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百份傳單和一起人命慘案

兒子被警活活打死 老父上訴傾家蕩產 辦案律師受壓 相關部門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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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5日訊】 (大紀元記者姜水雲、張小敏報導)吉林省吉林市農藥廠職工、35歲的王立新2000年11月27日因複印100份法輪功資料被抓,8天後(12月5日)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被活活打死。幾年來,為替慘死的兒子討公道,王立新的父親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積蓄(共計5萬多元),多次向吉林市中級法院提出訴訟,均被駁回。
  
記者打電話吉林省檢察院、人大內司委、政法委、公安局詢問此案,相關司法部門互踢皮球。曾負責王立新案件的辦案律師吳佐林明顯受到壓力,對記者的關鍵提問均以「無法回答」相告,並表示電話可能會被監聽。
  
吉林省檢察院一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每個看守所都應該有一個檢查室,攝像機24小時監控看守所。據記者了解,打死王立新的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根本沒有這種監督設施。據悉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至少欠下了三起人命慘案,除王立新外,還有付春生、李傳萍兩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死於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的迫害。
  
*幾天內被活活打死
  
據明慧網報導,2000 年11月27日,王立新因複印100份法輪功資料,被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抓走,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5號監捨。王立新絕食抗議,2天後被送至6號監捨。
  
犯人班長馮乃武(因詐騙十萬元入所)對王立新百般刁難,不讓上廁所,不許睡覺。一名練了十幾年拳擊、因打斷人鼻樑入所的刑事犯張群,積極配合馮的指使,對王拳打腳踢,把王當作練拳擊的活靶子。
  
在王立新絕食的第5天,管教楊忠華和張冠軍叫了幾名打手,把戴著手銬腳鐐的王立新拉進管教室,強行灌了一斤鹽水。
  
在絕食的第7天中午,王立新身體已經非常衰弱,神智不清。犯人馮乃武、張群,還有一個叫小紅的(黑社會火拚、槍案入所)輪番對王立新進行踢、踹。
  
管教楊忠華和張冠軍趴窗看了2分鐘的熱鬧,打開牢門,叫馮乃武、小紅等幾個人將王立新帶到管教室,同時傳來王立新的慘叫聲。過了半個多小時,他們把王立新送回6號監,王立新被反綁雙手,口中橫勒著一條白毛巾,只能發出嗚嗚之聲。
  
第二天管教楊忠華和張冠軍再次將王立新押到管教室,讓犯人賴紅祥、馮乃武再次毒打他,並揚言:「打!往死裡打!打死我頂著!」 十多分鐘後,慘叫聲沒有了,王立新被活活打死。
  
二、遺體解剖鑑定
  
報導說,2000 年12月13日,在吉林市公安局對王立新的遺體進行瞭解剖檢驗。據解剖檢驗結果,王立新明顯消瘦,肋骨骨折和胸部瘀血斑塊,「左肺下葉背面大片暗紫色瘀斑」,「小腸瀰漫明顯變細萎陷,粘膜瀰漫瘀血,升結腸粘膜大片瘀血,瘀斑,回盲部較重呈暗紅色,出血,長約60cm範圍,腸系膜淋巴結腫大。」
  
法醫最後診斷為:1、急性腦水腫、肺水腫、腦疝;2、全身炎症反應綜合症;3、小葉融合性化膿性肺炎。
  
三、王父多次上訴遭駁回
  
王立新於2000年11月27日被羈押,短短的八、九天內就死在看守所,他的死系非正常死亡。
  
2001年6月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起訴,訴訟要求被告(吉林市公安局)賠償20萬元人民幣。
  
原告指出(1)小葉融合性化膿肺炎不能導致正常人立即死亡。2000年12月4日原告親屬在會見王立新時,王立新言語、精神、身體狀態正常,而第二天就突然死亡,實屬不正常。(2)屍檢,王立新多根肋骨間有瘀血斑塊,並在不同處有二處肋骨骨折。此結果,只有他人外力侵害才能形成,王立新在羈押時雙手被銬,誰給他造成了這種損害?這種損害是造成王立新死亡的直接原因(全身炎症反應綜合症)。(3)《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31條規定,「對患病的人犯要及時治療」,被告未能對王立新及時治療,導致王立新因病、因傷死亡。
  
2001年6月16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行政賠償的決定。
  
2001年7月王書安就兒子王立新死亡案件,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賠償請求,繼續要求吉林市公安局賠償20萬元人民幣。
  
2001年8月王書安向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賠償訴訟,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01年9月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上訴,繼續控告吉林市公安局迫害其子。
  
與此同時,王書安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申訴,請求有關部門查處。
  
後又因種種理由上訴被駁回。在此期間,王立新的親屬花掉了所有的積蓄,共計50,000多元,現幾乎傾家蕩產上訴。
  
2003年10月30日,鑒於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和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受理起訴,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於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訴。

*相關司法部門互踢皮球
  
大紀元記者打電話給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431-7684275),對方表示同情,建議向人大內司委及政法委反應。人大內司委(432-2487073)接電話的人士表示:這件事不屬於我們管轄的範圍,你往政法委打,那裏有個610辦公室專門處理法輪功的事。政法委(432-2010465)推脫說:這件事是公安局負責的,你去找他們反應。公安局(432-2409026) 又把案子踢回檢察院。
  
記者再打電話到吉林省檢察院,申訴部門(431-7668118轉2519)一位接電話的男士說:第三看守所是屬於吉林市人民檢察院,那裏有個舉報中心和監所處都可以去反應。在每個看守所都應該會設一個檢查室,24小時都有攝像機監控,是專門監督看守所的。
  
記者打電話到出事單位第三看守所(432-2136077)詢問是否有檢查室,對方稱:我們這裡沒有檢查室,第一看守所才有,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呀,你不用打了,沒有用的。

*辦案律師明顯受到壓力
  
記者找到王立新案的辦案律師吳佐林,吳律師原任職於吉林博侖律師事務所。
記:吳律師,您好。王立新的案子是您承辦的嗎?
吳:是的。有甚麼事嗎?
記:我是大紀元的記者,在互聯網上看到他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得知他的父親王書安曾多次上訴,均遭到不受理駁回,能否請教您幾個問題。
吳:只要是符合國家法律的,沒有甚麼不能說的。
記:您當初是自己主動出來承辦這個案子嗎?
吳:不是,因他的父親找到我們律師事務所,當時我被指派來承辦的。
記:他父親當時找到你時,是否很清楚他兒子在第三看守所遭到殘酷虐待的事?
吳:對不起,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記:您說中國是講法治的國家,但憲法所訂定的人民權利都沒有落實,您有何看法?
吳:你問的問題我無法回答,如果你想瞭解你親自來一趟,因為電話可能會被監聽。
記:王立新在短短幾天就死亡了,執法機關公安局及第三看守所都難推其咎,為甚麼卻遭到當地法院及中級法院一再的駁回呢?
吳:你問的問題都得當面說的,因為有些是牽扯到一些隱私的。
 
吳律師的愛人張女士對記者說:「在國外應該很瞭解我們這裡的情況,我們生活在這裡,受到很多約束,我們沒有辦法,他身為律師對這個案子應該說已盡了力了。我們常收到一些傳單,上面都有一些消息與詳細內容,我們心中都明白,但是我們還要平靜過生活,所以請你不要再找他了。」 據悉,吳律師目前已離開吉林博侖律師事務所。

*第三看守所的三起人命案
  
王立新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被活活打死到現在已經3年多,不僅直接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幾年來死者的父親為了這個案子已經傾家蕩產。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至少犯下了三起人命慘案,除王立新外,還有付春生、李傳萍兩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死於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的迫害。
  
52歲的付春生,原是吉林市交通公司工人。2001年12月28日他在家中遭警綁架,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僅僅三天,即2002年元月1日半夜被警察活活打死。
  
50歲的李傳萍,家住吉林市龍潭區水電住宅。2001年7、8月份被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遭受迫害,後來身體出現咳血、吐血,送回家後,終因內傷過重死亡。


52歲的法輪功學員付春生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僅僅三天被警察活活打死。(明慧網)<br /></a><figcaption id=” title=”52歲的法輪功學員付春生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僅僅三天被警察活活打死。(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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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的法輪功學員付春生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僅僅三天被警察活活打死。(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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