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司法机关 又要办起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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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新余市黑恶势力、绑架、伤人、致死。当地公安,检查院,却准备以“非法拘禁罪”起诉。并释放了五名罪犯,这是又一起司法腐败的肮脏交易。

在社会治安极为混乱的江西省新余市。近年来杀出一匹黑马,就是廖志军,谭秋平为首十名“战士”他们为了能称霸一方。他们以打架斗殴为业,敲诈勒索为生。对他们杀杀打打,治安管理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姑息养奸、不去铲除这股新生的恶势力。而是等他们把别人打伤了或抓进去。其家里的人送钱赎人。双方斗政,更是“渔翁得利”的好买卖。谁出的钱多,谁的面子大,谁就有理而这些歹人花钱出来后,又疯狂报复,反正出事花钱买单,这样恶性循环,把好好端端的江南小城新余搞的乌烟瘴气。

今年四月二十二日,谭秋平等人又闲来无事的找碴搞钱。当谭秋平看到初中同学,肖玉敏(住该市渝水区水西镇农民)。就把八年前的同学肖玉敏叫住。肖玉敏出钱赔他上初一时肖曾打过他的帐。肖玉敏当然想不起这子无虚有的事。于是谭秋平一呼八、九个弟兄把肖玉敏先动到该市叫仰天岗的山上,把肖玉敏跪在地下,八、九个人先一顿暴打,肖同意给钱,谭秋平要5000元钱,对这飞来模祸的肖玉敏家境贫寒,只能拿出500元,这伙暴徒一听就把肖绑架到市里的“建设宾馆”,这所宾馆是他们的根据地。(近一年这个宾馆已死过几个人。又都不经官,私下解决了)把肖玉敏关在宾馆六楼三个人看管,其余的人就等第二天来分钱。当夜凌晨肖玉敏就遍体淋伤的死在三楼平台上。

谭秋平一伙在“四.二三”血案的前十天,也办过这样的事,只不过受害人没死。关了几天,家里活动一下就放回来了。他们已把绑架、伤人、索钱、不看成是严重的犯罪,只是小事一件。这些“法盲”形成自然是当地公安机关“教育”的结果。而如今犯了这样的血案,他们也许还会认为没有多大的事。这不能怪“法盲”。

现在奇怪的新余市公安局城南警务局,对这起案子定性为“非法拘禁”。并把抓到十名罪犯放了五名,余下的五名罪犯转交检查院时,定为“非法拘禁”。这明显枉法裁决。这里又有一起权钱交易的腐败。他们为自己的私利。又要给中国冤案中增加新的一案。

“非法拘禁”到“绑架至死”。在他手里变戏法似的变换出来。当问到:为什么先放了五个凶手?受害人的母亲梁九莲说:“这五个人家里条件好有钱”。梁九莲这个妇女一语道破了天机。新余市公安局办案员,笔下生风。明明是“绑架伤害至死”的大案,到他那变成“非法拘禁”的小罪。至于那五个凶手先释放的原因。猜想办案员更是笔下生花。什么“情节轻”“立功表现”“罪证不足”……

新余市检查院现在也按公安局照葫芦画瓢,非法拘禁起诉。使受害母亲跑到北京,向有关部门控诉。新余市公安检查院,司法腐败贪赃枉法。要求上级机关对法律负责。认真调查此案中腐败枉法的问题。纠正案子中定性,公正公平的对待“四.二三”血案中任何一个罪犯。这位失去儿子的母亲说“我不知道什么叫正义。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因为钱就胡来呀。”在这里梁九莲说的对。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就是正义否则就是不正义。不正义的事就是邪恶。

我们呼吁新余市司法机关正视事实,主持正义。给冤死者一个准确的定性,更不能栽赃,对“423”血案中,凶残的打人者,绑架着,策划者按责论罪,决不应放纵一个触犯刑律的人。这是一个司法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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