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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訴訟開庭 驗票範圍與誰付費 沒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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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劉志原、項程鎮、王貝林╱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首開連宋所提「當選無效訴訟」準備程序庭,合議庭原則同意驗票,但要全面或部分驗票、費用由誰負擔等,雙方共識不足、激烈攻防,連宋律師團要求只驗扁呂得票,扁呂一方強調「要驗就全驗」,最後合議庭要求雙方提出驗票範圍、程序和方法,並於下週三前陳報法院後進行協商,再擇期開庭。

審判長吳景源昨在庭上特別指出,兩造皆是專業律師,應隔離選舉情緒,冷靜依法進行訴訟,他也希望在法庭內外的主張要一致,不要庭內說一套、庭外又一套,造成訴訟程序不確定,更導致人民對司法的不信賴。

庭訊自下午二時三十分開始,四時三十分結束,過程中,雙方數度為了驗票爭議,打算當場反駁對方,但被制止,吳景源告知首次開庭只是準備程序,還未到辯論階段,對於如何調查證據,以後再開庭決定。

而在嚴肅的庭訊場面中,這棟才啟用不久的司法新廈,竟突然響起火警警鈴,許多人都楞了一下,法警趕緊關掉鈴響,告知只是警鈴故障,大家虛驚一場。

連宋律師團對於不全面驗票的主張,律師蔡玉玲強調是訴請當選無效,構成要件是當選票數不實,因此僅要驗扁呂得票、無效票就可,完全依法行事;扁呂律師團律師顧立雄則指出,如果要驗應該全部都驗,否則無法昭公信,全面解決問題。

雙方爭點計有三大項,一是原告主張扁呂當選票數不實,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包括選務人員報票時將票數顛倒、誤領誤發選票、又廢票高達三十三萬多張,比過去兩次大選廢票數異常等;二是假造槍擊事件、刻意渲染,扁呂又以大選綁公投,以非法方法對候選人、有投票權人妨害他人競選等;第三,被告無必要卻故意啟動國安機制,妨害有投票權的軍憲警人員行使投票權等。

但扁呂律師團認為,選務糾紛有的不是事實、或者已糾正,若選務有違法應先進行選舉無效訴訟,而廢票多是有效票認定嚴格的結果,並有廢票聯盟影響。

槍擊事件方面,扁呂律師團認為,陳呂是受害者,若原告認定是假槍傷,須舉證;國安機制也是危機處理,是政策、決策,並非以非法方法妨礙他人選舉。

對於是否全面驗票,連宋律師團堅持,訴訟標的是「當選票數」不實,無須驗所有選票,如果被告認為是原告當選就同意一起驗,該等說法一度引起對造律師顧立雄語氣激動起來,質疑連宋驗票是否真心,甚至表示若原告不顧社會動盪,不願全面驗票,陳水扁總統就無須遵守承諾,全案回到法律面,原告須進行舉證,所造成不安也須由連宋負責。

驗票費用誰負擔,也是原告、被告針鋒相對的另一戰場,皆認為不應由己方負擔。

承審合議庭雖決定驗票,但強調僅會在兩造最大公約數的範圍內進行,若因為費用問題不能驗,也請雙方不要將帳算在法院頭上,畢竟這是制度問題;合議庭決定去函中選會了解驗票人力、費用問題,若有新的訴訟爭點也請雙方在下週五前陳報。

合議庭希望雙方就程序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兩方同意可行的方案,仍有爭議才由法院介入裁決,以利訴訟進行,儘速解決實體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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