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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利不成反遭套牢例—久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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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以往僅有法人或大股東才會採用的價差套利,漸漸也在一般民眾間盛行,尤其是可轉換公司債與股票間的套利,雖然理論上套利應無風險,但是仍涉及交易制度以及融券回補等問題,投資人還是得留意其中陷阱,以免套利不成反被套牢,此次久津違約交割案也正是套利者的活教材。

據中央社3月15日報導,以往由於進行套利所需的資金龐大,而且進行套利交易費了好大一番功夫,每次操作的獲利可能僅有1%或2%,對一般投資人來說,還需扣除交易成本,其實並不划算,但是在銀行活存利率全面滑落至1%,套利的操作,理論上並無風險,因此也有不少投資人開始進行套利操作。

套利操作的種類繁多,幾乎只要是金融商品,都可以進行套利,包括可轉換公司債與股票間的套利、期貨與現貨、期貨與期貨或是同質性的股票間的套利,甚至股票與選擇權、期貨與選擇權等,只要出現價差,都具有套利的空間,例如外資最常運用的,就是在台積電、聯電ADR與現貨股票間的價差套利,只要ADR大漲,外資就可以在海外賣出 ADR,而在台北股市買進台積電、聯電股票,賺取其間的價差,或是外資在摩台指市場上放空期貨,隨後在台股現貨市場上賣出權值股,等到指數下滑後,再回補摩台指空單,也是一種常見的套利手法。

對一般投資人而言,比較熟悉且容易進行的套利操作,大多為可轉換公司債與現貨股票間的套利,大昌投顧研究員陳威名指出,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通常會訂定一個轉換價格,根據發行條件,購買可轉換公司債的投資人,可以在某一時間以轉換價格,將公司債換為股票,如果在轉換之前,該公司的股價超過轉換價格時,購買可轉換公司債的投資人,就可以先融券賣出這家公司的股票,而可轉債轉換價格與放空股票間的價差,就是套利者的獲利。

在理論上,由於購買可轉債的投資人,只要轉換時間到期,就可以換成公司股票,等到拿到公司股票後,就可以直接現券償還所放空的股票,完成套利交易,因此無論股價如何波動,對於套利者的獲利都不會造成影響,以往這種套利行為,多半為大股東的專利,大股東原本就持有許多公司股票,參加可轉債發行募集後,當股價超越轉換價格一定幅度,大股東就會先行賣出持股或是放空股票套利。

但是在此次久津違約交割案中,除了追價買進久津股票的投資人之外,進行可轉債與股票間套利者,也差一點全部變成受害者。

陳威名指出,由於一般投資人進行可轉債與現貨股票間套利,不像大股東,手上原本就持有相當多的股票,必須透過融券賣出(放空)的方式來鎖單,以目前的交易制度來看,除了平盤以下不得放空的規定外,還有一項規定就是召開股東會前 2個月,融券必須強制回補。

以此次久津案為例,約有 2萬張融券是屬於可轉債套利放空的投資人,根據原本久津可轉債發行條件,可轉債約在 4月上旬可以換成久津股票,但是久津董事會卻決議在5月28日召開股東會,因此3月20日之前,融券放空者必須強制回補,由於久津在爆發違約交割案前,股價已經飆漲一段,如單以融券放空的部分來看,幾乎都已被軋空,如果未爆發違約交割案,放空者必須強制回補,但可轉債的部分,又必須等到 4月上旬才能拿到所轉換的股票,融券勢必回補在高檔,對套利者將造成重大損失。

而久津案中,另一種導致套利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則是套利者未遵守套利的遊戲規則,套利的目的僅是賺取價差,因此在採取套利鎖單的動作後,在套利目的達到後,必須同時完成解單的動作,此次久津案中,有少數套利者,因擔心融券被軋空,採取提前回補動作,但是沒想到違約交割案爆發後,不僅久津股價暴跌,連可轉換公司債的價格也出現重挫,不僅套利不成,反而造成更重大的損失。

在微利時代,相較於單向的投資股票或期貨,進行套利交易的風險的確較低,但是投資人在進行套利交易之前,除了必須先瞭解交易制度面可能帶來的風險外,更重要的是,嚴守套利的遊戲規則,在完成套利交易時,必須同時解掉交易部位,否則風險大增,也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重大損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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