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貽春:公民社會宣言

鄭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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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要實現中華民族心嚮往之的全面現代化,要建立一個符合於人類文明普世價值的以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為內容的公民社會,就必須連續不斷地分化、瓦解、拆毀、根除貌似強大的極權專制的共產政體,並大義凜然地掀開、去除、掙脫社會主義國家長期製造並業已形成的極其頑固的恐怖主義陰影,以形成民權消解極權、人權征服黨權及其派生物——政權、公民社會戰勝並取代共產王朝紅色中世紀的新氣象、新景觀!

  建立公民社會,這是中國大陸前無古人、後有來者的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事業,這是超越極權專制及其所由生成的各種悲劇的全面的歷史變遷,這是引發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向著現代文明的方向迅速靠攏並勇猛進發的大規模的社會演化;建立公民社會,這既是中華民族的偉大理想,也是中國人為爭取成為現代文明人的目標而做出的每一步踏實的努力,更是在扭轉不良歷史與不良現實的基礎上創造出適合於人的生存與發展、並激發人的想像力、創造力和一切潛力的新型社會。

  建立公民社會,就是要實現一個簡單而明確、艱鉅而光榮的歷史使命,這就是:在破除形形色色的諸如意識形態的、政治制度的和奴性習慣的禁錮之後,人不再是奴隸而復歸於人的本質。人,從以往的共產權力拜物教中挺直了卑躬曲膝的身軀。人,既是自己命運的創造者,又是自身幸福的開拓者。就是說,人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人要做一個擁有全部權利和完整權利的人;建立公民社會,就是在重塑人格的基礎上奠定全新的道德規範,在自我規範的過程中完善人格的塑造,在克服勾心鬥角、互相猜疑、精於構陷的陰暗弊端之後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協作與相互友愛的和睦關係。在尊重他人的權利中贏得自我權利的實現,在實現自我權利的過程中維護他人的權利。

  建立公民社會,就是要求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自覺自願地按照由普遍的民意所制訂的法律而行事。職務無論高低,掙錢無論多少,都要有禮貌,守規距,既不允許自己胡來,也不允許他人妄為。在良心與法律的雙重規定下,每一個人都成為不僅造福於自己,同時也造福於他人,從而也造福於社會的行善之人;造成他人損失或社會損失的任何犯罪,都將受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懲罰,其罪犯也將受到應有的恰當審判。量刑要適當,決不能忽高忽低。這一方面將根除人治意義上的所謂」嚴打」,另一方面使猴皮筋似的中共法律所造成的種種漏洞得到儘可能大的彌補。法律透明化,乃是確保司法公正的至關重要的基礎。司法要公正,就必須排除行政權與黨權的橫加干涉;建立公民社會,就是要求更有力地擴大公民私生活的領域,更有力地縮小政府權力的無所不用其極,並在徹底破除共產專制及其導致的社會生活的普遍政治化和高度意識形態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社會生活的非政治化和非意識形態化。人盡其能,物盡其用。能幹甚麼就幹甚麼,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幹甚麼都可以,幹甚麼都沒人管。信甚麼都可以,只要不信奉暴力。凡是非暴力的一切,盡可以信。信仰甚麼都沒有關係。信仰甚麼都沒人說是邪教,更沒有人興師動眾去亂抓亂逮。

  建立公民社會,就是要求每一個人生活於其中的社會,能夠為每一個公民提供儘可能完備的制度性保障,使人在免於恐懼中感受到無憂無慮、天真爛漫、返樸歸真之快樂,使人在免於匱乏中為了富足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而奮力地創造,在適合於自己的創造中不斷地豐富自己的腰包和頭腦。社會將為此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以創造出一個令人愉悅、也令人舒適的生存環境;建立公民社會,就是要求所有的冤屈都能夠擁有申訴的渠道,也能夠使之得到相應合理的補償。所有的冤案都能夠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最終解決。由於實現了合人權目的的政治改革、由於所有的或至少是主要的各級權力掌握者通過徵得被統治者的同意,即通過競選的方式走上執政的舞台,故而所有造成各種冤案的根源將由此而被連根拔除,即告別悲劇、告別淚水、告別痛苦、告別哀怨;公民社會是在實現社會正義多元化或多元化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對於極權壟斷的社會主義制度及其運行方式的不正義、非正義和反正義現狀的有力克服。社會正義普遍缺失的政權奴隸制將從根本上得以遏制並將不復存在。在中國大陸扭轉了社會生活非正常化的不良局面而實現了社會生活的正常化之後,在正義戰勝不正義、非正義和反正義的所有邪惡之後,中華民族將迎來安靜、祥和、幸福的美好明天。

  為了今天的覺悟,我們必須還歷史以真實,必須還歷史以公正;為了明天的輝煌,我們不能不克服現實的不足、不能不清理現實的弊端。無論歷史上發生了多麼慘不忍睹、多麼令人痛不慾生的一樁樁、一幕幕、一件件的殺戳和苦難,例如發生了導致三、四千萬人死亡的大饑荒、發生了荒唐透頂的諸多毛式運動、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六四屠城,無論現實中每時每刻地進行著歷史悲劇的複製與克隆,例如對中國民主黨的取締、對信奉真善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等,從而引發了各種人道主義的巨大災難,我們都必須明確地認識到:所有導致這些悲劇和痛苦層出不窮的一黨獨裁及其統領的輿論造謊制度、信訪騙人制度、殘暴兇狠的文字獄制度等,都是建立公民社會所必須面對、必須思索、必須認真對待、必須全面解決的骯髒的乃至血腥的歷史問題與現實問題,都是公民社會的文明內容所要毫不含糊地予以堅決拋棄的卑鄙無恥的垃圾,都是公民社會所要全面清算和徹底消除的纍纍罪惡!

  所有這些罪惡,都來源於現代王朝的中共一黨專政,都來源於沒有制約、也毫無規範的現代帝王寶座,都來源於沒有平等,更談不上平等意識的居高臨下的頤指氣使的極權指揮系統——由極其廣泛的官本位愚民意識和有權就有一切的權力本位意識所共同營造的壁壘森嚴的金字塔似的等級架構。這個極權架構的頂端,就是至到現在還仍然在執迷不悟且與人類文明負隅頑抗的社會主義朝廷──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公民社會,是在破除現行的紅色中世紀、破除共產王朝統治的社會主義新奴隸時代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權與政權相等同、政權與人權相一致的人權文明新時代,是在破除紅色暴政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人自由的新時代,是在破除造成恐怖的秘密警察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公民受尊重、受保護,公民個人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利益不可剝奪、不可阻撓的新時代,是在掙脫了奴隸似的人身依附之可憐而卑微的地位之後人人能夠充分自由地行使依據自身的權利所作出的各種選擇,以期達成自我心願的新時代,是去除暴力、遠離暴力而生活在寧靜、和平環境裡的弘揚人性的新時代,是根除謊言、恢復真實、新聞輿論不為一黨之私所掌控,而為千百萬傢俬營媒體所分享的言論自由的新時代,是沒有文字獄,而有對文字、對不同觀點、對不同思想予以不同形式獎勵的令人鼓舞的新時代。

  公民社會,是在不久的將來,在破除悲劇之源的現行的政治制度之後必定要實現的政治現實。它需要的不僅僅是先知先覺者的努力、民運人士的努力、各路精英的努力,而且也需要每一個中國人的努力,需要十三億中國人的共同努力;它需要的不僅僅是敢於同暫時強大的極權專製作鬥爭的勇氣,而且也需要建築公民社會良好架構所必需具備的、具有現代意義的廣博的知識、深入的學問、非凡的才能與偉大的智慧;它不僅僅需要先鋒的公共知識份子大無畏的獻身精神,而且也需要成百萬、上千萬乃至幾億人、十幾億人對於自我命運各盡所能地把握,對於自我價值的充分肯定,對於自我尊嚴不容半點遺漏的維護;它需要的不僅僅是物資上的富足,而且也需要文化方面的豐富,精神上的充實提高,政治權利的當仁不讓。

  公民社會,就是把只有為少數幾個人所緊緊把持著的,並為一個政治集團、一個政黨、甚至一個政治寡頭所完全壟斷了的政治及其權力,普及到每一個中國人的大規模轉移的波瀾壯闊的歷史過程。政治及其權力,本來就是關涉每一個人的、屬於每一個人的公共事務,也必將由每一個人依憑自身的經驗、智慧、才學與思考而做出獨立自主的、而不是必須緊跟學習的;自由自在的,而不是外在強加的選擇。政治及其權力,是可以贊同,也是可以反對的;既可以被一部份人所稱頌,也可以為另一部份人所批判。通過符合於基本人性的非暴力的和平方式,通過符合普遍民意的法律體系、通過非極權的民主制度和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尤其通過允許他人說話的平等交流、允許對方自我辯護的平等機會,以及由己及人地尊重他人的機制保障和應該養成的良好習慣,而使不同的政治觀點蜂湧而出,以形成思想交鋒、言論交鋒的海洋般波瀾壯闊的浩蕩氣勢。通過談判的、競選的、投票的等等方式,達成尊重多數人意見、保護少數人觀點、多數與少數共容並存的良好局面。每一個特有不同政治見解的人,都可以參與政治權力的遊戲。每一個人手中的選票,自然而然地和必不可免地代表了自己的真實立場。在選擇通過競選而湧現的代理人的過程中,每一個人將會充分地發揮自己作為一個公民所應具有的責任、權利與義務。每一個人都可以毫無顧忌地對事關自己和左鄰右舍的國計民生乃至國家的不同領域、不同方面的政策發表自己獨立自主的意見、建議、批評和指責。當不同的方案都充分地展示出人性、人的訴求和人的全部願望時,那麼,整個社會的進步就必將呈現出加速度發展的不可逆轉的良好態勢。

  公民社會,要求建立篩選政治家的市場及其法則,權力監督體系和權力制約體系等現代化機制。政治及其權力,既然不再是極權專制的密室產物和宮闈特權,也不再是爾虞我詐的陰暗與殘忍暴虛的血腥,那就完全有必要解除一切政治禁忌、一切政治秘密、一切政治雷區。要使政治權力的來源、運用、效率及其效果等,一改以往神秘莫測與一團迷霧的混沌而可恥的狀態。一切的政治活動都將變得明晰起來、透明起來。要透明、透明、再透明!要公開、公開、再公開!只有在透明化和公開化的基礎上,政治及其權力才可能成為人人都可以評頭論足,甚至人人都可以盡情批判的對象。這樣,權力掌握者才能在收斂權力作惡本性的基礎上不斷地釋放出有益於公眾的善意來,才能在其合規範的政治行動中不斷地滿足民眾的普遍需求來。

  政治作為權力的特定領域,不過是任憑選民們盡情挑選的市場而已。服務公眾的政治人物,不過是選民們可以挑選、也可以不挑選的政治商品。誠如我們所知,有需求就有市場,市場是為滿足需求而存在的。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可能或必然存在一個管理的需求,一個管理目標或服務目標的需求。如果把幾個人或十幾個人設定為一個小組,把二十幾個、三十幾個人設定為一個班,把幾千萬、幾億、十幾億人,設定為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那麼與此相應的管理者就叫做組長、班長、總理、國家主席、總統等不盡相同的名稱。班組長不過是總統或主席的微型化,主席或總統不過是班組長的擴大化或極端化而已。既然民眾為了自身利益的擴大化而產生了需要管理和需要服務的需求,既然根據這種需求產生了政府及其首腦,民眾就可以挑選你,當然也可以不挑選你。如果表現得暴虐殘忍,當然可以推翻你。這,就是民眾自由選擇的天經地義的權利。選民們可以挑選某個人做政治權力的掌握者,這叫做授權;也可以不選擇某個人做政治權力的掌握者,這叫做不授權。在未經民眾授權的情況下做權力掌握者,哪怕是做最高權力掌握者,由於沒有經過普選,由於沒有經過統計學意義上多數的認定,其所獲得的權力,只能是無效的,只能是非法的。換言之,從現代政治學的角度講,政治家必須經受政治市場的無情檢驗,或被選中或被淘汰。他們也只能由市場的主體,亦即作為買方的選民們來進行符合意願的取捨。作為政治人物或企望成為政治人物者,只能別無選擇地像模特兒似地表現良好,方可拿到高分,也才能獲得名次,至少不被淘汰。否則,如果表現得不盡如人意的話,那就根本不可能被挑選。

  用這樣的觀點分析問題,可以不無理由地得出一個結論,即:中國大陸從秦王立國那天起直到今天為止,還沒有產生出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政治家!

  難道有十三億人的泱泱大國、一個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華夏大地,就真的沒有一個現代意義的政治家出現嗎?對於這個問題,回答無疑應該是明確的。哪怕位置再高,權力再大,那也只能說是在形式上具有成為政治家的有利地位或時機而已,本質上還不能叫做政治家,更不能說現代政治家。皇上、主席、軍委主席、總書記、國家主席、宰相、總理、大臣、巡撫督撫、部長、封疆大吏、省長、省委書記、市長、縣令、市委書記等等出了一批又一批,頂戴花翎一個又一個,重要講話一個又一個,紅頭文件一批又一批,最高指示的聖旨一道又一道,討伐逆賊的將令一通又一通,這些歷史的與現實的走馬燈似的東西,你方唱罷我登場,風風火火好不愜意!然而,可惜的是,這些東西都與現代政治、與現代政治家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因此也都不能叫做現代政治或現代政治家。因為這裡面包藏著的是,歷代王朝的黑暗、無恥以及令人髮指的狡詐、令人慘不忍睹的腥風血雨和腥風血雨的殘暴!這裡面不乏一個代表、二個代表、三個代表等等的竊國大盜。這些人等都是精神上高位截癱的陽謀家、權謀家、陰謀家。他們東拼西湊出來的毛澤東思想、秦始皇思想、鄧小平理論、朱元璋學說、武則天毌儀天下的無字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慈禧太后妖媚之詭術這些腐朽沒落的、強辭奪理的皇權思想、帝王臆念等,都毫無現代文明意義和價值可言,更談不上任何先進性!這些極權專制主義的大雜燴或統治拼盤,如虎似狼地吞噬著中華民族無數的生靈,腐蝕著華夏大地竟成千瘡百孔的醜陋之狀!這些野蠻暴虐、充斥著大一統謊言的東西,這些官職最高、卻毫無文明意識的傢伙,又有哪一個可以被叫做現代政治家的呢?像江澤民這樣只知鎮壓、根本不懂甚麼叫做平等、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公民社會所固有的基本內容的戲子,又有哪一點像個現代政治家的樣子呢?

  公民社會所應具有的政治家及其蜂湧而出的成熟的政治家市埸,是文明社會自我完善、自我豐富、自我發展的必經之途,是抵達開明政治和文明政體的不可或缺的橋樑,是人類發揮自身的政治創造力、想像力和一切潛力所必然選擇的康莊大道。現在的中國大陸沒有這樣的政治家及其市場,更沒有這樣成熟的政治家及其市場,所以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以期不斷地加以培育、營養、澆灌,直至使之儘快地成熱起來,完善起來。

  要用公民社會如上所述的要求來審定、檢查、評判、確診中國大陸現行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現實,就不能不深刻地體察到,現實的中國人還不足以稱之為一個公民。因為現實的社會主義社會決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把現實的中國人稱之為一個公民,只是有其名而無其實;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臣民社會稱之為公民社會,是沒有其實而只有其名。實乃名不符實也!名不正則言不順也!實事求是地說,現實中國大陸的社會狀況,現實社會中每一個中國人的生存狀況,離公民社會所應具有的,距離是相當遙遠的,用天壤之別來形容,用八千里路雲和月來形容,實不為過。

  公民社會是現代化的文明社會,而不是現實中國大陸的非現代化、反現代化的野蠻社會。它否定極權專制主義黨壟斷或超壟斷一切社會資源的殘忍暴虐,也決不贊成一黨專政掌控和揮霍文化資源的肆意妄為,當然,它也要取締阻礙經濟發展的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等可惡可恥可悲等導致墮落的相應機制。從這種意義上講,公民社會對極權專制的社會主義社會而言,不啻是一場全面現代化的天鵝絨似的革命,或者說,全面現代化的實現過程,也就是公民社會不斷發育、不斷成熟並且最終誕生的盛大節目般的歡慶過程。

  它提倡並鼓勵黨派之間的平等競爭,並以合乎統計學意義的多數認定的施政綱要、施政理念、施政能力走上國家行政管理的政治舞台。它要求的是不可逆轉的政黨轉替制度,即,不能一黨獨大,不能一黨壟斷整個社會資源,不能一黨獨霸天下而不受制約。任何執政黨或在野黨都必須在相互批評、相互監督、相互替代的條件下不斷地增強自身的活力,以便於在幾年一期(四或五年)的全民大選中接受選民的或贊同或否定、或支持或反對的選票方式之評判。政黨政治的要點是:每一個政黨都是平等的,每一個政黨的理念都可以不盡一致或截然相反。公民社會實行的應該是兩黨制等多黨制。採取的是輪流坐莊、相互制衡的政治體制。在權力架構上,要在取締中央集權和極權的社會主義制度基礎上建立以分權、制衡為特色的三權分立制度。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各施其職、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從而使國家權力不能為一個人或一部份人完全地掌握在手中,壟斷權力的局面將不復存在。三權分立,是人類文明的光輝燦爛的卓越思想。它業已為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英國、法國等實行了幾百年之久。實踐證明,三權分立制度能夠卓有成效地保障人權。它是在個人自由的基礎上建立根除災難、實行法治,促進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協調發展的比較理想的制度。

  公民社會認定公民社團的自發性與非暴力存在的合理性。代表不同階層、不同人群的具有自發意義的政治社團,能夠有效地表達其所代表的不同利益之訴求,並能夠以自身的方式對於黨派和政府進行或贊同或不贊同的有力評判。公民自發的政治社團的存在是民間的普遍意願自我表達,且與執政當局進行勾通並施以壓力的必不可少的橋樑,同時又能夠緩解執政團隊從事社會管理時所必然面臨的緊張態勢,因而,公民社團不但不應該受到共產黨時代所面臨的強力打壓和毫無道理的取締,相反,還應該予以應有的鼓勵,以使之成為現代政治開明的繁榮景象。

  公民社會需要創立適合於中華各民族廣泛協調、相互包容的新型國家體制。中華聯邦制或許是一種必不可免的明智選擇。各少數民族自治區、各省、市、地將在制度創新權,例如文化創製權、經濟創製權、法律創製權等方面擁有前所未有的更大權力。各地可以依據各自地區的不同情況作出適宜於本地區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具有針對性的正確決策。

  建立公民社會,需要現實的中國大陸刻不容緩地推進政治制度的全面變革,推進以言論自由為中心的輿論媒體全方位自治,推進司法審判的獨立與自為,推進軍隊職業化與國家化,等等,總之要實現推進社會全面進步的現代化戰略。這個全面現代化的戰略藍圖是:建立公民社會。公民社會實現之日,正是中國大陸全面現代化系統工程的峻工之時。

二零零四年一月上旬

<黃花崗>二零零四年第一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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