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察官索款200萬遭拒捏造冤案

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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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安徽宿州市賽德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德公司]是位於碭山縣境內的一家民營企業,同時也是宿州市出口創匯大戶,當碭山縣的檢察官兼該公司副總經理的趙紅軍向公司索要200萬元遭到拒絕後,便策劃、導演了一出偷梁換柱、明搶暗奪的”霸王戲”,最終導致公司垮臺、董事長被關,大部分資產被其洗劫一空。

就這樣,一個生意如日中天、紅紅火火出口創匯企業被整的破敗不堪、奄奄一息。

2004年的深秋,北方的寒流悄悄的在安徽的省會合肥市登陸,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多、剛出來不久的張東旭,心中不由自主打了個冷顫,作為賽德公司的董事長,每當想起自己遭至飛來橫禍而被無辜關押,所蒙受不白之冤的情景總是感慨萬千。

一、 禍從天降

2003年初,中國大地上遭受了一場空前的劫難,非典病毒的疫情肆虐橫行。生產消毒劑的賽德公司由於需求量大增,生意空前的紅火。就是在這個節骨眼上,身任碭山縣檢察院書記員兼賽德公司副總經理的趙紅軍眼熱了起來,他迫不及待的找到董事長張東旭,讓張從公司的帳戶上劃給他現金200萬元,並威脅說:如果不給的話,就讓公安局把張東旭抓走。張東旭心裡明白,這是趙紅軍在向公司進行敲詐,因為公司在聘請趙紅軍擔任副總經理以來,不管是個人或者是公司,從不欠他個人一分錢,所以,張對於趙紅軍的無理要求未予理睬。

2003年5月26日下午,碭山縣公安局經濟偵察大隊以賽德公司虛假註冊為由,把張東旭關了起來。

身材瘦小但生性耿直的張東旭拒絕了趙紅軍等人的無禮要求,厄運便從此降臨到他的頭上。碭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先後給張東旭變換幾次罪名,把張東旭關進了碭山縣看守所。

2003年7月6日、10月30日,碭山縣公安局先後兩次從英克雅公司段瑋處打白條取走27萬元。

由於檢察官趙紅軍等人的非法行為,最終導致賽德公司全面停產、機器閒置,200多名職工全部下崗。

就這樣,一個明星企業從此不復存在。

二、 趙紅軍其人

在小小的縣城碭山,趙紅軍是個家喻戶曉的人物,不僅僅因為他是縣檢察院的書記員,更重要的是他有個時任縣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的姐姐趙琳,正是有了這種特殊的背景,趙紅軍辦起事情來才無所顧忌。也正是靠著這種背景,按照檢察官法有關條款不應該從商的他仍然擔任了賽德公司的副總經理。當他看到賽德公司的顧客盈門生意紅火時,即打起了敲詐張東旭的主意。

2003年4月,當碭山縣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罪名將張東旭起訴到碭山縣法院的時候,碭山縣公安局”配合”趙紅軍進行了以下的動作:

5月下旬,公安局經偵大隊將賽德公司的公章、財務章、法人印章收繳後,移交給了趙紅軍的,而趙則拿著這些印章將公司銀行賬上的資金、應收貨款,以及近百噸的消毒劑全部取出,據為己有。

同時,趙紅軍還把張東旭個人個人貸款購買的本田轎車”開”走,至今不肯歸還。

2003年8月21日,公安局把駐地在上海的英克雅公司法人代表段瑋帶進了宿州第二看守所。就因為張東旭在英克雅是董事會成員,兩個公司之間有生意上的來往,致使該公司也受到牽連。

三、 無罪釋放

2004年4月26日,碭山縣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罪名將張東旭和英克雅公司經理段瑋起訴到碭山縣法院。

對於檢察院指控張東旭、段瑋職務侵佔一事,碭山縣法院在審理中查明:檢察機關未能提供出確切的證據予以證實。因此,將英克雅公司銷售賽德夫公司所供消毒劑的盈利部分,作為被告人侵佔賽德夫公司財物的認定於法無據;關於檢察機關指控張東旭、段瑋虛開增值稅發票一事,法院在調查質證後認為:恆業公司為了企業利潤,得到差價款,接收賽德夫公司開給自己和自己為慶東公司開出的增值稅發票,應屬正常的經營活動,兩家公司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均以被職能部門認可和抵扣,且辯護人將公訴機關指控被告犯有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全部證據材料,進行了司法鑒定,得出的結論,亦不能認定起訴書中載明的”兩被告為牟取非法利益,在實際經營活動中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發票”的事實存在。故公訴機關對兩被告犯有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指控不能成立,其主張不予支持。

最後,法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均不予支持,判決張東旭、段瑋兩人無罪。

2004年9月3日,被關押了15個多月的張東旭和被關押12個多月的段瑋終獲無罪釋放,走出了看守所。

四、企盼公正

張東旭現在雖然獲得了人身自由,但礙於趙家在當地的權勢,張東旭在四處奔走呼號,卻始終沒有人為其申張正義。賽德夫公司的遺留問題目前仍然無法得以解決,並且似乎變得遙遙無期。

首先是,賽德夫公司銀行帳戶上的資金、應收貨款、庫存近百噸的消毒劑以及公司能拿走的值錢的設備等價值300多萬元的財產不知去向;其次、公司帳本被趙紅軍搞的不知去向,追究責任人卻在當地報案無門。
作為一家民營企業董事長的張東旭,在公司所有董事均不知曉而且是在沒有原告的情況下,碭山縣公安局、檢察院卻偏要以莫須有的罪名認定他職務侵佔,而在法院判他們無罪的情況下,公司的財產已經被洗劫一空。讓他想不通的是,因為違法者是有背景的檢察官,他們難道就可以肆意橫行逍遙法外嗎?

飽受冤獄之苦的張東旭迎著瑟瑟的秋風,步履沉重的走在省會的大街上不禁仰天長歎:天理何在!

在記者採訪期間,得知碭山縣公安方面知道收繳的12萬元「退貨款」不妥,準備退還給了段瑋。公安方面還表示,另外收繳的15萬元由他們打條的「退貨款」已經入了趙紅軍的帳戶,由他們負責向趙紅軍追討。

截至發稿之日止,公安局已經將12萬元退回給了當事人。

──轉自《中國輿論監督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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