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23條危机”六項建言

楊銀波(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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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震撼全球的香港“七一大游行”堪稱奇跡,其參与人數之眾、波及范圍之廣、國際呼吁之烈實屬罕見。与此同時,在大陸,由劉曉波、杜導斌等99名民主人士率先發起的《緊急呼吁中央政府中止香港23條立法的公開信》正以几何級的簽名數量緊張進行,其主稿已于7月3日遞交中共中央委員會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他們呼吁國家主席胡錦濤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采取果斷行動,順應香港民心,體諒香港民情,敦促香港立法會暫緩23條立法,或者在該法獲得通過的情況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基本法》第17條的發回權,擱置該項法律,同時,積極推進《基本法》關于“立法局議院以及特首由港人全民選舉”的立法,促使香港社會早日恢复團結穩定的民主秩序。

在“香港帶動大陸民主”的輿論熱潮下,另一批特殊身份的大陸知識分子有感于大陸多年來無數异己人士、民主人士被迫害的慘痛悲劇,針對假“國家安全”之名鎮壓推進改革的民主力量而預設的慣用罪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出了問題實質:“設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目的并不是要打擊真正的煽動暴力顛覆國家政權者,而是要為打擊非暴力、不合作的民主力量制造法律根据,因為這個罪名的設置不以煽動使用武力、推翻合法政府、對抗法律為限制,這樣一來,從理論上講,對現實政治不滿,要求政治改革的言論都成了打擊對象。”他們呼吁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違憲審查程序,廢除或修改《刑法》105條第二款(即“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廢除或修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次上書由李建強、郭國汀等16名專業律師率先發起,目前上書主稿的初稿《關于廢除或修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建議書》已定,簽名人數正在迅速增加,即將于近日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

這兩次上書我都積極參与。我之所以愿意成為這兩次上書的首批簽名者与傳播者,除緣于近三年來個人遭遇的切身感受之外,這次香港“七一大游行”帶來的震撼也對我大有所賜。具體而言有如下六項,謹作我對“23條危机”及其相關牽連內容的個人建言:

(一)23條其實就是中央政府對香港頒發的逮捕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將隨23條立法的成功而徹底失敗,香港的教訓已經明确無誤地道出了“一國兩制”在原則上的錯誤。鄧小平于“一國兩制”之后加上“港人治港”是一种隱含的權謀,是面向國際社會解釋的托詞,是一個冠冕堂皇的門面。因此,現在的台灣必須積極吸取教訓,維護現有傳統,持“‘一國兩制’必須建立在雙方民主政治的基礎之上”的立場;而作為新一屆中央政府的“胡溫吳體制”也必須從長遠利弊的角度,以大政治家的眼光來看待統一問題,“党內民主”、“三個代表”、“立党為公”、“執政為民”、“一國兩制”等觀念尚為小政治者的眼界,于國際主流政治文明差之万里。

(二)“民意高于權謀”是一种既朴素又永恒的政治方略,不管是中共最高領導層還是香港地區政府都應遵循這种方略。這次香港繼八九運動以來最大規模的游行,以及700万總人口竟有50万人參与的惊人比例,已經透視出香港民間力量的壯大和法治傳統的深厚,因此,在7月9日即將确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條例(即《國家安全條例》)之前,董建華本人無論是基于個人仕途的考慮,還是基于23條本身的不得人心,都應該向7月3日已前往北京的大陸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高祀仁授意擱置該項法律。胡錦濤也應在7月9日之前緊急召開人大常委特別會議和國務院全體會議,特別傾听香港民意代表的意見,然后把意見轉告董建華,由董建華親口向香港及國際社會表態,表明立即擱置該項法律。這個表態由董建華做出而不是由胡錦濤做出,是因為這表示香港的立法權力仍屬于香港,而不屬于中央,以示“港人治港”的嚴肅性。

(三)如果胡、董不于7月9日之前作出正面的積極回應,那么7月9日必然出現大量市民前往香港立法會阻止立法的抗議事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其信息流通相當發達,現在駐足在香港的特派記者已成相當气候,一些組織、團體、電台、報刊、雜志、网絡甚至因人員不足而臨時招聘駐香港特派記者,可以預料的是,7月9日這一天的所有動向都會非常迅速、非常完整地傳播整個世界,不管是中共中央政府還是香港地區政府都無法否認其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因此,為大局所想,政府應于7月9日之前宣布擱置該項法律,如果不惜一切代价地強行立法,那么就很可能導致一定程度的暴亂和類似1989年6月4日那樣的深遠重創,這對整個中國的未來前途都將形成巨大的壓力。如果我降低身份以“奴隸”的語气來請求政府的話,那我只能希望你們不要在7月9日那天傷害任何一個抗議者,因為大陸的官僚思維永遠無法理解香港“生命高于一切”的人權理念有多么地深入人心。

(四)23條立法的問題之所以引起如此強大的輿論風波,有香港六年來的政治問題、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歷史問題、環境問題、SARS問題等,在這一系列問題中,有些問題不光是政府施政的問題,但從媒體、民眾對政府(尤其是董建華、葉劉淑儀兩位)的大范圍不滿來看,政府必須及時反思責任,相關人員甚至還應該以相當的胸襟膽魄來反思個人的去留問題。作為香港多年來辛辛苦苦留下來的遺產,比如香港法治的概念,透明、有效、廉洁的政府以及信息的流通,國際文化的生活形態等等,都應當完整地保存下來,這一點無論是公民還是官員都責無旁貸,而官員則必須首當其沖。

(五)如果23條立法成功,那是必然的災難;如果23條被擱置,那是相當可貴的契机。政治家應該有這种遠見。因此,擱置23條除具有順應民意的普通价值之外,還具有政治意義上的特殊价值:借香港“港人治港”的重新還原,令台灣及國際社會重新衡量“胡溫新政”,其意義遠比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發行量巨大的《胡錦濤“七一講話”》大得多。同時,承認香港民間力量的巨大,并認可這种國際主流政治文明的存在方式,借此在大陸鼓勵和倡導民間力量的發展,把“香港經驗”更多地移植到大陸。對于打壓民間力量最甚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給予重新厘清和界定,重視李建強、郭國汀等16名專業律師及多名簽名人聯名遞交的《關于廢除或修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建議書》,并由此開始,真正全面啟動違憲審查程序,組織人員主動修改或廢除一切惡法,并在“呼吁大赦”的民間輿論下,切實回歸憲法所賦予的民主精神和人權理念,對所有正遭受苦難的“良心犯”一一過問,特派工作組到各地檢察机關督促對“良心犯”被冤枉處置的情況一一清理。

(六)這次香港“七一大游行”确實讓整個國際社會都見識到了香港人的厲害,香港的媒體甚至大喊“香港人万歲”、“50万人反對23”、“50万人恕吼”,我認為他們這种罕見的力量應當引起我們大陸無比的敬重。因此,我希望有“新政”之謂、也有“新政”之志的胡錦濤能盡量脫离舊體模式,親自到香港去一趟,給700万香港人真誠地鞠個躬,以表發自內心的敬意。同時,把“七一大游行”的當日盛況在大陸播出,撤消新聞封鎖,開啟新聞改革,大力抓住契机,把“党內民主”擴展到“党外民主”,在大陸一步步推行實質意義的、真正公民立場的、向國際主流政治文明靠攏的大型政治改革。

──原載《議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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