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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勞保欠款財產面臨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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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積欠勞委會勞保局九十八億一千六百多萬元的勞保補助款案,台北行政執行處日前已對北市府發出「執行命令」,下達最後通牒,限期三十天內繳納,否則將比照「健保費案」,查封北市府所有的「非公用財產」。

 法務部官員強調,北市府仍面臨被查封財產的危機,行政執行機關執法不能有大小眼,亦不能無限期拖延下去,希望在執行處官員清查市府財產告一段落及執行查封行動之前,能有妥善處理方案,不樂見政府機關間出現「不愉快」的結果。

 此外,由於台北市政府積欠健保局一百零七億餘元健保補助款案,今年四月間就已經超過三十天的限期履行時間,雖然台北行政執行處清查市府財產已接近最後階段,估計目前清點出不影響市府執行預算的非公用財產數十億元,不過,執行處官員基於查封公法人財產應特別慎重,以及希望將執行人力和資源作最有效率的運用,例如催討欠稅大戶身上,直接向北市府「動刀」則是最不希望見到的結果。

 因此,台北行政執行處日前「雙管齊下」,嘗試和北市府和解的可能,找北市府代表開會研商,市府官員重申,市府對於中央政府計算健保費和勞保費的基準仍有疑義。

 另一方面也希望等到行政訴訟案確定後再談,若貿然查封市府財產並不妥當。

 不過,台北行政執行處強調,依據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等規定,即使行政訴訟仍在進行,依法仍須對欠稅對象強制執行,公法人也不能例外,希望市府有繳款誠意。

 台北行政執行處日前召集北市府代表研商,市府官員雖仍對健保費計算方式等項有疑義,但是首度表達具體善意,提出十年分期繳納的替代方案。不過,執行處官員加以拒絕,認為十年期限太長,依規定只能分三年共三十六期分期繳納,此項建議並不可行。

 除北市府積欠健保費和勞保費補助款共二百零五億元外,高雄市府也有類似情況,欠繳一百九十一億餘元,正由高雄行政執行處催收中,已成政府列管的「前兩大」債務人。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針對北市政府願意償還積欠的健保補助款,但要分十年攤還一事,健保局副總經理賴進祥昨晚表示,全案既然已經移送行政執行,即要依行政執行相關規定辦理。

 賴進祥指出,過去衛生署及健保局曾主動向北市政府提出分十年償還積欠的健保補助款,但當時北市政府拒絕,十年河東、十年河西,現在換成北市自己提出十年還款計畫被拒,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北市府:先確定總金額〔記者林秀姿、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他還不清楚行政執行處的決定,但台北市政府的立場是要先確定強制執行金額的總額,總金額確定後,不管是分幾年攤還,都還要再經過市議會的預算審查程序。

 李述德指出,台北市政府目前也已提出抗告,雖然不影響執行進度,但即使是執行也仍有程序要走,台北市政府仍會爭取機會,以聲明異議等方式繼續協調,畢竟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是一體,但李述德也不否認,一旦強制執行,可能對台北市政府非公用財產,例如所持有的富邦金股票造成影響。

 針對健保費爭議案,台北市勞工局長嚴祥鸞表示,三年分期還款,對於勞工局而言支出太龐大,負擔太沉重。不過,嚴祥鸞仍強調,健保費計算方式還未釐清前,就談還款方式,等於雙方「和解」,無助解決訴訟爭議,更擺明台北市政府得吸收非市民的健保費用。

 嚴祥鸞認為,如果真的欠錢當然要還,但是至今是否欠錢都猶有爭議,不宜談還款計畫。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廖文瑞昨指出,對於勞工而言,欠錢就該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爭議,本來就要由兩造政府自行解決,台北市不應該將責任轉嫁給勞工,讓非市民承受健保補助缺口,最後倒楣的還是勞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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