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有關赴美簽証免面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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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忻明報導/美國國務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的編號為136100的公告對赴美簽証免面談的規定做出了說明。

公告說,國務院在加強保護美國國家安全的努力下,對非移民簽証免面談的規定做出了修改。

公告指出﹐對美國國家安全不具威脅的以下籤証申請人通常情況下可免除面談﹕

1.申請人16歲以下;
2.申請人60歲以上;
3.申請人申請以下類別的簽証﹕A-1, A-2, C-2, C-3, G-1, G-2, G-3, G-4,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 或 NATO-6 ;
4.申請人為外交官或申請屬於41.26 及 41.27條規定的官方簽証的﹔
5.申請人以往獲得的簽証已過期﹐但失效日期距此次申請日期不超過12個月﹐未違反美國移民法規﹐並且在常住地所屬的使館申請簽發同一類非移民簽証的﹔
6.申請人屬於國家利益豁免保證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公告還指出了申請人需要面談的情況﹐如未在常住地所屬的使領館申請簽証﹐曾被拒絕簽發簽証﹐有造假可能或出自美國國家安全因素考慮等。

國務院稱﹐近期實行的新措施預計會使美國各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証面談的比例大為增加。

這些新規定要求全球美國使領館從嚴審核簽証申請﹐旨在降低恐怖主義的威脅。

國務院要求各地使領館在2003年8月1日前儘快實行新規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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