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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在家是否應占年假? 律師為新州人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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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隔離兩週的政策給新州勞資關係帶來了一個新問題——隔離期間應該怎樣安排員工的薪資待遇?有的政府機構員工被告知隔離期占用自己的年假,但工會和僱傭法律師對此表示反對。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新州衛生廳雇員被告知,在正常帶薪休假之外,他們可以獲得帶薪特殊休假來應對隔離期。但如果他們曾經去過一些風險較高的國家或者被外交部智慧旅行者網站(Smart Traveller)列為管制的國家,他們的隔離期將被計入年假之內。

新州社區與司法廳雇員被告知,如果他們近期曾去過中國、意大利、日本、泰國等10個國家,或者曾在那些地方轉機,那麼隔離期將計入年假之內。

智慧旅行者網站建議,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只有在去過中國、韓國和伊朗之後,才需要在返回澳洲境內後自行隔離兩週。

上述差異已經引起專家們的關注,那就是雇員會選擇不透露其旅行計劃,以避免年假被占用,把同事們至於風險之中。

Coleman Greig律師事務所的僱傭法律師麗莎·邱(Lisa Qiu)說,許多雇主和雇員都在向她諮詢隔離期間的薪資待遇問題。她認為,從中國、韓國和伊朗返回澳洲的人應該有權在隔離期間享受個人帶薪休假,就像普通病假一樣,如果個人帶薪假期用完了,雇主應該與雇員商量,讓他們休無薪病假或者在家工作。

但她表示,雇主不能強迫雇員休年假。因為從公平工作和法律的角度看,年假的意義是讓雇員休息和度假,不適用於這種雇主要求雇員在家隔離的情況。但如果雇員或雇員的家人是從那些中共病毒(武漢肺炎)肺炎病例突增而又不在政府管控之列的國家(如意大利)返回澳洲的,那麼帶薪病假將不適用。

「因為如果雇主為了降低風險,採取額外措施要求雇員在家隔離,而衛生當局並沒有這樣要求,那麼他們應該獲得薪水。否則,雇主可能會看到一些原本應該在家隔離的生病雇員冒險來上班的情形。」麗莎·邱說。

她還說,在隔離期間沒有薪水對雇員非常不利,尤其是一些負擔不起兩週時間都沒有收入的人。

新州工會(Unions NSW)支持讓雇員在家工作的政策,或者讓所有感染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的雇員享受帶薪特殊休假的政策。該機構祕書長莫雷(Mark Morey)呼籲新州政府應該帶頭「以身作則」,因為新州政府是全國最大的雇主。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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