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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會婦團溝通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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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台灣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昨天繼續展開「憲政改造徵詢之旅」,與多位女性學者及婦女團體領袖就婦女權益保障等議題進行討論,與會者都支持透過憲改排除歧視,落實保障女性參政、性別平等及維護弱勢權益等。

 蘇貞昌指出,婦女權益「保障」不應被解讀為是給予婦女的「福利」,而應是整個社會必須認知的主流「價值」,陳水扁總統所稱憲法一定要「合時」,強調的意義也是在此。

 台灣總統府國策顧問李元貞表示,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在文字的表面上雖無性別不平等之處,但在內容及觀念上仍有許多部分有待修正。目前國際社會普遍有「性別主流化」的觀念。

 台灣考試委員吳嘉麗強調,為使女性享有平等參政權利,促進性別平衡的政治文化,國家應採行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婦女參政的障礙。她並建議,未來新憲法完成之後要規定,凡是違反性別平等的法令,在新憲法公布之日起一段時間內失效。

 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提醒,透過憲改促進性別平衡有其必要,但光是在憲法層次上規定不見得會落實性別平等,希望在憲政改造過程中也能透過廣泛溝通深化社會此等價值觀。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弱勢女性,包括外籍配偶及家庭暴力與性侵害的受害者,也應享有平等機會。國家應積極培育年輕女性,不能歧視年輕人,憲政改造應將十八歲選舉的議題列入,以鼓勵年輕人參與社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沈美真指出,婦女被販賣是最嚴重的人權受害,因此憲法不能只保障婦女人身安全,也不應只保護國內婦女,對於被買賣到台灣的女性,台灣也應提供協助。

 婦女新知董事長黃長玲強調,為達成性別平等,未來要做的不只是消除性別歧視,也必須在法制上積極創造平等環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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