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謊報爆裂物 檢方指已構成恐嚇公眾罪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三日電)台北市一天內接連傳出多起電話恐嚇放置爆裂物案件,雖然最後都證實為「詐」彈,卻也令警消疲於奔命、大眾心理受到驚嚇,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謊報炸彈的惡作劇案件不但嚴重浪費社會成本,且已構成恐嚇公眾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指出,台北市今天發生的數起電話「詐」彈案,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安寧秩序,警方若捕獲嫌犯,可先依法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以下罰鍰,此外,嫌犯的行為也構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恐嚇公眾」罪,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昨天發生火車上遭人放置爆裂物並引爆的案件,檢方認為該行為適用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