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整頓傳媒 收縮報刊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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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訊】胡錦濤、溫家寶上台之後,中國傳媒好像「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晴卻有晴」。一會兒傳來「三貼近」,一個兒又傳來整頓打壓傳媒的消息,看來兩派「誰勝誰負」的問題還沒有解決。

最近,中共中宣部的一份內部刊物《內部通信》以鳴鞭為職業,或者封殺、警告傳媒,或設置種種禁區。

《北京新報》被取締

6月6日,《北京新報》﹝《工人日報》的子報﹞第23版刊發了《中國的七大噁心》一文。中宣部認為:

該文對我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對我們的黨、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幹部、人民群眾、軍隊、媒體等進行攻擊,性質十分嚴重,影響非常惡劣……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清問題,嚴肅處理。全國總工會和工人日報社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盡全力收繳報紙,縮小影響範圍;決定北京新報停辦,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給予該版責任編輯開除社籍、留社察看一年處分,調離編輯崗位;給予負責審稿的主編助理行政記大過和撤職處分,調離編輯崗位;給予北新報臨時負責人行政警告處分,免去其職務……覽於北京新報錯誤的嚴重性,新聞出版總署已決定註銷該報刊號,取締這張報紙。

配發蔣介石像被「警告」

中宣部的這份內部刊物,最近就發了如下五次「警告」:

一、8月13日,雲南東陸時報副刊「邊緣地帶」專版刊發《我給蔣介石照過像》的口述文章,並配發了蔣介石的照片,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及《報紙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當天受報社領導委托的值班人員,未能把住政治關,導致這一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宣傳紀律的錯誤發生。雲南省委宣傳部、雲南省新聞出版局經研究決定,責成東陸時報社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取消「邊緣地帶」專版,並對東陸時報給予警告處分,在全省各新聞單位予以通報。

二、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所屬《南方都市報》長期違規出版:一是未經批准,擅自增版,同一期報紙在不同地方版數不同;二是在廣州地區、深圳地區違規出版發不同版本的南方都市報,造成事實上的「一號多報」,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出版單位變更出版事項的有關規定,以及《關於不得單獨發售報紙部分版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報刊管理的意見》中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2003年4月28日,新聞出版總署報刊管理司向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發出《報紙違規通知書》,要求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對南方都市報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新聞出版總署將根據整改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三、廈門經濟特區經濟研究所主管、該所與廈門信息──信達總公司主辦的《商務周刊》,近期在宣傳報道中偏離正確方向,發生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該刊今年第八期﹝4月15日出版﹞刊登《「困獸」平安》一文,違背新聞真實性原則和宣傳紀律,造成不良影響。該刊今年第十一期﹝6月1日出版﹞刊登《為了死去的階級弟兄──SARS啟示錄》一文,對我國現行的政治體制和管理體制進行不恰當的評論,再次違反宣傳紀律,該刊還違反期刊管理規定,擅自在異地辦刊。根據《關於建立違紀違規報刊警告制度的意見》第七條「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出版行政門認定的其他嚴重錯誤」,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已責成《商務周刊》主管、主辦單位十天內作出書面檢查,對該刊負責人和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並於2003年6月18日向該刊發出《報刊違紀違規警告通知書》。

四、某學術刊物今年春季號刊發了《加入世貿與我國新聞傳播業的發展》一文,提出了一些錯誤的觀點。如創立國有民辦的公共報紙,產權國家所有,由新聞評議會這樣的組織推薦人主辦,有利於在漸進的基礎上推動新聞自由的發展;黨對新聞的具體事務要不管或少管;要走出「喉舌新聞學」的誤區,造就與國際接軌的人才培養模式,重新確定培養目標等。這些觀點,同黨的新聞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相悖,是非常錯誤的。新聞媒體對此要加以注意,不要宣傳類似的觀點,不要宣傳所謂的「媒體公器論」和「第四種權力」論。要堅持做好改進領人活動和會議新聞宣傳報道,努力落實「三貼近」的要求,做好熱點新聞的引導工作,無論何時都要牢記,我們的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媒體黨的喉舌性質不能改變,黨管媒體不能變,正確輿論導向不能變。

五、近日,少數出版物刊發了一些觀點錯誤的文章,值得引起注意。某刊今年第三期刊發的一篇文章說,現在存在的許多根本性問題都可以追溯到哪個年代,種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弊病的根子都同「毛澤東時代」一脈相承,我們這些人對1949至1978年30年的歷史有兩點基本共識,即試圖根除人的私慾,培育「亡我」的一代新人以及採用貶損知識份子、將十萬知青打入社會底層改造的方式消滅工農、城鄉、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差別,是致命性的謬誤。另一刊物今年第五期刊文說,在自視為終極真理的指揮下,在非白即黑的簡單化思維方式的誤導下,中國人所飽受的人間苦難、思想壓抑、精神屈辱,決不小於上半個世紀。出版物發表這些觀點是錯誤的,對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統一思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極其不利。各聞單位一定要認真把關、不要刊發類似的文章、轉載類似的觀點,不要成為傳播錯誤思想、觀點的渠道。

中宣部還設置許多禁區:
仍然設置「沙士禁區」題

一、目前,非典疫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有關非典善後問題開始提出。近來不斷有死者家屬到法院要求立案,或到有關部門上訪,有的要求解決所謂的醫療糾紛,有的對醫院特殊情況下處理屍體和遺物的做法不滿,有的則涉及受非典影響出現的經濟糾紛,個別境外媒體記者開始鼓動死者家屬向政府提出賠償,還有些境外慈善機構以資助名義要求提供死者名單。當前,妥善處理非典善後事宜事關穩定大局,事關抗擊非典的最後勝利。覽於此事處理複雜,有關政策、法律尚在研究制定中,請各新聞單位一律不要擅自報道,對死者家屬的來訪要耐心接待,有關情況可通過內參反映。

二、近日,廣西電視台制定了《滾動字幕新聞管暫行規定》,對滾動字幕新聞的製作審查、內容範圍、新聞來源、製作程序、編輯要求以及播出標準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強調作部門要對字幕新聞嚴格把關,不准採用未經有關部門審定的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不准採用與國家法律相悖的信息;不准採用網上的流言蜚語;不准私自發布廣告信息。

嚴控「修憲」稿及包庇司法腐敗

中國傳媒抓起「修憲熱」,但中宣部的內部刊物卻對此進行箝制: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修改憲法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有關修憲的報道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未經批准,任何新聞媒體不得刊發有關修憲內容的稿件。嚴禁刊載干擾修憲、散布錯誤政治觀點的文章和信息。

中共公安、司法部門是腐敗黑點,近年來中國傳媒對此揭發很多,但中宣部不讓據實報道:

長期以來,新聞媒體對公安、司法工作進行了大量積極的宣傳報道,在推進司法公正、加強輿論監督、促進政法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來,一些媒體關於公安、司法機的批評性報道過多、過於集中,容易產生負面影響,甚至被敵對勢力和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公安、司法隊伍中的個別違法亂紀現象,不能代表這支隊伍的主流。各媒體要從嚴控制涉及公安、司法隊伍的揭露性、批評性報道,有關報道要聽取黨委政法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的意見,注意報道對問題的查處情況和整改措施,有關案件要待審結後再報道,不宜公開報道的問題可通過內參反映。重要稿件要送審,拿不準的問題要請示。嚴禁刊播失實報道,嚴禁炒作渲染,嚴防別有用心的人藉機散布攻擊污衊我們黨、國家和政治制度的錯誤觀點和言論。

節錄自9月《前哨》月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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