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雲:張玉環27年冤獄僅是江西當局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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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17日訊】張玉環的人生被中共給毀了。從26歲到53歲,他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失去自由9778天。他從看守所和監獄寄出了一千多封上訴信,卻都如石沉大海。他錯過了兩個兒子的成長,未能為母親盡孝、為父親送終。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在重審案件後宣布張玉環無罪,將其當日釋放。張玉環回到村裡,一無所有。前妻宋小女談到追責一事:「我也要追究他們,因為他們害了我們全家」。

張玉環的冤案暴露了中共司法多方面的黑暗:其一是刑訊逼供,張玉環被屈打成招,過後即翻供,下跪求情也無人理睬;其二是法律程序的重大漏洞,例如在2001年對張玉環極為重要的終審刑事裁定中,竟然沒有律師為他辯護;其三是官官相護,草菅人命。張玉環及家人從始至終喊冤叫屈,奔波申訴,卻付出了白白服刑近27年的巨大代價!

因此,張玉環獲得「平反」,並非所謂「正義遲到」,而是中共玩弄法律殘害人民的新證據。

據媒體報導,在等待二審的六年裡,張玉環在看守所經常絕食,砸門喊冤,兩次自殺獲救。張玉環的大哥張民強每次探監都會給弟弟帶去一百個信封和一百張郵票,讓他每週給相關申訴單位寫一封信,因為「也許這個禮拜不寫,這個禮拜就可能錯過了哪位好心的檢察官或法官」二十多年來,張民強每個月都要去法院,最多的時候一個月去了6次。

這幾個事實令人心碎!張玉環及其全家所承受的,是永遠無法彌補的痛苦和遺憾。江西省高院向張玉環道歉,卻沒有立刻宣布追責,那還得靠張玉環自己去努力。這更顯出官方的冷酷和荒謬。

張玉環及媒體都表示,希望悲劇不再重演。這個希望如何成真?

71年來,中共司法製造了多少冤案,枉殺多少無辜?文革期間,林昭、沈元、遇羅克、劉文輝、陸洪恩、張志新等大批政治犯被槍決,所謂「反動言論」都是真知灼見。多年後,中共宣布他們「無罪」。沒有任何官員因為剝奪他們的生命而承擔責任。黨的「錯誤」就堆積在累累白骨和冤魂之上。

1990年代,21歲的聶樹斌、18歲的呼格吉勒圖作為刑事犯被執行死刑,這兩人分別在行刑後21年和18年後被證明無罪,親屬痛不欲生。網上流傳,聶樹斌之所以被迅速處死是因為要用他的器官替某名人續命。

1998年12月,前新華社記者高勤榮因揭露山西運城水利工程造假被逮捕,1999年以「收受賄賂、詐騙和介紹賣淫」的罪名被判刑、被囚禁8年。高勤榮拒絕認罪,他在獄中至少寫了768封申訴信,發送至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全國人大、山西省高院等部門,但是無果。這些部門甚至稱沒有收到過他的信。

1999年7月,中共發動鎮壓法輪功,自此,法輪功學員所有維護信仰的言行都被視為「破壞法律實施」,數百萬人次被非法綁架和關押,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判刑,至少4千多人被迫害致死。這些冤案都是由中共政法委、公安、法院、檢察院、監獄及喉舌媒體等部門聯合打造,目的是壓制信仰和言論自由、維持暴政統治。

2004年12月27日,高智晟律師和另一位律師調查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案,兩人到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呈交材料,被一名法官告知:「現在上邊有規定,凡是涉法輪功的案件一律不受理,並且不出具任何手續。」隨後,立案庭的一名法官說:「法院都是共產黨的,法律也是共產黨定的。」

2016年9月13日,余文生等四位律師在天津為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進行無罪辯護,當庭指出,打壓法輪功是「法律被利用來犯罪的現實」,「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我們所做的努力,也是在迎接這一時代即將到來的現實——法律必將回歸正義。」

2019年7月29日,中國知名人權活動人士、「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以「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黃琦的母親蒲文清曾進京上訪,要求當局釋放兒子。她還錄製視頻講述冤情,唯願在有生之年再見黃琦一面,但是她的信件和哭訴全部無人回應。

2019年12月初,陸媒曝光,華為前員工李洪元被無理關押251天,此案水很深:華為支配公安機關,強制傳喚當事人,公安涉嫌編造偽證,檢察院配合、實施逮捕。李洪元雖僥倖獲得自由,卻無力挑戰華為。

2020年7月4日,加拿大籍法輪功學員孫茜被北京朝陽法院重判8年。孫茜的前辯護律師表示,所謂「審判」完全違反法律程序,其結果也是非法無效的,製造冤獄的所有參與者都在犯罪。孫茜於2017年被綁架,家人先後為她聘請的十多位律師大多數受到中共的威脅,被迫退出代理。

2017年1月14日,中共最高法院長周強語出驚人,稱「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

周強的表態打碎了一些人對中國法治的幻想。中共的「法治道路」,是以維護中共統治利益為前提、違反法律和正義的非法之路。黨管法律,黨領導一切。這是大陸冤案不絕的根本原因。

當前,大陸的維權律師普遍遭受了中共的嚴酷打壓,高智晟律師已被強制失蹤三年;余文生律師被判刑。中共嚴控異議人士,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且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根據該法發布通緝和瘋狂抓捕民主人士。中共的這些非法行徑都以「法律」之名、打著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旗號在進行著。

中共從未停止利用法律殘害好人。比暴虐更殘忍的,是中共自詡「偉光正」及無恥地代表14億人民。它綁架人民,禁止自由選舉,操控法律,就是要永遠掌握屠刀、宰割百姓。因此,解體中共,結束暴政,才是消除法律亂象、讓悲劇不再重演的唯一方法。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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