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移轉不動產逃稅國稅局將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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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日表示,財政部已通過解釋令,不動產的所有人若規避贈與稅,透過第3人將不動產無償移轉特定人,國稅局未來不再輔導申報,將直接處以罰鍰。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這項規定將在7月2日正式生效,台北市國稅局也呼籲,有上列情形的民眾,應儘速自動補繳申報,以免被課處罰鍰及追究刑事責任。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經常查獲不動產的所有人,假借與第3人訂定買賣契約,再透過第3人將不動產無償移轉給自己的親屬或特定關係人,即通稱為「三角移轉案件」。

 對於類似的案件,以往國稅局在查獲時,都會先行輔導當事人申報贈與稅,如納稅義務人已經依規定輔導申報,就可免予處罰。

 不過,國稅局依據財政部通過的解釋令,如該移轉給特定人之行為,在92年7月2日以後者,國稅局不再先行輔導申報,將逕行查明後,依法處理﹔如經查明不動產所有人,的確無償轉移不動產給特定關係人,國稅局除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課徵贈與稅外,尚須處以罰鍰,並且還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追究刑事責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國稅局強調,這項規定是基於賦稅公平原則,並再次呼籲納稅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以此類不正當方法逃漏贈與稅,如已有先前行為者,請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規定,儘速自動補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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