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昊:說話的權力

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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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偶爾在一本舊雜誌上看到一篇關於沉默權問題爭論的文章。贊成擁有沉默權的一方認為,沉默權是一項憲法權利,是尊重人格尊嚴的體現;沉默權符合一般邏輯,因為一個人不能反對自己;特別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公約中有沉默權的規定,中國已簽署這些公約,應當履行國際法義務,等等。反對的一方認為,沉默權不利於打擊犯罪;不確立沉默權可以貫徹區別對待的刑事政策,等等。

沉默權屬“引進項目”。在中國漫長的帝制社會中,沉默與否是由不得臣民自己作主的。要你開口時,你若沉默,會大刑侍候到讓你放棄 沉默;要你沉默“莫論國事”時,你若“妖言惑眾”,會滅了你九族的。沉默權也應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吧,因為如果允許自由處理言論,當然應該允許有不說話的權力的。

竊以為,在引進沉默權時,也該引進“非沉默權”。那就是公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自由說話的權力。當然,包括法律的界定,也應讓公 民有話語權。言論自由是人之所以為人而享有的權利,是人的標誌。如果沒有它,人就不能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如《世界人權宣言》主 張:“人人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 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中這樣寫道:“一、人人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

言論自由對於社會發展是極其重要的。中國歷朝歷代的統治者,無不希望自己王朝萬世萬歲的,但總免不了因王朝自身的問題導致崩潰的結局。專制容不得他人對統治的系統進行批評,就像一個病人忌諱醫生一樣,終將病入膏肓而無可挽救。專制總是低估了思想的力量,以為千差萬別的個人是可以用一個模子壓出來的。專制要的是奴才而不是思想者。專制以思想者的名義對真正的思想者進行“改造”。淫威之下,萬馬齊暗,統治者最終自己也堵死了得到事實真相資訊的管道。而堵塞言路的結局,有時會讓統治者鬧出《皇帝的新衣》這樣的笑話。自以為至 尊無比的皇帝在宮廷大臣、侍從、樂手浩大隊伍的陪同下,出廷巡視,一展“漂亮衣衫”,全然不知道自己身上一絲不掛。這樣盛大的作秀,因為一個小孩的一句真話而大煞風景。如果開放言路,善作新衣的騙子的把戲就不會得逞。不過,在極度專制下,無論是塗寫還是嘴巴的言論,稍有不慎是會掉腦袋的。《韓非子•說林上》中這樣記載:“紂為長夜之飲,懼以失日。問其左右,盡不知也。乃使人問箕子。箕子謂其徒 曰:‘為天下主而一國盡失日,天下其危矣。一國皆不知而我獨知之,吾其危矣。’辭以醉而不知。”箕子的醉而不知,是因為有比干被剖膛 掏心的前車之鑒。到了明清兩朝,統治者更是大興文字獄,實行揭發重賞、隱疵獲罪的政策,致使挾嫌告發、無限上綱、冤獄四起。乾隆時的 協辦大學士梁詩正說:筆墨容易惹禍,所以我在位時從不以文字與人交往,並把凡是沒有用的底稿通通燒掉,不留隱患。明清兩朝的文人中,多的是像《西湖夢尋》、《浮生六記》這樣的“性靈”文字,一些人更是鑽進故紙堆裏訓詁,以逃避殘酷的現實,許多優秀的人才在故紙堆裏 終了一生。這是個人的的不幸,也是民族和國家的不幸。堵塞言路、以言治罪,近代中國社會落後的原因可追溯到明清兩朝。

想當年,官渡之戰開打前,袁紹令陳琳起草了一篇討伐曹操的檄文,陳琳把曹操的祖宗三代都罵了個遍,說曹操的祖父曹騰是一名“傷化虐民”的宦官,父親曹嵩是一名“盜竊鼎司,傾覆重器”的奸臣,曹操是“贅閹遺醜,本無懿德”之人。而且還說:“曆觀載籍,無道之臣,貪殘酷烈,于曹為甚!”其語言何其毒也! 當這篇檄文送到曹操手裏時,曹操正患頭痛病躺在床上,曹操一面看,一面稱讚文章寫得好。看完檄文以後,他一躍從床上起來:“這篇文章把我的病都治好了。”就是這樣一個“萬惡不敕”的陳琳,曹阿瞞後來居然讓他成了自己的秘書(主簿)。曹操為何能成就一番霸業,從此事中可見一斑。國人中憎恨(或討厭)日本人的不在少數,但大家難道就不能從日本人那兒學到點什麼麼 ?二戰結束後,面對百孔千瘡的山河,日本政府曾懸賞向國民徵求治國良策,那真是不怕你多言,只恨你不言。集思廣議、群策群力,使日本 從一個戰敗國又成為一個世界上舉足輕重的國家。

在當今中國社會,政府不應只是把言論自由寫在紙上,憲法中公民言論自由的主張、政府對國際社會承諾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人權條約應該在實踐中得到廣泛有效地實現。更不能讓言論自由流於形式,是在“逗你玩”,抑或是“引蛇出洞”後“秋後算帳”。從長遠來看,開放網禁、開放報禁,于國于民於中共,都是有益無害的事情。如果言路暢通,“六四”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上訪也不會形成“潮 ”,腐敗不會像今天這樣難以收拾,中共希望的長治久安的局面也許真的能夠到來。所謂“政通人和”,政通首先應該讓言路暢通,“國情” 和“特色”不是堵截言路的理由。納天下之良言(不論是順耳的還是逆耳的)、招天下之賢士(不論是喜愛的還是厭惡的),方是興邦興國之策。掩飾真相、封鎖消息、 無情打擊異見者的管理國家的方式,在現代社會已經走到了盡頭。一個開明的執政者應該讓言者無罪,那怕是“陳琳式 ”的開罵,這樣痛快的開罵,有時也許真能治好執政者的“頭痛”。如果一個政府是真正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民主自信的政府,就不會在乎幾 個“跳樑小丑”的“污蔑”;如果一個政府居然可以被罵倒,這樣的政府倒掉也罷。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念,但我要以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力。”伏爾泰如斯說。為了這說話的權力,伏爾泰曾進過巴士底監獄。當一個國家的公民不但有保持沉默的權力也普遍有了說話的權力後,這個國家的興盛和偉大復興也指日可待了。中國要走上真正民主、繁榮、富強的道路,請從言論自由開始!

──轉載自《議報》第168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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