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必須廢除《最低工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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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30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Walter E. Block撰寫/原泉編譯)也許支持最低工資法的最復雜的論點,是基於壟斷(在這種情況下,壟斷者是勞動力的單一購買者)或寡頭壟斷(即潛在雇主很少)的那個論點。對這種爭論的反駁是:如果最低工資法這麼好,如果真的能把工資提高到立法規定的水平,那為什麼如此吝嗇,只提高到每小時12美元或15美元左右?為什麼不漲到每小時一百萬美元呢?那樣我們就都發財了。

基於壟斷或寡頭壟斷的考慮,可以立即駁斥這種反證法。然而,壟斷或寡頭壟斷的概念本身在理論上是有問題的;它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效用比較,這在經濟學中是大忌。

但主流經濟學家不會同意我的觀點,他們是壟斷理論的忠實擁躉。然而,即使是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意,即使它確實存在,最低工資法只適用於高薪員工,而不是那些生產力接近最低工資水平的人。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壟斷(實際上,我們從來不談論壟斷,即單一買家;我們談論的是寡頭壟斷,即幾個買家)意味著只有一家公司可以僱用你!但是洗碗工、清潔工、店員,問你「要不要來點薯條」的人,可以為成千上萬的雇主工作,而不僅僅是一個或幾個。

壟斷和寡頭壟斷都不適用於他們,他們是拿最低工資的人。同樣的情況,順便說一下,也適用於那些每小時收入50美元左右的人:水管工、木匠、卡車司機、熟練技工、修理工。也適用於醫生、牙醫和律師,他們每小時的收入在幾百美元左右,這些人也可能有成千上萬個雇主。

那麼,誰真正面臨壟斷、寡頭壟斷?那些只有少數幾個潛在雇主的人:電影演員、職業運動員、專業到只有IBM和微軟才僱用他們的書呆子。教授:全國只有4,000多所大學,我願意將其視為寡頭壟斷,並給出一個大度的詮釋。但他們的收入遠遠高於最低工資標准。

在沒有最低工資法或其它類似法律的情況下,首先是什麼決定了工資?是生產力(實際上,從技術上講,是折現的邊際收入生產力)。1920年,在最低工資出現之前,一個能夠以每小時4美元的速度為雇主創造價值的工匠往往會賺到每小時4美元。(在均衡狀態下,不會有這種「趨勢」。)為什麼?那是因為其它的小時工資都是站不住腳的,不可能長期存在的。假設這個工人的工資是每小時一美元,這樣,他的雇主每小時可以從他的勞動中獲得3美元的收入。

但一些其他雇主會樂意支付1.25美元的時薪,另一個雇主會將時薪提高到1.5美元,會漲到多少才停下來呢?為了從現在的雇主手中找到這些低薪工人並僱用他們,成本可能會接近每小時4美元。這就是為什麼加州的種植者會到墨西哥,去吸引那裡的工人為他們採摘農作物。為什麼這些工人會同意呢?这些墨西哥人,在墨西哥的工資低於他們在美國的生產力水平。

這個時薪4美元的工人的工資可能漲到7美元嗎?不,不,絕對不會,因為這意味著雇主每小時將損失3美元。如果雇主經常這樣做,將面臨破產,這根本不可持續。現在,規定最低時薪是7美元,這會提高每小時4美元的工人的工資嗎?當然不會,因為你不能通過立法來提高生產力水平。

加拿大經濟學家戴維‧卡德(David Card)和美國經濟學家艾倫‧克魯格(Alan B.Krueger)等人,在勞動力市場方面做了實證研究。他們發現,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後,低生產率工人的工資會上漲,並沒有發現失業,或失業的影響微乎其微。但在此期間,其它事情可能會發生變化,從而提高生產率水平,如協同作用的資本設備。或者說,這些研究並不是很好,它們是不可複製的,而可複製性是實證經濟學的關鍵要素。

在20世紀30年代末這項有害的法律出台前,沒有技能的黑人男性青少年的失業率和有技能的白人男性中年人的失業率幾乎是一樣的。如今,前者的失業率是後者的四倍。如果這還不能撼動你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那就沒有什麼能撼動了。好吧,也許以下兩位著名的經濟學家的話遠不足以描述今年的情況:

加里‧貝克爾(Gary Becker):「這很簡單:提高最低工資,就會使人們失業。」

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最低工資法實際上是一項規定雇主僱用低技能的人是非法的法律。」

作者簡介:

沃爾特‧布洛克(Walter E. Block)是新奧爾良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的經濟系主任。他也是智庫米塞斯研究所(Mises Institute)、胡佛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

原文:The Minimum Wage Law Must Be Repealed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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