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贻春:公民社会宣言

郑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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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讯】要实现中华民族心向往之的全面现代化,要建立一个符合于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以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为内容的公民社会,就必须连续不断地分化、瓦解、拆毁、根除貌似强大的极权专制的共产政体,并大义凛然地掀开、去除、挣脱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制造并业已形成的极其顽固的恐怖主义阴影,以形成民权消解极权、人权征服党权及其派生物——政权、公民社会战胜并取代共产王朝红色中世纪的新气象、新景观!

  建立公民社会,这是中国大陆前无古人、后有来者的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事业,这是超越极权专制及其所由生成的各种悲剧的全面的历史变迁,这是引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向着现代文明的方向迅速靠拢并勇猛进发的大规模的社会演化;建立公民社会,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理想,也是中国人为争取成为现代文明人的目标而做出的每一步踏实的努力,更是在扭转不良历史与不良现实的基础上创造出适合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并激发人的想像力、创造力和一切潜力的新型社会。

  建立公民社会,就是要实现一个简单而明确、艰钜而光荣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在破除形形色色的诸如意识形态的、政治制度的和奴性习惯的禁锢之后,人不再是奴隶而复归于人的本质。人,从以往的共产权力拜物教中挺直了卑躬曲膝的身躯。人,既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又是自身幸福的开拓者。就是说,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人要做一个拥有全部权利和完整权利的人;建立公民社会,就是在重塑人格的基础上奠定全新的道德规范,在自我规范的过程中完善人格的塑造,在克服勾心斗角、互相猜疑、精于构陷的阴暗弊端之后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协作与相互友爱的和睦关系。在尊重他人的权利中赢得自我权利的实现,在实现自我权利的过程中维护他人的权利。

  建立公民社会,就是要求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自觉自愿地按照由普遍的民意所制订的法律而行事。职务无论高低,挣钱无论多少,都要有礼貌,守规距,既不允许自己胡来,也不允许他人妄为。在良心与法律的双重规定下,每一个人都成为不仅造福于自己,同时也造福于他人,从而也造福于社会的行善之人;造成他人损失或社会损失的任何犯罪,都将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惩罚,其罪犯也将受到应有的恰当审判。量刑要适当,决不能忽高忽低。这一方面将根除人治意义上的所谓”严打”,另一方面使猴皮筋似的中共法律所造成的种种漏洞得到尽可能大的弥补。法律透明化,乃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至关重要的基础。司法要公正,就必须排除行政权与党权的横加干涉;建立公民社会,就是要求更有力地扩大公民私生活的领域,更有力地缩小政府权力的无所不用其极,并在彻底破除共产专制及其导致的社会生活的普遍政治化和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生活的非政治化和非意识形态化。人尽其能,物尽其用。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干什么都可以,干什么都没人管。信什么都可以,只要不信奉暴力。凡是非暴力的一切,尽可以信。信仰什么都没有关系。信仰什么都没人说是邪教,更没有人兴师动众去乱抓乱逮。

  建立公民社会,就是要求每一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能够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尽可能完备的制度性保障,使人在免于恐惧中感受到无忧无虑、天真烂漫、返朴归真之快乐,使人在免于匮乏中为了富足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而奋力地创造,在适合于自己的创造中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腰包和头脑。社会将为此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以创造出一个令人愉悦、也令人舒适的生存环境;建立公民社会,就是要求所有的冤屈都能够拥有申诉的渠道,也能够使之得到相应合理的补偿。所有的冤案都能够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最终解决。由于实现了合人权目的的政治改革、由于所有的或至少是主要的各级权力掌握者通过征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即通过竞选的方式走上执政的舞台,故而所有造成各种冤案的根源将由此而被连根拔除,即告别悲剧、告别泪水、告别痛苦、告别哀怨;公民社会是在实现社会正义多元化或多元化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对于极权垄断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运行方式的不正义、非正义和反正义现状的有力克服。社会正义普遍缺失的政权奴隶制将从根本上得以遏制并将不复存在。在中国大陆扭转了社会生活非正常化的不良局面而实现了社会生活的正常化之后,在正义战胜不正义、非正义和反正义的所有邪恶之后,中华民族将迎来安静、祥和、幸福的美好明天。

  为了今天的觉悟,我们必须还历史以真实,必须还历史以公正;为了明天的辉煌,我们不能不克服现实的不足、不能不清理现实的弊端。无论历史上发生了多么惨不忍睹、多么令人痛不欲生的一桩桩、一幕幕、一件件的杀戳和苦难,例如发生了导致三、四千万人死亡的大饥荒、发生了荒唐透顶的诸多毛式运动、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六四屠城,无论现实中每时每刻地进行着历史悲剧的复制与克隆,例如对中国民主党的取缔、对信奉真善忍法轮功的残酷镇压等,从而引发了各种人道主义的巨大灾难,我们都必须明确地认识到:所有导致这些悲剧和痛苦层出不穷的一党独裁及其统领的舆论造谎制度、信访骗人制度、残暴凶狠的文字狱制度等,都是建立公民社会所必须面对、必须思索、必须认真对待、必须全面解决的肮脏的乃至血腥的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都是公民社会的文明内容所要毫不含糊地予以坚决抛弃的卑鄙无耻的垃圾,都是公民社会所要全面清算和彻底消除的累累罪恶!

  所有这些罪恶,都来源于现代王朝的中共一党专政,都来源于没有制约、也毫无规范的现代帝王宝座,都来源于没有平等,更谈不上平等意识的居高临下的颐指气使的极权指挥系统——由极其广泛的官本位愚民意识和有权就有一切的权力本位意识所共同营造的壁垒森严的金字塔似的等级架构。这个极权架构的顶端,就是至到现在还仍然在执迷不悟且与人类文明负隅顽抗的社会主义朝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民社会,是在破除现行的红色中世纪、破除共产王朝统治的社会主义新奴隶时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权与政权相等同、政权与人权相一致的人权文明新时代,是在破除红色暴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人自由的新时代,是在破除造成恐怖的秘密警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民受尊重、受保护,公民个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不可剥夺、不可阻挠的新时代,是在挣脱了奴隶似的人身依附之可怜而卑微的地位之后人人能够充分自由地行使依据自身的权利所作出的各种选择,以期达成自我心愿的新时代,是去除暴力、远离暴力而生活在宁静、和平环境里的弘扬人性的新时代,是根除谎言、恢复真实、新闻舆论不为一党之私所掌控,而为千百万家俬营媒体所分享的言论自由的新时代,是没有文字狱,而有对文字、对不同观点、对不同思想予以不同形式奖励的令人鼓舞的新时代。

  公民社会,是在不久的将来,在破除悲剧之源的现行的政治制度之后必定要实现的政治现实。它需要的不仅仅是先知先觉者的努力、民运人士的努力、各路精英的努力,而且也需要每一个中国人的努力,需要十三亿中国人的共同努力;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敢于同暂时强大的极权专制作斗争的勇气,而且也需要建筑公民社会良好架构所必需具备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广博的知识、深入的学问、非凡的才能与伟大的智慧;它不仅仅需要先锋的公共知识份子大无畏的献身精神,而且也需要成百万、上千万乃至几亿人、十几亿人对于自我命运各尽所能地把握,对于自我价值的充分肯定,对于自我尊严不容半点遗漏的维护;它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资上的富足,而且也需要文化方面的丰富,精神上的充实提高,政治权利的当仁不让。

  公民社会,就是把只有为少数几个人所紧紧把持着的,并为一个政治集团、一个政党、甚至一个政治寡头所完全垄断了的政治及其权力,普及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大规模转移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过程。政治及其权力,本来就是关涉每一个人的、属于每一个人的公共事务,也必将由每一个人依凭自身的经验、智慧、才学与思考而做出独立自主的、而不是必须紧跟学习的;自由自在的,而不是外在强加的选择。政治及其权力,是可以赞同,也是可以反对的;既可以被一部分人所称颂,也可以为另一部分人所批判。通过符合于基本人性的非暴力的和平方式,通过符合普遍民意的法律体系、通过非极权的民主制度和言论自由的宪法保障,尤其通过允许他人说话的平等交流、允许对方自我辩护的平等机会,以及由己及人地尊重他人的机制保障和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而使不同的政治观点蜂涌而出,以形成思想交锋、言论交锋的海洋般波澜壮阔的浩荡气势。通过谈判的、竞选的、投票的等等方式,达成尊重多数人意见、保护少数人观点、多数与少数共容并存的良好局面。每一个特有不同政治见解的人,都可以参与政治权力的游戏。每一个人手中的选票,自然而然地和必不可免地代表了自己的真实立场。在选择通过竞选而涌现的代理人的过程中,每一个人将会充分地发挥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每一个人都可以毫无顾忌地对事关自己和左邻右舍的国计民生乃至国家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政策发表自己独立自主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指责。当不同的方案都充分地展示出人性、人的诉求和人的全部愿望时,那么,整个社会的进步就必将呈现出加速度发展的不可逆转的良好态势。

  公民社会,要求建立筛选政治家的市场及其法则,权力监督体系和权力制约体系等现代化机制。政治及其权力,既然不再是极权专制的密室产物和宫闱特权,也不再是尔虞我诈的阴暗与残忍暴虚的血腥,那就完全有必要解除一切政治禁忌、一切政治秘密、一切政治雷区。要使政治权力的来源、运用、效率及其效果等,一改以往神秘莫测与一团迷雾的混沌而可耻的状态。一切的政治活动都将变得明晰起来、透明起来。要透明、透明、再透明!要公开、公开、再公开!只有在透明化和公开化的基础上,政治及其权力才可能成为人人都可以评头论足,甚至人人都可以尽情批判的对象。这样,权力掌握者才能在收敛权力作恶本性的基础上不断地释放出有益于公众的善意来,才能在其合规范的政治行动中不断地满足民众的普遍需求来。

  政治作为权力的特定领域,不过是任凭选民们尽情挑选的市场而已。服务公众的政治人物,不过是选民们可以挑选、也可以不挑选的政治商品。诚如我们所知,有需求就有市场,市场是为满足需求而存在的。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可能或必然存在一个管理的需求,一个管理目标或服务目标的需求。如果把几个人或十几个人设定为一个小组,把二十几个、三十几个人设定为一个班,把几千万、几亿、十几亿人,设定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那么与此相应的管理者就叫做组长、班长、总理、国家主席、总统等不尽相同的名称。班组长不过是总统或主席的微型化,主席或总统不过是班组长的扩大化或极端化而已。既然民众为了自身利益的扩大化而产生了需要管理和需要服务的需求,既然根据这种需求产生了政府及其首脑,民众就可以挑选你,当然也可以不挑选你。如果表现得暴虐残忍,当然可以推翻你。这,就是民众自由选择的天经地义的权利。选民们可以挑选某个人做政治权力的掌握者,这叫做授权;也可以不选择某个人做政治权力的掌握者,这叫做不授权。在未经民众授权的情况下做权力掌握者,哪怕是做最高权力掌握者,由于没有经过普选,由于没有经过统计学意义上多数的认定,其所获得的权力,只能是无效的,只能是非法的。换言之,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讲,政治家必须经受政治市场的无情检验,或被选中或被淘汰。他们也只能由市场的主体,亦即作为买方的选民们来进行符合意愿的取舍。作为政治人物或企望成为政治人物者,只能别无选择地像模特儿似地表现良好,方可拿到高分,也才能获得名次,至少不被淘汰。否则,如果表现得不尽如人意的话,那就根本不可能被挑选。

  用这样的观点分析问题,可以不无理由地得出一个结论,即:中国大陆从秦王立国那天起直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产生出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政治家!

  难道有十三亿人的泱泱大国、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华夏大地,就真的没有一个现代意义的政治家出现吗?对于这个问题,回答无疑应该是明确的。哪怕位置再高,权力再大,那也只能说是在形式上具有成为政治家的有利地位或时机而已,本质上还不能叫做政治家,更不能说现代政治家。皇上、主席、军委主席、总书记、国家主席、宰相、总理、大臣、巡抚督抚、部长、封疆大吏、省长、省委书记、市长、县令、市委书记等等出了一批又一批,顶戴花翎一个又一个,重要讲话一个又一个,红头文件一批又一批,最高指示的圣旨一道又一道,讨伐逆贼的将令一通又一通,这些历史的与现实的走马灯似的东西,你方唱罢我登场,风风火火好不惬意!然而,可惜的是,这些东西都与现代政治、与现代政治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因此也都不能叫做现代政治或现代政治家。因为这里面包藏着的是,历代王朝的黑暗、无耻以及令人发指的狡诈、令人惨不忍睹的腥风血雨和腥风血雨的残暴!这里面不乏一个代表、二个代表、三个代表等等的窃国大盗。这些人等都是精神上高位截瘫的阳谋家、权谋家、阴谋家。他们东拼西凑出来的毛泽东思想、秦始皇思想、邓小平理论、朱元璋学说、武则天毌仪天下的无字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慈禧太后妖媚之诡术这些腐朽没落的、强辞夺理的皇权思想、帝王臆念等,都毫无现代文明意义和价值可言,更谈不上任何先进性!这些极权专制主义的大杂烩或统治拼盘,如虎似狼地吞噬着中华民族无数的生灵,腐蚀着华夏大地竟成千疮百孔的丑陋之状!这些野蛮暴虐、充斥着大一统谎言的东西,这些官职最高、却毫无文明意识的家伙,又有哪一个可以被叫做现代政治家的呢?像江泽民这样只知镇压、根本不懂什么叫做平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公民社会所固有的基本内容的戏子,又有哪一点像个现代政治家的样子呢?

  公民社会所应具有的政治家及其蜂涌而出的成熟的政治家市埸,是文明社会自我完善、自我丰富、自我发展的必经之途,是抵达开明政治和文明政体的不可或缺的桥梁,是人类发挥自身的政治创造力、想像力和一切潜力所必然选择的康庄大道。现在的中国大陆没有这样的政治家及其市场,更没有这样成熟的政治家及其市场,所以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以期不断地加以培育、营养、浇灌,直至使之尽快地成热起来,完善起来。

  要用公民社会如上所述的要求来审定、检查、评判、确诊中国大陆现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就不能不深刻地体察到,现实的中国人还不足以称之为一个公民。因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把现实的中国人称之为一个公民,只是有其名而无其实;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臣民社会称之为公民社会,是没有其实而只有其名。实乃名不符实也!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实事求是地说,现实中国大陆的社会状况,现实社会中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存状况,离公民社会所应具有的,距离是相当遥远的,用天壤之别来形容,用八千里路云和月来形容,实不为过。

  公民社会是现代化的文明社会,而不是现实中国大陆的非现代化、反现代化的野蛮社会。它否定极权专制主义党垄断或超垄断一切社会资源的残忍暴虐,也决不赞成一党专政掌控和挥霍文化资源的肆意妄为,当然,它也要取缔阻碍经济发展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可恶可耻可悲等导致堕落的相应机制。从这种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对极权专制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言,不啻是一场全面现代化的天鹅绒似的革命,或者说,全面现代化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公民社会不断发育、不断成熟并且最终诞生的盛大节目般的欢庆过程。

  它提倡并鼓励党派之间的平等竞争,并以合乎统计学意义的多数认定的施政纲要、施政理念、施政能力走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政治舞台。它要求的是不可逆转的政党转替制度,即,不能一党独大,不能一党垄断整个社会资源,不能一党独霸天下而不受制约。任何执政党或在野党都必须在相互批评、相互监督、相互替代的条件下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活力,以便于在几年一期(四或五年)的全民大选中接受选民的或赞同或否定、或支持或反对的选票方式之评判。政党政治的要点是:每一个政党都是平等的,每一个政党的理念都可以不尽一致或截然相反。公民社会实行的应该是两党制等多党制。采取的是轮流坐庄、相互制衡的政治体制。在权力架构上,要在取缔中央集权和极权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建立以分权、制衡为特色的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各施其职、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从而使国家权力不能为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完全地掌握在手中,垄断权力的局面将不复存在。三权分立,是人类文明的光辉灿烂的卓越思想。它业已为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等实行了几百年之久。实践证明,三权分立制度能够卓有成效地保障人权。它是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建立根除灾难、实行法治,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协调发展的比较理想的制度。

  公民社会认定公民社团的自发性与非暴力存在的合理性。代表不同阶层、不同人群的具有自发意义的政治社团,能够有效地表达其所代表的不同利益之诉求,并能够以自身的方式对于党派和政府进行或赞同或不赞同的有力评判。公民自发的政治社团的存在是民间的普遍意愿自我表达,且与执政当局进行勾通并施以压力的必不可少的桥梁,同时又能够缓解执政团队从事社会管理时所必然面临的紧张态势,因而,公民社团不但不应该受到共产党时代所面临的强力打压和毫无道理的取缔,相反,还应该予以应有的鼓励,以使之成为现代政治开明的繁荣景象。

  公民社会需要创立适合于中华各民族广泛协调、相互包容的新型国家体制。中华联邦制或许是一种必不可免的明智选择。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各省、市、地将在制度创新权,例如文化创制权、经济创制权、法律创制权等方面拥有前所未有的更大权力。各地可以依据各自地区的不同情况作出适宜于本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具有针对性的正确决策。

  建立公民社会,需要现实的中国大陆刻不容缓地推进政治制度的全面变革,推进以言论自由为中心的舆论媒体全方位自治,推进司法审判的独立与自为,推进军队职业化与国家化,等等,总之要实现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现代化战略。这个全面现代化的战略蓝图是:建立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实现之日,正是中国大陆全面现代化系统工程的峻工之时。

二零零四年一月上旬

<黄花岗>二零零四年第一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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