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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監護權履行期限五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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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四日電)台巴混血兒吳憶樺跨國監護權官司三審定讞,監護權自動履行期限本月五日屆滿,高雄執行處法官預定六日上午十時到他的叔叔吳火眼住處強制帶人。吳火眼全家、親戚及後援會成員將在吳火眼家,等待強制執行。

吳憶樺茄萣國小二年孝班導師徐明娜今天到茄萣鄉吳火眼住處關心吳憶樺。她表示,她與學生都很不捨吳憶樺離開,吳憶樺心理尚未準備回巴西,也不願面對巴西的事實。

嬸嬸李素華表示,六日上午,他們全家都會待在家中等待執行處法官。

隨後,徐明娜開車帶著吳憶樺、嬸嬸李素華及兩位堂兄到台南散心。

吳憶樺後援會長鄭志成表示,吳憶樺監護權已三審定讞,他們不能違抗,但六日上午後援會成員會會在吳家住處向強制執行的法官提出柔性訴求,提醒注意親戚會議決議撤銷吳憶樺巴西外婆羅莎監護權的訴訟尚未由法院審理。

他表示,後援會會配合吳家盡全力留下吳憶樺,如果無法如願,也會透過慈濟基金會在巴西的機構、台商及天主教機構注意吳憶樺的動向,讓吳憶樺獲得好的教育、生活環境。

吳憶樺監護權官司歷經三年定讞,高雄地方法院限令吳火眼在本月五日將吳憶樺交給羅莎委託的巴西商務辦事處,但吳火眼全家與親戚都不捨。

高雄縣茄萣鄉民吳登樹與巴西女子瑪麗莎(MarisaTavares Ergui)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間在巴西生下吳憶樺,由母親扶養照顧,並住在巴西,瑪麗莎於八十七年病故,吳憶樺由同住的羅莎扶養照顧;吳登樹於八十九年十月底才在巴西南大河州愉港市辦理公證認養吳憶樺,並改為中文姓名,但八十九年十一月又辦理公證,將吳憶樺監護權委由羅莎行使。

吳登樹在九十年三月十五日將吳憶樺帶回高雄縣茄萣鄉老家,隨後於三月二十九日去世,吳憶樺由吳火眼照料,引發羅莎與吳火眼爭奪吳憶樺監護權,九十年六月羅莎曾到台灣協商未果,回到巴西南大河州發動遊行抗議,引發巴西總統指示外交部介入,一度備受關注。

吳憶樺在九十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辦理戶籍登記,同年七月一日認祖歸宗吳家,隔天即在茄萣鄉就讀幼稚園;吳火眼於九十年七月二十六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聲請法院改定他為吳憶樺的監護人,羅莎則提出民事訴訟,聲請將吳憶樺監護權交付給她,高雄地院一審判羅莎勝訴,高雄高分院去年二月間二審宣判,依然判吳火眼敗訴。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駁回吳火眼上訴,吳憶樺監護權三審定讞。

吳憶樺去年九月升讀茄萣國小二年級,活潑、好動,與教師、同學相處很好,喜歡踢足球,去年底了解可能回巴西後,情緒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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