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火速通過抗疫新法案 在野黨批走向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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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祝蘭德國報導)11月18日星期三,德國國會和聯邦參議院火速通過了針對傳染病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正案,把口罩義務、社交距離等都納入法律條文中,並且立即交付聯邦總統簽署,打算第二天就能生效。在野黨激烈批評,認為這是史上對公民基本權利限制最大的法案,甚至是走向獨裁。數千名至上萬名民眾在柏林舉行多個大型集會抗議活動,警方甚至動用了高壓水槍對付抗議者。

當天,德國國會和聯邦參議院通過了執政黨的申請,即德國依舊處於今年3月啟動的「全國範圍瘟疫狀態」(Epidemische Lage von nationaler Tragweite)。在這種情況下,聯邦衛生部有權做出應對傳染病的措施,而無需經過國會。

15個具體措施被寫進法律中

這次通過的法案中,比較引人注目的是對《傳染病防治法》第28條增加了一個條款,即§28a。該條款具體列出了15條「必要保護措施」。

只要聯邦議會確定,德國處於全國性瘟疫狀態,為了對抗中共病毒(Coronavirus SARS-CoV-2),這些措施都可以作為「必要的保護措施」。其中就包括私人和公共領域的出門限制或接觸限制、公共場合保持社交距離、口罩義務、禁止或限制商業活動、禁止或限制集會和宗教聚會等等。

這些並不是必須實施的措施,而是屬於可以出台的「必要措施」。法案中還說明,這些措施的出台,必須合理,而且結合地區的具體情況等。

據悉,聯邦政府要求把這些具體措施納入法律,是因為原來傳染病防治法的第28條並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措施,從而出現了一些地方法庭推翻措施的情況,如10月份多個州政府想要實施「旅店禁令」,即來自風險區遊客必須提供陰性檢測結果才能入住。但後來幾乎所有州的法庭都把禁令推翻了。

修正案是由聯合執政的基民盟和社民黨共同提出。基民盟(CDU)政治家瑪格(Karin Maag)表示,這部法律是「緊急的,必須的」,」我們目前處於瘟疫的危機階段。」此外,她還強調,即新法案中並沒有要求市民必須打疫苗,而是讓民眾有權打疫苗。

同屬基民盟的聯邦衛生部長斯潘(Jens Spahn)發言時表示,這場瘟疫是「世紀性的自然災害」,無論做不做出政策,都會出現損失,要麼經濟、社會,要麼健康,就得衡量,哪些損失是能夠承受的。

社民黨議員巴斯(Bärbel Bas)則強調「必須減少我們的聯繫」。

在野黨狠批:德國歷史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最大限制

雖然原來的《傳染病防治法》的第28條「保護措施」中,也提到為了對抗傳染病,公民的基本權利如人身自由、集會自由、遷徙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會受到限制,但是這次把具體的措施(有些還存在爭議)直接納入法律中,讓許多批評者感到擔憂,甚至憤怒。

例如屬於在野黨的選項黨黨團主席高蘭德(Alexander Gauland)批評,這是自1949年以來,聯邦德國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最大侵犯。新法規導致民眾對政府失去信任。

他還提到,許多公民存在生存危機,擔心自己的自由,大家還得與病毒共存許多個月。公民知道這一點,也很配合。「把他們關起來,是無法接受的,這是走向獨裁。」

同樣是在野黨的自民黨黨團主席林德納(Christian Lindner)批評新法案太籠統,沒有規定具體什麼情況下用什麼措施。這新法案給了聯邦政府一張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通行證」。

今年3月德國爆發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時,國會快速通過了對《傳染病防治法》的修改法,也叫《全國範圍瘟疫狀態下公民保護法》。其中關鍵一條是,一旦國會確定,德國處於「全國範圍瘟疫狀態」,聯邦衛生部可以無需通過國會,就頒布對抗瘟疫的法規法令。

5月份,國會通過第二次修改法,也被叫做《全國範圍瘟疫狀態下第二套公民保護法》,對3月的那部新法律進行了補充。這次通過的就是第三部公民保護法。

責任編輯: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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