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入境條例 民團批閉關鎖港或變大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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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29日訊】香港立法會4月28日三讀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草案,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多個民間團體批評修訂條例有如「閉關鎖港」,擔心入境處處長有「黑名單」,可以限制包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持有人或者其他申請外國「救生艇計劃」的人士出入境香港,將香港變成大監獄。

經過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加上去年6月底實施《港區國安法》,香港政府提出《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賦權入境處處長可以限制任何人出入境香港,並加入「預報旅客資料系統」,引起極大爭議。

多個民間團體擺街站反對入境修訂條例

香港大律師公會2月11日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表示,非常關註今次修例,質疑條文賦予入境處處長明顯不受約束的權力,限制香港市民及其他人離開香港;而修例條文中無列明這種權力可以在哪些理由下行使,亦無解釋賦權的必要性,令人不安。

民間人權陣線、支聯會以及關注鎖港條例聯合陣線等民間團體,批評修訂條例有如「閉關鎖港」,擔心入境處處長有一份「黑名單」,可以限制包括BNO持有人或者其他申請外國「救生艇計劃」的人士出入境香港,將香港變成一個大監獄。

在一片爭議聲中,立法會28日在大會恢復二讀辯論修訂條例,在立法會二讀前夕,關注鎖港條例聯合陣線等民間團體星27日在入境事務大樓外擺街站,反對修訂條例,並派發傳單呼籲市民關注。

民陣質疑修例影響香港人出入境自由

參與反對入境條例修訂街站的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今次修例將會影響所有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甚至在香港工作、居住的外國人都有機會受到影響,他質疑相關修訂違反《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

陳皓桓說:「香港是國際城市裡面的外國人非常之多,或是來香港定居的外國人都非常之多,再講香港永久居民在《基本法》(之下)可享有出入境自由,大律師公會提出的質疑,或甚至是民間社會提出的質疑,那個重點在於為什麼你要突然間去修改這條條例,不讓人任意去出入境呢﹖為什麼你賦予入境處處長這麼大的權力呢?」

當局限制出入境不用向法庭申請許可

陳皓桓質疑港府今次修訂入境條例的目的,他批評港府沒有回應民間團體提出的問題,令人懷疑港府是要對付一些「黑名單」上的人士。在修例之後,限制所有人出入境的許可,不需要再向法庭申請,入境處處長已經可以有這樣的權力,陳皓桓擔心會影響香港的經濟以致營商環境。

陳皓桓說,他相信任何人都預想得到,就是懷疑犯法或有機會犯法就不讓你出境,「但是其實以往是法庭做的,現在就不用根據法庭了,不用去法庭拿任何許可就不讓你出入境,這令人擔心在香港從事商業或任何活動,或者甚至是國際社會交流都受影響,這不單影響我們普通的自由,也影響到經濟或所有其他事務,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關心這件事。」

支聯會指港人出入境自由如肉在砧板上

本身是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入境條例修訂實施後,她形容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有如「肉在砧板上」,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限制出入境自由。

鄒幸彤說,這個條例通過實施之後,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就真的「肉在砧板上」,隨便它(當局)拿走了,還要是它拿走了你都不會預先知道。你可能去搭飛機那一刻,你想登機、想Check-in了,被人通知說不可以啊,你上了入境處的黑名單。「我怎麼上了入境處的黑名單呢?不知道啊,我怎樣去將我的名字從黑名單取下來﹖不知道啊。」

鄒幸彤表示,條例草案不符合法治精神,賦權入境處處長不只可以限制旅客搭飛機,甚至乘搭火車、巴士、客船的出入境都有機會受到影響,她批評當局沒有回應各界提出的疑慮。

「你(當局)不講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只去限制人搭飛機,還可以限制人搭船、搭車、搭火車,你不講這條條例怎樣可以符合對香港人出入境自由的保障,入境處處長可以不讓任何人去乘搭任何交通工具,是不是會影響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呢?到現在我們沒有聽到過政府任何有內容的解釋。」鄒幸彤說。

質疑入境條例修訂違背法治

鄒幸彤表示,條例最違背法治的地方,是以行政手段去限制香港人或者其他有意來香港的人出入境香港的自由。今次修訂入境條例未必可以針對數以十萬計有意移民出境的香港人,不過,她認為當局有可能針對一些仍然未被拘捕的民主派人士的出入境。

「策略上去想它們(當局)的步驟的時候,名單肯定不可能包括所有移民潮的人,我覺得這個不現實,名單就肯定是一些它想針對、去留意的觀察名單的人。它擔心的人可能就是一些搞民主運動的人。」鄒幸彤說。

民間團體持續監察政府是否濫用條例

鄒幸彤表示,目前民間團體的力量,不足以推翻由建制派主導的立法會通過入境條例修訂,不過,她認為民間團體必須持續關注,就算條例通過之後,都要監察政府是否有濫用。

鄒幸彤說:「我想始終都要持續關注它(當局)怎麼用(入境修訂條例)的,它要怎樣用,要怎樣出一些細則我們未知,所以整件事未完,即是每次它是要開始濫用這件事時要看緊它、要發聲,不讓它去濫用這個權力。」

團體批附屬條例不足以限制處長權力

關注鎖港條例聯合陣線發言人鄧建華表示,對修訂條例三讀通過並不意外,他批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民間團體極力關注下,只是在附屬法例將訂明入境處處長的權力只會針對來香港的航班。

鄧建華說:「為什麼這件是大家最關注的事情,它(政府)不肯放在主體法案裡面,只是放在附屬法例呢?因為附屬法例將來要修改的話非常容易。」

保安局回應大律師公會的聲明表示,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是為了履行香港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而系統只會要求來港航班提供乘客資料,而非離港航班,又強調修訂不會影響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

(轉自美國之音,有刪節)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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