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天上地下,唯「我」獨尊——大集體主義批判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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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有網友說我的好多感歎的乃典型的儒家話語,這是不錯的。孔孟仁智之人格核心、忠恕之人格立場、弘毅進取的人格態度,皆不愧中國人的人格典範與道德楷模,素為我所推崇。我一直認為,只要把普遍的道德價值與特定制度所規範的行為準則區別開來,把”修身”與”治國”兩種原則區別開來(徐復觀闡述過儒家修己與治人兩種原則),古典儒學作為一套具有廣泛包容性的價值體系,與民主不僅可以相容並行,而且可以優勢互補。

但作為一種政治學說,儒學存在著一大致命缺陷:立足於理想性的揚善功能而缺乏制度性的防惡措施,同時,雖有濃厚的民本色彩,但缺乏對個體的權利、價值的關懷和強調。儒學尊君,因為君主是國家的代表和象徵,所以仍然屬於一種”大集體主義”(所謂大集體,指的是國家、民族、社會、黨、虛擬化的人民等)。

大集體主義是一切專制政治的意識形態基礎。國家主義、民族主義、法西斯主義、社會主義(有史達林、毛澤東式的前社會主義和鄧小平、江澤民式的後社會主義等不同)都是大集體主義形形色色、形異實同的變種。不論是君主專制還是黨主專制,不論是極權專制還是威權專制,都是大集體主義盛行的社會。只有大集體才具有最高最大的價值。一切與大集體相關的事物、榮譽以至象徵,神聖不可侵犯。

大集體主義視人為一種手段,認為民眾個人是微不足道的,國民與大集體的關係以大集體為中心,如林彪所說”集體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大集體主義在經濟上,表現為強化國家宏觀控制;在政治上,以大集體(黨或國家)利益為至高利益,以國家價值為唯一價值。大集體成為有著自身偏好的自主的行為主體,大集體與個人非此即彼,兩者在權力關係上屬於零和博弈,表現為大集體以不同的形式、從不同的向度侵蝕以致取消市民社會。個人的權利、自由都消失在大集體無所不在的汪洋大海之中了。

老梟在人生哲學方面受過孔孟之道的滋潤,但莊禪似乎更合我的胃口。莊與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思想,在人生態度和審美境界上則有相通之處,它們都對人生、生命、自然採取肯定的態度,都對黑暗政治採取不合作的態度,都追求人格獨立和精神自由。只不過這種獨立和自由不是通過積極、正面的抗爭而是通過審美態度去獲取,所以有時又帶有消極、逃避、自我麻痺欺騙的味道。但在自由活潑、張揚個我、強調個我、率性而行和維護人的尊嚴方面,是對儒家大集體主義的一種反動或說補充,並且與西方個人主義的一些思想款曲相通(順便說明一下,我推崇孔孟進取、弘毅、利他之崇高人格,但堅決反對把這種典範人格作為一種公共要求和治國之道;我傾心莊禪逍遙、自由、唯我獨尊的人生態度,只是對腐朽政治黑暗環境,我一面躲進審美境界中尋得人生的安慰生命的樂趣,一面又進行積極、正面、大無畏的抗爭。我是以熔鑄古今、貫通中西的國士和獨知自許的。說我是傳統儒家的士,是自由主義者,是民主志士,是當代隱士逸士,都對,又都不全面。老梟出儒入佛,亦道亦禪,非中非西,”打一物即不中”也)。

個人主義乃西方民主制度和自由主義的形而上學基礎,進入漢語語境之後,一直受到國人無意的誤讀和政治意識形態的有意曲解,成了極端自私的同義語。英-史蒂文-盧克斯的《個人主義》一書(閻克文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版),對個人主義的起源、基本涵義及在多種思想領域表現的不同形態進行了一番清晰的梳理。個人主人特別強調人的尊嚴,在個人主義十一個基本概念中,人的尊嚴被史蒂文-盧克斯放在第一位,強調單個的人具有至尚無上的價值和尊嚴。書中引用康得的話曰:

“理性的存在叫做人,因為他們的本性表明他們就是目的本身——不可被當作手段使用——從而限制了對他們的一切專橫待遇(並且是一個受尊重的對象)。所以,他們不僅僅是主觀目的,不僅僅是作為對我們有價值的行為的結果而存在:他們是客觀目的,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是任何其他目的都不可替代的目的,一切其他的目的只能作為手段為他服務;除此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不會找到有絕對價值的東西了”.

在西方,產生於歐州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是思想史上一次偉大變革,從此,人取代神成了世界的中心和天地間最高貴的存在,一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學術、道德、社會生活無不以人為出發點和最終目的。人的價值至上、人的權利至高逐漸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在中國,古代君主專制社會是天上地下唯君(國家的代表)獨尊,現代黨主專制社會則是天下地下,唯”黨”獨尊。人從來只有工具價值,不是君的工具,就是黨的工具。人文主義、人文精神本就先天不足,至今仍屬希缺資源,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則彷彿成了一種似是而非的道德評價。在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精神已成為普世價值的時代,人依然是一種手段,為了國家、民族、黨、社會及虛擬化的人民等大集體的利益,乃至為了穩定、為了大局、為了經濟發展、為了城市形象等等,國民個人不斷被要求棄私利為公益,棄小家顧大家,被要求作出各種各樣的奉獻和犧牲,包括生命在內。結果如何?別的就不說了,中共執政半個世紀,和平年代,僅非正常死亡人數就數以億計,犧牲夠巨大了吧?換來了什麼,社會依然落後,國家依然”發展中”,大多數國民生活依然毫無保障,生存環境持續惡化,社會道德瀕臨崩潰,痛苦指數逐年攀升,貧富分化、官民矛盾愈趨愈烈,中共早期許諾給中國人民的民主自由依然遙遙無期。

何以付出沒有回報,何以種下紅豆總是收穫荊棘?答案顯而易見。是建立在謊言和暴力之上的特權統治嚴重敗壞了官風士氣、社會道德,是落後的生產關係嚴重制約了生產力的發展,嚴重萎縮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創新、創造能力。由於缺乏制度的保障,一切大小集體的利益最後都會落入特權分子的腰包和口袋。黨、國家、民族、人民等大集體概念都成了黨主(古代則君主)及其統治集團藉以壓迫民眾、鎮壓異己、鞏固權力、謀取私利的工具,所謂公共利益、社會利益、國家利益,都成了特權利益的代名詞,不但不能代表民眾利益,不是每個人利益的總和,反而與民眾利益、個人利益互相對立、矛盾和衝突。

一個千瘡百孔的蓄水池是難以把水蓄滿的,進水愈多,漏洞更多更大。君不見,多少資產從全民所有變成國有、黨有,最後變成官有?君不見中國已成為官僚腐敗大國和資金外逃大國?君不見多少為國家作了一輩子貢獻的勞動者最後一無所有,絕大多數民眾淪為弱勢群體,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會財富和資源集中在不到百分之二十的特殊群體身上?

自由主義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界線,個人主義的個人利益,以不損害他人的利益為原則。所以人人珍視自由而人人自由皆得保障,人人爭取私利而人人利益皆得維護。而法西斯主義、社會主義等大集體主義恰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因為在這種社會裡,少數人的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自由是建立在絕大多數人的不自由之上的,少數人的私利暴利是依靠對廣大民眾的剝削、壓迫獲得的。專制制度造福了特權階級,其孳生、派生、衍生的恆河沙數般的社會問題,遺下無窮禍患,則要讓全社會來承擔。

國家、民族是由一個一個小民小家組成的,國家、民族利益與小民小家的利益應該是一致的。胡適之說得好:”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救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老梟補充一句:一個同胞的尊嚴受到侵犯,便是全體國民的尊嚴、整個國家的尊嚴受到侵犯。為別人爭尊嚴,就是為自己爭尊嚴,便是為國家爭尊嚴。就如《馬太福音》所言:”這些事你們作在我這弟見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為我身上”.

有人認為”犬儒主義”其實是對集體主義價值觀的一種反動,有助於顛覆專制制度的思想基礎,所以對我大批”犬儒””幫閒”、弘揚儒家理想品格的言論頗有微詞。殊不知對於專制政權的意識形態基礎,犬儒主義的消解作用畢竟作用太有限而且是負面的。不能用崇高的精神品質來要求每一個人,然而,如全社會都不存在這樣的精神道德了,被”犬儒主義”一統天下了,那也是極其危險的。而且,任何事業都需要有一批能夠”跳出來”的人,民主事業需要千千萬萬普通人、精明人的參與,但它更需要有那麼一些能夠突破超越自我”不哭家窮哭途窮”的、真正著眼於”大集體”的傻子,那麼一些貧賤不移、富貴不淫、威武不屈、敢於率性、勇於抗爭、樂於利他的傻子。對此傻子精神的境界,我雖不能至而心嚮往之。

有人問一位禪師什麼是禪,禪師答曰:寰中天子,塞外將軍。禪和自由主義都強調個人是天地間至高無上的絕對主宰。如果大多數國民都懂得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道理,如果每一個個體都是”寰中天子,塞外將軍”,天子將軍(或領袖主席)們就不能再為所欲為耀武揚威侵犯人權了,專制主義就灰飛煙滅了。

我很喜歡釋迦牟尼的莊嚴宣示”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我”的價值至上,”我”的權利至上。這個”我”,是佛陀,是老梟,也是世間每一個人,包括每一個中國人。隨著越來越多有著正常需求慾望的普通民眾從卑微瑣碎的生活中睜開眼晴挺起腰板昂起頭來,理直氣壯地維護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一個民主、自由中國終將噴薄東方!

--轉載自《北京之春》網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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