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司法機關 又要辦起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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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新余市黑惡勢力、綁架、傷人、致死。當地公安,檢查院,卻準備以「非法拘禁罪」起訴。並釋放了五名罪犯,這是又一起司法腐敗的骯髒交易。

在社會治安極為混亂的江西省新余市。近年來殺出一匹黑馬,就是廖志軍,譚秋平為首十名「戰士」他們為了能稱霸一方。他們以打架鬥毆為業,敲詐勒索為生。對他們殺殺打打,治安管理部門睜隻眼,閉隻眼。姑息養奸、不去剷除這股新生的惡勢力。而是等他們把別人打傷了或抓進去。其家裏的人送錢贖人。雙方斗政,更是「漁翁得利」的好買賣。誰出的錢多,誰的面子大,誰就有理而這些歹人花錢出來後,又瘋狂報復,反正出事花錢買單,這樣惡性循環,把好好端端的江南小城新余搞的烏煙瘴氣。

今年四月二十二日,譚秋平等人又閒來無事的找碴搞錢。當譚秋平看到初中同學,肖玉敏(住該市渝水區水西鎮農民)。就把八年前的同學肖玉敏叫住。肖玉敏出錢賠他上初一時肖曾打過他的帳。肖玉敏當然想不起這子無虛有的事。於是譚秋平一呼八、九個弟兄把肖玉敏先動到該市叫仰天崗的山上,把肖玉敏跪在地下,八、九個人先一頓暴打,肖同意給錢,譚秋平要5000元錢,對這飛來模禍的肖玉敏家境貧寒,只能拿出500元,這伙暴徒一聽就把肖綁架到市裡的「建設賓館」,這所賓館是他們的根據地。(近一年這個賓館已死過幾個人。又都不經官,私下解決了)把肖玉敏關在賓館六樓三個人看管,其餘的人就等第二天來分錢。當夜凌晨肖玉敏就遍體淋傷的死在三樓平台上。

譚秋平一夥在「四.二三」血案的前十天,也辦過這樣的事,只不過受害人沒死。關了幾天,家裏活動一下就放回來了。他們已把綁架、傷人、索錢、不看成是嚴重的犯罪,只是小事一件。這些「法盲」形成自然是當地公安機關「教育」的結果。而如今犯了這樣的血案,他們也許還會認為沒有多大的事。這不能怪「法盲」。

現在奇怪的新余市公安局城南警務局,對這起案子定性為「非法拘禁」。並把抓到十名罪犯放了五名,餘下的五名罪犯轉交檢查院時,定為「非法拘禁」。這明顯枉法裁決。這裡又有一起權錢交易的腐敗。他們為自己的私利。又要給中國冤案中增加新的一案。

「非法拘禁」到「綁架至死」。在他手裡變戲法似的變換出來。當問到:為甚麼先放了五個兇手?受害人的母親梁九蓮說:「這五個人家裏條件好有錢」。梁九蓮這個婦女一語道破了天機。新余市公安局辦案員,筆下生風。明明是「綁架傷害至死」的大案,到他那變成「非法拘禁」的小罪。至於那五個兇手先釋放的原因。猜想辦案員更是筆下生花。甚麼「情節輕」「立功表現」「罪證不足」……

新余市檢查院現在也按公安局照葫蘆畫瓢,非法拘禁起訴。使受害母親跑到北京,向有關部門控訴。新余市公安檢查院,司法腐敗貪贓枉法。要求上級機關對法律負責。認真調查此案中腐敗枉法的問題。糾正案子中定性,公正公平的對待「四.二三」血案中任何一個罪犯。這位失去兒子的母親說「我不知道甚麼叫正義。但該是甚麼就是甚麼。不能因為錢就胡來呀。」在這裡梁九蓮說的對。該是甚麼就是甚麼。這就是正義否則就是不正義。不正義的事就是邪惡。

我們呼籲新余市司法機關正視事實,主持正義。給冤死者一個準確的定性,更不能栽贓,對「423」血案中,兇殘的打人者,綁架著,策劃者按責論罪,決不應放縱一個觸犯刑律的人。這是一個司法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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