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案 調查指喉舌造假 破綻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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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2001年1月23日下午發生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天安門自焚事件”震惊中外。中國大陸官方指稱是法輪功學員所為﹐頗受外界質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經過調查證實為中共策劃嫁禍法輪功的“重大陰謀案”。繼今年5月發表第一份調查報告後﹐追查國際近日公佈最新證據﹐發現大陸官方喉舌對“自焚事件”的報道前后矛盾﹐破綻和疑點太多﹐明顯涉嫌造假。

以下為追查國際公布的主要調查結果。

一、大陸官方媒體報道前后矛盾、破綻百出

1、“王進東”“一家人”到底什么時候開始“練功”

在新華网日內瓦2002年4月24日電《天安門自焚者王進東的女儿王娟專訪》 [1]一文(以下簡稱《王娟專訪》)中,“王娟”說,“他們一家在1997年就開始修煉‘法輪功’,曾經到了痴迷的地步。”


新華社鄭州2002年5月19日電《天安門自焚事件參与者王進東的控訴》[2]一文(以下簡稱《控訴》)說,“ 隨著王進東不斷‘上層次’,他開始向家人‘傳法’。當時,年僅16歲的女儿王娟在其父‘得法’后的第四天開始接触《轉法輪》。兩年后,何海華也開始練習‘法輪功’”。


《光明日報》記者王光榮寫的《在夢魘般的日子里——原“法輪功”痴迷者王進東一家的追憶》[3] 一文中說,“1996年,王進東一家開始迷戀‘法輪功’,在……的迷惑下,一家三口迅速成為‘法輪功’痴迷者”。

中新社鄭州2002年4月8日電《天安門廣場自焚者王進東、薛紅軍追述荒唐事》[4]一文這樣寫道:“策划天安門自焚事件主謀之一的薛紅軍,對自已當初如何与王進東等人密謀到天安門廣場自焚記憶猶新。他說:‘當時我与王進東等一批“法輪功”弟子練功一年多了,從來沒有出去過“宏法”,李洪志不斷在网上發來指令,要“法輪功”弟子放下生死,走出去“宏法”,求得最后“圓滿”。這時,對于許多功友來說,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求“圓滿”已經是大勢所趨。’”


在新華社2003年4月7日發布的《王進東自述1 3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前后》 [5], 以下簡稱《自述》中介紹,薛紅軍是“王進東”的“練功”介紹人。“自焚”的發生是在2001年1月,那“薛”所稱“与王進東”等“練功一年多了”表明“薛和王”開始練功的時間應該是1999-2000年之間。

由此可見,上述五篇報導中關于“王進東”“一家人”開始練功的時間相互之間有重大出入。追查國際表示將向以上五篇報導的撰寫人及嫌疑人薛紅軍、王娟和王進東等人作進一步的取證。

2、王進東什么時候喊的口號?新華社前后報道矛盾、新華社与中央電視台錄像矛盾

在《自述》中,王進東說,“下午2點半左右,……我按下打火机,頃刻間大火把我淹沒了,我已沒時間大盤就單盤坐下,空气在大火的帶動下發出呼呼響聲,我透不過气來,心里卻很清楚目的就要實現了。這時不知警察用什么東西往我身上扑,我兩次拒絕為我滅火,一會儿又有人用滅火器噴,火熄滅了。我大失所望,站起來大聲喊道:‘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師父是宇宙主佛。’”在這里,“王進東”說他“站起來大聲喊道”,而且是“火熄滅了”之后“站起來”喊的;

中央台的電視錄象顯示,他是坐在地上喊的口號;

而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報導《“法輪功”痴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6]一文(以下簡稱《始末》)中說,“隨后,一團烈焰從這名男子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烈焰中,這名男子聲嘶力竭地叫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經之法’”。該篇報導里所說的“烈焰中”“這名男子聲嘶力竭地叫喊”与“王進東”本人的“自述”完全矛盾。

3、“王進東”身上有沒有“烈焰”?

從中央台的電視錄象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坐在地上喊口號的“王進東”身上既無“烈焰”,也無余煙,《始末》一文“隨后,一團烈焰從這名男子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烈焰中,這名男子聲嘶力竭地叫喊……”這种描述与電視錄像完全不符。

4、“王進東”身上的汽油是怎么澆上去的?

在《自述》中,“王進東”說,他們將准備自焚用的汽油裝到飲料瓶里,然后“我和劉云芳把瓶子用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穿上毛衣,外邊又穿上棉襖。隨后,我們又帶上郝惠君事先買好的單面刀片及打火机”,“下午2點半左右,我把手中早已准備好的單面刀片隔著毛衣把瓶子划破了,丟下刀片后拿出打火机。這時附近的警察快步向我走來,在和他們距离10步時,我按下打火机,頃刻間大火把我淹沒了”;也就是說,根据“王進東”的敘述,他身上的汽油是他將吊在脖子上、又用膠帶固定在腋下的飲料瓶划破后流到身上的;而《始末》一文卻說,“14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一名40多歲男子面向西北方向,盤腿‘打坐’,并將一個綠色塑料瓶中的液體不斷往身上澆。隨后,一團烈焰從這名男子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這里清清楚楚地說“王進東”“將一個綠色塑料瓶中的液體不斷往身上澆”。

無論是《自述》還是《始末》都用了很大的篇幅來敘述几名“自焚者”為如何將汽油澆在身上而煞費的苦心,兩篇報導都提到他們曾經為此經過多次試驗。也就是說,如何將汽油万無一失到澆到身上對“自焚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兩篇報導對這個重要的技術問題卻出現了完全不同的說法。

5、“王進東”兩腿中的飲料瓶從何而來?

“王進東”在《自述》中說,“我和劉云芳把瓶子用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穿上毛衣,外邊又穿上棉襖。……下午2點半左右,我把手中早已准備好的單面刀片隔著毛衣把瓶子划破了,丟下刀片后拿出打火机。這時附近的警察快步向我走來,在和他們距离10步時,我按下打火机,頃刻間大火把我淹沒了”。

《始末》一文說,“事件發生后,廣場值勤民警奮不顧身,迅速全力扑救。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4名民警首先發現40多歲的男子自焚后,立即取出滅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他身旁。一名民警冒著被烈火燒傷的危險,沖到火球前,用滅火毯蓋住男子的頭和身體,試圖熄滅火焰……不到一分鐘,几名民警連用4個滅火器,迅速扑滅了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并用值勤警務車將其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越來越多的民警沖向火焰,越來越多的滅火器噴出的白霧壓住了肆虐的火舌。僅過了一分半鐘,紀念碑北面的4個‘法輪功’痴迷者身上的火焰均被扑滅。”

根据這篇報道的敘述,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里,警察就扑滅了“王進東”身上的火焰;而根据《自述》,“王進東”“把瓶子用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在不到一分鐘且火已經點燃的情況下, “王進東”有可能將用繩吊在脖子上、用膠帶紙固定在腋下的瓶子拿下來放在兩腿中間嗎?

法輪大法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報道《央視“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承認“自焚”鏡頭有假》(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261.html)一文指稱,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2002年初曾當眾承認“天安門自焚”鏡頭有假。

該報道說,“2002年初,李玉強在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采訪王博時,曾和那里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當時有法輪功學員問她‘自焚’鏡頭的种种疑點和漏洞(尤其是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面對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強不得不公開承認:廣場上的“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補拍’的。她還狡辯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另据明慧网2003年3月8日報道《我曾看到冒牌“王進東”的另一張“自焚劇照”》(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5954.html),一名署名為“大陸大法弟子”的法輪功成員稱,他曾在《錦州日報》上看到過一張汽油瓶放在“王進東”右腿外側地上、而不是象電視里放在兩腿之間的照片:

“新聞播出的第二天,監獄為了給我們洗腦,叫犯人給我們讀《錦州日報》關于‘自焚’的報道,……我們要來報紙自己看,引人注目的是王進東那個‘打坐’的照片,兩腿散盤還高高翹起,兩手大拇指重疊,手心向里,結印孔向上,根本不是煉法輪功的動作,最重要的是右腿外側地上直立一個瓶子,和焦點訪談看到的怀抱‘汽油瓶’不一致。雖然當時還不知道慢鏡頭分析,但上述這張照片就足以知道這個王進東是個冒牌貨了。”

該報道還說,那份登有汽油瓶放在“王進東”右腿外側的地上的報紙是2001年2月1日左右的《錦州日報》。

追查國際呼吁存有2001年2月1日左右刊有“王進東”“自焚”照的《錦州日報》的民眾向提供該報,以便作進一步的查證。

6、“王進東”的頭發“自焚”時有無燒掉?

中央台“自焚”現場的錄像片顯示,站在地上喊口號的“王進東”頭發完好;《北京晚報》2001年2月16日《為了天安門的安宁–處置法輪功痴迷者自焚紀實》[7]一文(以下簡稱《自焚紀實》說,“百米速度為13秒的小楊与隊友把頭發已燒得干干淨淨的王進東抬上警車”。

在中央電視台關于“自焚”的后續報道中,躺在醫院里的“王進東”頭發已經所剩無几,而根据“王進東”的《自述》,他是“火熄滅”后喊的口號,所以不存在他喊完口號以后頭發再被燒掉的可能,那么中央台的“自焚”現場鏡頭和“王進東”頭發全無躺在醫院之中的兩個互相矛盾的鏡頭中必有一者有假,或兩者皆為偽造的鏡頭。

7、“自焚”后警車去了哪里?

在《自述》一文中,“王進東”說,“自焚”后“警車飛速駛向積水潭醫院,到醫院后我躺在急診室的活動床上……”;而《自焚紀實》文說:“百米速度為13秒的小楊与隊友把頭發已燒得干干淨淨的王進東抬上警車,風馳電掣般向位于宣武區的市急救中心駛去,后來又從急救中心轉到積水潭醫院。”

8、“王進東”不懂法輪功的基本術語

“自焚”的錄像帶和照片發表后,曾有許多法輪功修煉者指出“王進東”在天安門廣場上打坐的姿式不符合法輪功的基本要求,包括他的腿和手的姿式都不是法輪功的煉功動作,尤其是他盤腿的方式,更象是中國軍人的標准坐姿。

對此,“王進東”在《自述》中作了一些解釋。他說,“我按下打火机,頃刻間大火把我淹沒了,我已沒時間大盤就單盤坐下,空气在大火的帶動下發出呼呼響聲……”

本組織已向法輪功學員查實,法輪功中從來就沒有“大盤”的概念或說法。法輪功煉功書籍《法輪佛法大圓滿法》第三節《動作机理》(http://falundafa.org/book/chigb/dymf_35.htm)中說,“這個打坐盤腿呀,有兩种盤法……真正地盤腿,就兩种:一种叫單盤,一种叫雙盤”。

對于“單盤”和“雙盤”,該書解釋道:“單盤是你還不能雙盤的時候,万不得已采用的過渡盤法。單盤就是一條腿在下,一條腿在上。”“對這個單盤腿我們對你要求不多,我們也不要求單盤。我們這套功法是要求雙盤的……這個雙盤呢,就是把下面這條腿搬到上面來。從外面搬,不能從里面掏,這就是雙盤。”

因此,“王進東”在天安門的盤坐姿式也不是他在《自述》所稱的“單盤”,因為他的盤腿姿式并不是“一條腿在下,一條腿在上”,所以不是法輪功的“單盤”。

9、“王進東”2000年12月有沒有去天安門?

在《自述》中,“王進東”只字未提他2000年12月曾与“妻女”同上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一事,《中國青年報》2002年5月20日《王進東一家擺脫“法輪功”邪教控制前后》[8]一文說,“2000年12月19日,王家三口來到天安門廣場,一個月后王進東在自焚的地方打出了‘護法’橫幅,被我公安干警當場制止,并被分別帶上了警車。 ”《王娟專訪》一文提到這樣事時卻是這樣說的:“她(指王娟)說,2000年底,她和母親到天安門進行所謂‘宏法’,因擾亂社會治安而被關進了看守所。”也就是說,“王娟”并沒有提到“王進東”曾与她們“母女”一起去天安門。

10、“王進東”喊的是什么口號?

在《自述》中,“王進東”說他“站起來大聲喊道:‘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師父是宇宙主佛。’”《解放軍報》2002年1月27日《天安門武警官兵:自焚事件“導演”之說污蔑政府》一文說,“原三中隊六班長、現已退伍的商建國,通過電話告訴記者,那天他是廣場執勤現場領班員,親耳听到第一個自焚者點燃汽油瓶的人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經之法。’”

11、“王進東”他們“自焚”那天上午在干什么?

《始末》一文說,“23日上午,在一名‘法輪功’頑固分子的幫助下,他們購買了一箱雪碧飲料,倒掉后灌進汽油。隨后,帶上刀片和打火机,乘出租車來到天安門廣場,准備實施自焚計划。由于當天上午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新年團拜會,廣場停放車輛而暫時封閉,他們只好躲在廣場附近閑逛,到下午廣場開放后,一起經過精心預謀的惡劣事件開始實施……”

根据這個報道,“自焚”的几個人上午到了天安門,卻未能進去,“只好躲在廣場附近閑逛”,然后“到下午廣場開放后”才進去“自焚”的;

而《自述》一文卻說:“元月23日大年三十,我們7人起得很早,吃了早餐直奔劉秀芹家。進門后劉秀芹說汽油都滲出了,气味很大,無奈我再去琉璃厂買袋子,回來已是下午1點左右。

“其他几個人等不及,就決定改用飲料瓶。劉秀芹在樓下買了一箱飲料倒空后裝好汽油。我和劉云芳把瓶子用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穿上毛衣,外邊又穿上棉襖。隨后,我們又帶上郝惠君事先買好的單面刀片及打火机,每人都把身上的錢拿出來,約好2點半左右各自行動。郝惠君、陳果、劉春玲、劉思影下樓后坐出租車先走了,我和劉云芳、劉葆榮乘出租車直奔天安門廣場。車子開到人民大會堂南側停下,我們慢慢地向廣場走去。”

因此,根据“王進東”的自述,23號上午他獨自一人去琉璃厂買裝汽油的袋子了,“下午1點左右”才回到“劉秀芹”家,而其他几人顯然一直在“劉秀芹”家忙著“裝汽油”,根本就沒去過天安門。

12、陳果有沒有去接站?

《始末》一文說,“王進東”一行到了北京后,“1月17日晨,陳果按計划到北京西站接站”;而《自述》說,“到北京后,我們乘公交車到了中央音樂學院門口,陳果把我們帶到一個功友家”。按這种說法,陳果并沒有到“北京西站接站”,而是“王進東”他們“乘公交車”到“中央音樂學院門口”找陳果的。

13、“王進東”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在《王娟專訪》中,“王進東”的女儿從頭至尾都叫“王娟”,而在2001年03月28日新華网的《春風化雨融堅冰——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王進東的妻子和女儿轉化紀實》[9](以下簡稱《轉化紀實》)里,“王進東”的女儿從頭至尾都叫“王娟娟”。

一篇新聞報道中主人公的名字是報道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凡是受過正規職業訓練的記者都會非常注重這种基本要素的准确性。《轉化紀實》這篇報道長達4600多字,“王娟娟”這個名字一共出現37次,本組織認為“王娟”与“王娟娟”的差异是由于筆誤而出現的几率非常小。

14、“王進東”的“妻女”是在哪里、何時及如何“轉化”的?

在《王娟專訪》一文中,“王娟”說,“2000年底,她和母親到天安門進行所謂‘宏法’,因擾亂社會治安而被關進了看守所。此前她曾听其他‘法輪功’練習者說,一旦被關進去,就會受到殘酷的虐待,住在陰森恐怖的小牢房里。可被送到看守所后,她發現住的地方干淨整洁,周圍環境也好。特別是工作人員對待他們就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處處給予無微不至的關怀。鐵的事實教育了她們,使母女倆很快就轉化過來,并与‘法輪功’徹底決裂。”

從這里看出,“王進東”的“妻女”是在“2000年底”在“看守所”里發現這里的“環境”好、“工作人員”好,所以“很快就轉化過來”了;

可是《轉化紀實》這篇報導用了四千多字的篇幅去寫“河南省女子勞教所”如何經過“艱苦”的努力才將這“母女倆”“轉化”過來的,如先是通過“拉家常”摸兩人的思想底子,然后制定了“一人一策,重點攻關,分化瓦解,盡快突破”的“轉化”方案,將“母女倆”分開到不同的隊,還找了三名已“轉化”的“開封同鄉”幫助等等,才將“王娟娟”先“轉化”過來,然后“王娟娟”又去幫助勞教所轉化更加“頑固”的“媽媽”何海華的;

而BBC中文网2002年4月5日新聞《中國安排采訪法輪功自焚者》(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912000/19124081.stm)一文中卻說,“王進東的女儿說她進入勞改營只有10分鐘就決定放棄法輪功。”

根据BBC及中國官方的報導,2002年4月3日中國當局曾安排12家中外媒體到鄭州監獄對“王進東”等人進行聯合采訪,BBC的報導以“安排采訪”為小標題這樣寫道:“中國政府過去一直拒絕外國媒體采訪法輪功自焚案件,但是卻突然在這個星期安排外國記者采訪自焚案件生還者。

“BBC的特派記者說,中國當局讓外國記者采訪這些自焚生還者的用意,顯然是企圖向國際社會證明北京政府鎮壓法輪功的舉動是正确的。”

根据BBC的報導,“王進東的女儿”應該是當著中外記者的面說她“進入勞改營只有10分鐘就決定放棄法輪功”的。這与《王娟專訪》与《轉化紀實》中的敘述有重大的時間上的差异。

另外,据本組織的了解,中國的看守所与勞教所(西方社會有時稱“勞改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場所,里面的環境、管理制度和作息方式也完全不同。“看守所”是關押被臨時拘留或已被實行逮捕但判決書尚未下達的所謂“未決”人員,或判決已下達但正等待上訴結果的人員,從行政關系上歸各地公安部門管理;而“勞教所”是專門關押被判勞教的人員,歸各地勞教局管理。因此《王娟專訪》与《轉化紀實》這兩篇報道在地點上也有重大出入。

二、其它分析

1、新華社報道疑點

追查國際指出﹐《始末》這篇報道,是新華社第一篇關于“自焚”的詳盡報道,然而這篇報道卻未具記者名。這明顯違背了新聞報道的最基本原則。

另外,這篇報道關于“自焚”的場面有非常具體而“生動”的描寫,如“14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一名50多歲男子面向西北方向,盤腿‘打坐’,并將一個綠色塑料瓶中的液體不斷往身上澆。隨后,一團烈焰從這名男子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烈焰中,這名男子聲嘶力竭地叫喊……”,“几乎同時,在廣場東北側,一名中年婦女突然掏出包中夾裹的雪碧瓶,張開嘴猛喝几口,并將液體洒遍全身。剎那間,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四散彌漫”,“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4名民警首先發現50多歲的男子自焚后,立即取出滅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他身旁……不到一分鐘,几名民警連用4個滅火器,迅速扑滅了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并用值勤警務車將其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這樣具體而“生動”的細節,非親自在場不可能得知;然而從報道中卻看不出記者是怎樣得到這些細節的,整篇報道沒有提到任何采訪現場目擊人的線索。

2、中央台電視鏡頭疑點

針對海外內對于“自焚”發生后警察如何能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找來几十個滅火器的疑問,中國官方媒體曾解釋說這是因為在天安門巡邏的警察的警車上備有滅火器,并且一名參与滅火的警察的百米短跑速度為“13秒”。

根据《始末》這篇報道,對“自焚”的所有五人的滅火在七分鐘之內就結束了,然后警車“風馳電掣般向位于宣武區的市急救中心駛去”(《自焚紀實》)。

如果說“滅火”的警察有“13秒”的百米速度的話,那拍攝“劉思影”被抬上急救車前一聲聲喊“媽媽”的鏡頭的攝影師又要有怎樣的百米速度才能在七分鐘之內扛著攝影机在急救車到達之前從數公里以外的中央電視台赶到事發現場、作好一切拍攝准備、選好拍攝角度并在急救車開走之前搶拍到“劉思影”的特寫鏡頭?又是誰向中央電視台記者透露了有“自焚”正在發生的消息?

三、追查國際根据以上調查進展,公布了“天安門自焚疑案”第二批取證人名單,將在适當時机通過各种方式直接或間接向其取證,進一步調查。

1、《天安門自焚者王前進東的女儿王娟專訪》撰寫人新華社記者江亞平、陸大生及報導中提到的“王進東”的“女儿”王娟、“妻子”何海華;

2、《天安門自焚事件參与者王進東的控訴》撰寫人新華社記者王恒濤、 翟偉、責任編輯李東帥及文中提到的何海華的妹妹何金菊;

3、《在夢魘般的日子里——原“法輪功”痴迷者王進東一家的追憶》撰寫人《光明日報》記者王光榮;

4、《天安門廣場自焚者王進東、薛紅軍追述荒唐事》撰寫人中新社記者潘旭臨、編輯齊彬及報道中提到的鄭州監獄負責人;

5、《“法輪功”痴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撰寫人(姓名待查,中國官方未予公布)、為此文配圖之新華社攝影記者曉宇;

6、《王進東一家擺脫“法輪功”邪教控制前后》撰寫人《中國青年報》記者王海洲、《人民网》責任編輯臧文麗及報道中提到的王娟的男朋友王洋、日語輔導老師林奎成;

7、《天安門武警官兵:自焚事件“導演”之說污蔑政府》撰寫人《解放軍報》記者岳雙喜、張建軍及報道中提到的武警天安門支隊三大隊大隊長王強、原三中隊六班長、現已退伍之商建國、三中隊指導員羊泉松、支隊政委李風格;

8、《春風化雨融堅冰——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王進東的妻子和女儿轉化紀實》撰寫者新華社記者彭紅、王恒濤、李麗靜及文中提到的河南省女子勞教所第三大隊干警、四大隊大隊長王淑蘭、管教劉寶蘭、原“法輪功”練習者姚佩敏、秦銀泮和常素真;

9、《為了天安門的安宁–處置法輪功痴迷者自焚紀實》撰寫者《北京晚報》記者楊昊及文中提到的北京市人民警察學校99屆畢業生小王、民警小楊、小孔、北京二警校99屆畢業生小袁;

10、BBC新聞《中國安排采訪法輪功自焚者》撰寫者。

附錄:

[1] http://news.sol.sohu.com/16/63/news200606316.shtml

[2] http://www.people.com.cn/GB/other6902/2831/20020519/731948.html

[3] http://www.gmdaily.com.cn/gmw/flghomepage.nsf/documentview/2002-05-22-04-48256A6F002E89A448256BBF00009304?OpenDocument

[4] http://www.chinanews.com.cn/2002-04-08/26/176326.html

[5] http://www.chinaembassy.se/chn/48939.html

[6]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0010130/385804.html

[7] http://news.sina.com.cn/c/187836.html

[8] http://www.people.com.cn/GB/other6902/2831/20020520/732168.html

[9] http://news.sina.com.cn/c/218321.html

* 注:追查國際報告中所有引用大陸媒體的報道均可通過附錄中的超級聯接進行閱讀。為防止大陸媒體在本組織公布報告后刪改原文,追查國際已對報告中提到的所有報道進行存檔及拍照取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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