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大紀元9月7日訊】原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因為受賄,星期五被北京市法院判處13年徒刑。据中紀委今年四月的一份通報說,王樂毅身為海關總署副署長,分管打擊走私工作并任全國打私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卻濫用職權、干擾下屬海關正常執法,甚至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大搞權錢交易;這是一樁以權謀私的典型案件。(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