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爭論禁止政治人物主持節目案

人氣 15
標籤:

【大紀元3月2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台北3月25日報導) 台灣立法院最近正在就媒體改革問題展開討論。一項由執政黨立委提出的限制政治人物主持、製作廣播電視節目的修正案引起了有關專家的關注。

這項新的媒體改革立法修正案不僅尋求禁止立法委員擁有或者經營電視台,而且不准民選的政治人物製作或者主持廣播電視節目。台灣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日前舉行記者會,要求正在擔任電視廣播主持人或者製作者的15位民選政治人物辭職。他表示,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因為有些政治人物在操縱媒體,利用他們所掌握的節目來攻擊對手。這位曾經擔任過廣播節目主持人的立委指出,主持或者製作廣播節目的政治人物就像運動員在同一場比賽當中既參賽又做裁判員一樣,應當受到禁止。

*祈求道德專業自律*

對於這樣提案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法學界有人持懷疑態度。台灣文化大學法學院長姚思遠認為,執政黨人士要求政治人物退出媒體經營和主持、製作的立法,其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他說,“假設說希望政治人物不要參與,媒體不受政治人物操控,那絕對不可能是因為政治人物的不參與而不受政治人物的操控。政黨不參與,不表示參與的人就沒有政治色彩嘛。我覺得,目的基本上是不可能透過這個方式達到的。它能達到一些宣示的效果,宣示政府不希望政黨介入媒體的決心,可我沒辦法預見到會有任何實質的所謂政治不干預媒體的效果。”

姚思遠表示,民進黨政府不久前還提出11億元新台幣的預算案,要在媒體節目內容中間播發所謂置入式的政策宣傳,可見影響媒體的方式並不一定要直接經營或者主持、製作廣播電視節目或者其他傳播方式。

姚思遠認為,與其用法律來約束媒體從業者在政壇上發揮影響,可能不如依靠職業道德規範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有效。他還指出,新的有關提案是否符合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需要展開討論。他說,“我覺得應該要自由,政治人物怎樣參與,那是他的事情。某些事情應不應該做,政治人物應該自己去判斷。如果用法律來拘束的話,第一,我覺得有可能會過度,另外也不一定能達到什麼效果。” 姚思遠說,他相信有關台灣媒體改革的提案者在政治動機以外,不排除有其追求理想的成份,但是其中的合理性和功能性值得懷疑。他主張媒體的政論性節目也應該保持多元性,而不是某一種特定模式或者尺度。

*借鑑他國媒體原則*

台灣銘傳大學傳播學院助理教授許志嘉同意讓從事媒體工作的政治人物用行業道德規範來實行自律的看法。但是他認為,為了公正起見,政治人物不宜上廣播電視主持政論性的節目。許志嘉說,“政治人物或者媒體用自律的方式來用道德約束。但是這個(標準)可能會低一點。可是,這樣來約束的話,也許達到的效果更好。我倒贊成政治人物盡量不要去主持節目,特別是政論性節目。參加可以,來抒發意見。可是,他們如果都去主持節目,恐怕也許會影響到媒體的客觀和公正性。”

這位在台北的新聞學者認為,在台灣目前的政治現實下,人們可以在有關立法建議尚未獲得共識之前,討論如何借鑑其他國家的媒體經營和製作原則。許志嘉說,“我們不一定全盤美國化,或者全盤日本化,或者歐洲化。而是採用一個折衷方式。我覺得這是值得討論的。”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TikTok向法院提交陳述書 挑戰剝離法案
神韻藝術家的搖籃——飛天大學剪影
加州高院支持州政府 阻納稅人保護法案公投
美國五城市住房最難以負擔 四個在同一州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