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曾仁全:余振東長達八年作案說明了什麼?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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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近日,各大新聞媒體爭相報道余振東“歸案”的消息,普遍只報道抓捕的過程和美國移送的經過,《魯中新聞網》、《焦點訪談》等媒體這樣報道說:“幾年前在廣東開平發生了一起涉及4.82億美元的驚天大案。三名銀行行長一夜之間全部神秘失蹤”、“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開始使用計算機聯網管理的第四天,發現4.82億美元的缺口,當晚,該行前後三任行長痛失神秘失蹤。”、“中國銀行廣東分行的領導,向公安廳報案,緝捕行動迅速展開”、“案發之後,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迅速協調廣東省公安廳成立了專案組,抽調了江門和開平市100多名警力,制定了詳細的偵查方案,在國內開展了緊張有序的偵辦工作,先後對涉案的30余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作為負責境外緝捕具體工作的總指揮,兩年來為了這個案子七次前往美國,有時一待就是一兩個月,有時兩天就一個來回,深知其中的艱辛。”

這種報道撇開余振東等人作案時間、作案方法、作案內幕,將民眾的目光吸引到辦案過程中去,回避了這個制度千孔百瘡的漏洞。

余振東等人先後歷時八年的作案時間,一直到三個人“神秘失蹤後”,才發現銀行裡少了4.82億美元的“缺口”?這是多麼遲鈍的反映機制?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三任行長“利用職務之便,假借開平中行客戶名義,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並導致虧損1億多美元。之後三個人又聯合起來,先後從聯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並轉至設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他們將大部分資金非法轉移到中國香港後,或購買房地產,或炒賣外匯、股票,或到賭場揮霍,或通過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他們僅在中國香港就瘋狂購房置業達13套之多,市值數億港幣。為了轉移資金,他們設計了非常復雜的洗錢程序,先由內地轉往中國香港,在中國香港設立公司洗黑錢,再流動到加拿大、美國。”

請不要忘了,這三人都是開平的行長和副行長,這4.82億美元的款項轉動要經過很多手續,要經過銀行的數十個關卡,但為什麼每每順利得手呢?余振東自己都承認:“多次成功應付有關檢查,也增強了僥幸心理。三個人盜用銀行資金多次,沒有人發現,就是表面工作做得比較好。”余振東等人主要是利用資金再投的時間差這個漏洞來占用資金。如果遇到上級檢查,就以竄改賬簿、傳票及原始憑證等辦法輕易瞞過去了。

試問,在余振東等人做案的過程中,我們有多少監督機關可以發揮作用?從廣東省的中國銀行到開平市的審計、監察、反貪局,從新聞媒體到開平銀行內部,有無數個監督機關和管理機關,但這些機關都是聾子的耳朵——形同擺設,都在做著各種表面文章。在民間,又將這滿街亂竄、穿著制服的公務員形容為拴在桌子下的貓——只看長官的臉色行事,只能在桌子空的范圍內抓老鼠,或者到指定的范圍內抓老鼠,不能有任何出格的行徑,要是有超出范圍的現象,就可以叫這些執法人員吃不了兜著走。因此,從上到下的紀檢、監察、審計及反貪局的職員們都不敢越雷池一步,都在文字堆裡、數字堆裡做著各種游戲。

職務犯罪到處泛濫,其原因之一是缺少輿論監督,新聞不自由,從中央到地方,千百種報紙,千百個廣播電視台都是一片贊許聲,都是“有組織”、“有紀律”的報道官員們的“豐功偉績”,對於各個部門,各個單位的丑聞哪敢報道?哪個管新聞發送的官員又能容許報道?

第二個原因是機關內部的人浮於世,麻木不仁,工作沒有責任心,職員之間普遍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養尊處優的白領階層幾乎都是看領導的臉色行事,“一張報紙一杯茶,辦公室裡笑哈哈”,只要每月工資到手,就是金庫被盜空,又與自已什麼關系呢?

第三種原因是官僚體制的尊卑觀念根深蒂固,在長官意識盛行的機關團體,普遍都是“官大一級壓死人”的狀況,不聽領導的輕則換崗,重則下崗,領導一句話,一個臉色就是命令,下級哪敢不執行?開平中國銀行內部職員即使是發現了巨大的帳面漏洞,只要余振東等人一句話,哪個下屬哪敢頂撞?哪個職員願意無事生非自找麻煩?所以,在這種落後的制度下、在這種名存實亡的監督體系中、在這種腐爛發霉、污穢不堪的管理模式中,余振東等人處處得手,長達八年的作案過程中風平浪靜,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2004年5月14日於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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