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審理兩位天安門自殺未遂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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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林迪報導) 兩名在十一國慶期間準備在天安門廣場附近自殺的人士張理積和葉國強分別在星期三的上午和下午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官方媒體對此做了報導,但有關人士認為當局刻意隱暪事件的真像和根源。

據北京的官方媒體報導,福建人張理積為了發洩不滿,十月八號駕駛汽車在天安門廣場向車外散發傳單,並準備引爆車上的易燃物品,製造爆炸事件,但被民警制止,但據人與人權網站文章說, 張理積是福建福州人,1997年五月他的妻子和兒女被人綁架,後來他的兒子被殺害,妻子和女兒受傷, 張理積不滿當地政府對綁架事件的處理,最後絕望地選擇到天安門爆炸自焚,另外官方媒體關於此事的報導也有互相矛盾之處,檢察院方面和許多媒體都說張理積駕車時向外抛撒傳單,但據一位制止爆炸的民警則對記者說,張理積向車外抛撒的是一百元的人民幣,從互相矛盾的說法來看,該案可能還有許多內情被掩蓋。

至於北京市民葉國強,據他的哥哥葉國柱星期三晚上對本台說,他們兩家因為被強迫拆遷,幾個月來一直流離失所而且求告無門,他說在絕望的情況下,本身是殘疾人的葉國強已經多次寫下遺書準備自殺,他說他們是強迫拆遷政策的受害者,現在卻要被抓被審。

葉先生:「根本没有通知我們家屬,我已經致函公安局了,他們說讓我明天把材料帶過去,我們就是受迫害嘛!九月份已致函中央領導,没有人答覆,充份說明我們的冤情,我們的情況政府各部門没有人管。」

記者問:「你們是流落街頭嗎?」

葉先生:「我們兩家子都流落街頭。」

某拆遷戶:「他葉國強本身是殘疾人,老婆也跑了 ,現在孩子也找不著了,可能精神上各方面受了很大的創傷,政府和警察局強拆他們家,而且在大街上睡覺都經常受到警察干擾,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創傷之後,他想不開就想自殺。在中國憲法,刑法和哪一種法令也没說跳河自殺是違法的,我反而覺得這個社會是很悲慘的,自殺的人應該是受人同情的,該被判刑的是逼人的那個人,而不該把自殺的人給判了刑了。」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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