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強拆受害者尋釁滋事案開庭 被指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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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12月17日,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被控釁滋事案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張蘭英因在網上發布自家商品房被強拆和維權的信息再次面臨非法判刑。

自2020去年12月進京上訪被抓後,張蘭英被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已經一年了,鮮有消息傳出。根據稍早流傳出的律師不起訴法律意見書,張蘭英被起訴的所謂「犯罪事實」主要是二項:一是利用微博發布所謂「虛假言論」;二是網上一條「虛假信息」被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

2015年8月,張蘭英曾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三年,正是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當時的所謂罪證是,張利用網絡註冊「天津張蘭英7」等多個新浪微博帳戶發布「虛假言論」,散布南開區政府對其設置「黑監獄」等「不實言論」。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釋放。

這一次,當局如法炮製,稱其「 自2018年8月刑滿釋放後,利用網絡註冊『張蘭英10』等等新浪微博帳戶,發布虛假信息16,206條,散布不實言論522條」,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此外,「2020年7月14日,張蘭英通過微信,將其拆遷問題的圖片、文檔傳遞給譚秀萍等人,將拆遷的虛假信息發布至百度百家平台,虛假信息被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轉發138次,評論91次。」

旅居新西蘭的河南維權人士邢鑒告訴大紀元記者,這就是屬於對言論的打擊。所謂發布到百度平台的虛假信息,是一篇新聞報導《天津南開:一個幸福的家庭由拆遷變得支離破碎》,發布於2020年7月。

「當局把這個信息定位為『虛假信息』,這也太荒謬了,明擺著睜眼說瞎話。那篇文章中,證據是確實的、充分的,其中有兩個網頁是當局的官方網站上截的圖,而且說得確實很明白、證據充分。這也說明當局完全不講證據,罔顧事實。」他說。

據邢鑒推測,警方當時動用了很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封鎖這篇報導。因為在這篇報導發布出來之前,當時有一個貴州公交車事件,影響很大,當局有可能就是為了遮掩一些東西。

2020年7月7日中午,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一輛公交車在行駛時突然90度急轉加速,墜入虹山湖水庫,造成21人死亡(包括司機),16人受傷。當時正逢高考期間,車上載有當天高考回家的考生。

據媒體報導,事發當天上午,司機張包鋼的老宅被強制拆遷。司機薪水兩度下降至每月「一兩千元」。

邢鑒表示,「那個人也是因為強拆,跟這個案子很相似。他(政府)確實把人逼得沒有活路了。」

據他觀察,當時刪這個文章牽扯了很多人。他舉例說,「當時我把鏈接發給了很多網友,其中一個江蘇的網友將文章轉載到百度百家號上,一天之內點擊量就上萬了,評論也很多,警方找到他要求刪稿,然後把他帶走了,後來給判刑了。這個人跟張蘭英互相都不認識的,只是因為傳這篇文章。」

當時張蘭英被強制旅遊。天津警方還找到湖北棗陽譚秀萍做筆錄,同時聯繫了北京、山東等地多省的警方,刪除稿件。

邢鑒還從內部獲知消息,他被定為「通輯犯」。在張蘭英案件中,邢鑒被「另案處理」。

大紀元此前報導,張蘭英是原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紅橋分行的職工。2010年12月,她位於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美湖裡的私有商品房被非法強拆,因此走上上訪維權之路。2014年7月通過媒體公開聲明退黨。

邢鑒介紹說,「去年12月25日,張蘭英和他的父親邢望力前往北京上訪,當天晚上被天津南開區學府街派出所一個警員帶回去,帶到南開分局集中辦案區,人就沒有出來了。」

「張蘭英被關在南開區看守所,還有幾天就整一年了。當局為了製造這個冤假錯案,幾乎封死了所有的消息;其中包括她年邁老母親的情況。」

張蘭英曾告訴記者,2018年她剛出獄的時候就被警告,「一不准翻案,二不准發聲,三不准上微博,否則就抓你。現在把我微博能全封了,就是不讓我露臉,不讓我出天津市。」

張蘭英出獄後,已經憤然剃去了一頭變白的頭髮。「他們無法,我就無髮吧。」她說。

她表示,當局抓她是為了殺雞儆猴,她並不害怕,在獄中一直拒絕認罪。唯一遺憾的是父親在她入獄時不在了,她沒有盡孝。母親已經91歲了,家裡沒有人照顧老人。

截至發稿,法庭尚沒有消息傳出。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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