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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審議國營事業預算案,備受矚目的五項有關台灣高鐵案表決,朝野各有輸贏,五項提案共通過兩項,其中台灣高鐵公司最在意的提案-台灣高鐵未公佈工程承包商相關明細前,郵政儲金不得再撥貸款給高鐵案,獲得通過。
據中央社6月14日報導,立法院今天審議九十一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經上午朝野協商後,仍有十八項提案須表決,有關高鐵的六項提案,在民進黨團同意在野黨所提,高鐵若營運失敗,原始股東不得參與高鐵沿線土地開發及通訊工程案後,高鐵部份須表決的提案剩下五項。
院會在中午開始表決十八項提案,但因表決器多次故障,會議也多次中斷延宕,有關高鐵部份的五項提案,朝野各有輸贏,共通過兩項提案,三項不通過。
通過的兩項提案分別是:
一、台灣高速鐵路尚未公佈工程承包商的相關明細前,郵政儲金不得再撥貸款給台灣高鐵公司。
二、有鑑於政府投資台灣高速鐵路,及對其進行財務保證的總財務高達百分之八十六,台灣高鐵公司必須公佈工程承包商的發包金額,承包工程項目等相關明細,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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