阻撓人權自由立法。
中共不但不對過去的殺人事件認錯﹐而且還禁止人們研究“文革”等 中共的殺人史。
過去一個個死屍都化作了一個個數字﹐並慢慢地被人遺忘了﹐而殺人 者﹐還逍遙自在﹐還在揮舞著已沾染斑斑血跡的屠刀﹐時常還有一灑鮮血 濺上報章。
為什麼會這樣﹖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民眾自己﹐因為民眾把自己的生命 尊嚴看得太賤﹐所以讓殺人者有機可乘。所以要終止中共這樣的殺人史﹐ 必須重塑生命的尊嚴。
“天安門母親”去搜尋上一次較大規模屠殺事件--“六四”事件的 死者的名單﹐就是要讓我們把死者的名字記起﹐把生命的尊嚴拾起﹐讓這 生命尊嚴的光輝照亮殺人者猙獰的面孔﹐讓中國民眾的生命尊嚴從此一點 一點地重塑。
在這樣的光輝照耀下﹐我們將會更有信心地向殺人者追討生命的巨債﹐ 更有信心地討回自己生命的尊嚴﹐進行人權﹑自由立法。
我們不單應為“天安門母親”角逐“諾貝爾和平獎”投一票﹐而且需 要加入到“重塑生命尊嚴”這樣的行動中去。
(2002.2.2于中國大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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