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論》(四):當民主遇上愛國

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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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訊】香港的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載明:香港特別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也就是說,在一國兩制之下,基本法是賦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通過民主程序自行推選行政長官的權利。

不過當民主遇上愛國,情況就有點複雜。

在香港回歸前後都擔任過過政府中央政策組顧問的翁松燃相信,這次的愛國風波,北京只是要警告民主派,不要以為有五十萬人上街,他們就可以不理中央的旨意,通過選票來發展香港的民主。

在連串的愛國辯論中,有左派人士指出,基本法根本沒有提到零七及零八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的條文,民主派是故意歪曲事實,誤導市民。但民主派則堅持提出的政制改革步伐是合符基本法的規定。

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官的產生辦法中規定了在二零零七年以前,行政長官是經由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推選,不過也同時指出,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作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淮。

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也規定了特區首三屆的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但同時注明在零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是可以修改的,修改辦法是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再報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備案。

換言之,基本法沒有規定零七、零八年要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但指明在零七年後、即回歸十年後,香港人可以通過民主程序,修改選舉方法。

到底香港目前有沒有落實基本法,翁松燃說很難去界定,他形容基本法本身就是一個鳥籠,二零零七年以前香港的民主發展本來就受限制,但現在連二零零七年後也受影響。

翁松燃指出,香港的好處是有法治,過往香港的自由是靠法治去維護,但現在法治出現問題,自由就有機會失去,去年的二十三條已經令香港人對政府失去信心,這次又出現愛國辯論,這一次又一次的衝擊,會令香港人認為,民主已經沒有希望。

翁松燃相信北京以愛國論來回應香港五十萬人上街,是希望藉此壓制香港人的民主訴求,繼續由北京全盤掌控香港的政制發展,不過翁松燃提醒北京政府,壓制有時的確能令人民不敢發言,但不等於人民看不到前景就會與政府合作,掌權者如果做法極端,要付出的代價可能大於想像。

翁松燃認為,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香港要實現零八年普選已經沒有可能,但他相信香港民主進程雖然會被拖慢,但不會倒退,因為大陸也正進行憲政改革,向自由化發展,所以不可能不容許香港民主繼續發展。

在北京及香港左派人士的大力圍剿之下,香港的民主派人士仍然堅持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進行政制改革,加速民主進程。而在基本法的鳥籠中,要政制得到改革,必先要在立法會得到超過三分之二的支持,這也是目前香港民主派努力的目標。

繼二十三條關注組後,香港一批大律師最近再次組成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而且這次不單印制宣傳單張,更在架起網路電台與市民論政。未來幾個月,他們會在街頭協助市民進行選民登記,而最具體的目標就是希望更多的香港市民參與明年的立法會投票,通過選票表達自己的意願。

翁松燃提醒香港市民,如果要繼續享有自由,讓民主發展下去,就不能放棄。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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