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我們可以怎樣抵制雅虎?

──台北中央電台楊憲宏採訪茉莉

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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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楊憲宏:茉莉,今天二月份的時候,師濤一案即將在長沙秘密開庭,當時我對你做過一次採訪,呼籲公眾關注這個案子。這次請你先介紹一下師濤目前的情況。

茉莉: 師濤一案在二審判決時,仍然被當局無理地維持原判十年。最近,師濤已經被送到洞庭湖島上的湖南赤山監獄做苦工,由於入監訓練的折磨,他已經瘦了20來斤。師濤的母親高琴聲老師還留在長沙,給孩子精神上的支持。高老師每個月要跑幾百里路,去洞庭湖上的監獄探望師濤。

楊憲宏:在師濤的案子上,你認為雅虎有什麼責任,它是怎樣助紂為虐的?

茉莉:去年四月,師濤通過雅虎香港的電子郵箱向海外發出一封電子信,一年後,湖南長沙人民法院判處他入獄十年,罪名是“傳播國家機密”。雅虎香港在這個案子中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在師濤判決書的“證據”的第二條裡,有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出具關於用戶資料的證明材料,向中國警方提供了如下資料:

(1) 發信的時間:2004年4月20日11:32:17
(2) 發信的IP地址:218.76.8.201
(3) 發信時聯線電話號碼:0731-4376362
(4)用戶單位:湖南《當代商報》社
(5)用戶單位地址:長沙市開福區建湘新村88棟2樓。

楊憲宏:如果沒有雅虎的幫助,當局是否可以給師濤定罪?

茉莉:我認為沒有雅虎的幫助,當局是無法給師濤定罪的。雖然中共的大批網特時刻在網上監視,對師濤一類爭取民主人權的人士,他們一貫使用竊聽偷拍等種種手段。但是,中國的刑法規定禁止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證據,那些採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都不能作為冠冕堂皇的”法庭證據”。因此,雅虎對用戶師濤個人資料的出賣,是導致師濤被判重刑的關鍵。

楊憲宏:據不少媒體報導,在杭州舉行的國際知名互聯網公司高層會議上,雅虎公司主要負責人解釋了向中國警方提供師濤資料的理由,他們認為雅虎除了服從所在國的法律、規章和習俗外,別無其它選擇。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茉莉:我不認為雅虎別無選擇。請注意,向中共警方提供用戶關鍵信息的是雅虎香港,香港和大陸是一國兩制,所以,雅虎香港應該只受香港特區法律的約束,沒有義務去遵守與香港法律有衝突的大陸法律,尤其是在有關言論自由、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他們完全可以對大陸的惡法說“不”。因此,雅虎香港不是沒有其他選擇,但它卻用這種告密的方式向中國政府討好獻媚,以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

同時,“遵守中國法律”不能成為一個外國公司違背基本價值觀的借口。我們都知道,法律與道德有時不一致。雅虎遵守的是中國政府的“惡法“,幫助中國政府壓制異議者,違背了美國公司應有的道德。

楊憲宏: 在此之前,雅虎是否曾經有過幫助中共的行為?

茉莉: 國際人權組織記者無國界指責說,過去雅虎公司曾經協同中國統治集團進行新聞審查監控,現在又為中國警方效犬馬之勞,充當告密者。可見,雅虎見利忘義、為虎作倀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楊憲宏: 現在雅虎的所作所為,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的公憤,你認為應該怎麼樣抵制雅虎?用戶可以怎樣做?

茉莉:師濤因為雅虎的出賣而受害,廣大網民為此非常憤怒,不少網民提出“拒絕雅虎,起訴雅虎。”的口號,最近,“隱私權國際組織”就發出呼籲說,世界各地的互聯網用戶應該對雅虎共同抵制。

楊憲宏:請具體說說怎樣“拒絕雅虎”?

茉莉: “拒絕雅虎”就是在商業上抵制雅虎。一個網絡公司洩露用戶資料,這是世界各地的用戶都會擔憂的問題。所以,雅虎用戶有權要求雅虎公司向師濤及家屬公開道歉,給予經濟賠償,並要求雅虎向全體用戶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否則,用戶就可以宣布退出雅虎。

楊憲宏:現在已經有人這樣做了嗎?

茉莉:據我所知,海內外已經有不少網友自動地在抵制雅虎了,有的人給雅虎打電話,有的人聯絡用戶簽名,給雅虎公司寫信抗議,還有的網友宣布終止雅虎帳號的服務。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已經發出關於雅虎/師濤案緊急行動通報。筆會發動各國會員給雅虎寫信,對此表示震驚並要求雅虎保障人權。一些國家的筆會還找雅虎負責人面談。全德學自聯也呼籲廣大同學和同胞抵制使用雅虎並告誡國內親友。

楊憲宏:你認為這樣做會有效嗎?

茉莉:由於雅虎公司到中國投資的目的就是賺錢,他們就不得不聽消費者的聲音。如果廣大網友用實際行動懲罰雅虎這樣犧牲用戶的公司,今後就可能少出現師濤這樣的冤案。

楊憲宏:聽說你們還在考慮對雅虎提起法律訴訟,你認為雅虎違反了那些法律?

茉莉: 我認為,雅虎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宣言及其兩個人權公約,背叛了基本的人類良知和商業倫理,剝奪了自己用戶的隱私權,危害了用戶的人身安全。具體地說,作為一個在美國註冊的跨國公司,雅虎因侵犯了合法通訊秘密而違背了美國法律。

雅虎首先必須尊重國際法,如果國際法和國內法或中國共產黨的政策有衝突,國際法是優先的。國際法優先原則是各國通用的原則。中國加入了聯合國的很多社會經濟保障公約,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等。師濤發送郵件是在行使他的言論自由,另外也是作為記者的本職,不是刑事犯罪,不存在雅虎有義務配合中國政府的問題。雅虎香港,法人不在中國,不存在要遵守中國大陸法律,配合中國大陸警察的問題。(注:香港回歸後,仍具有行政自治權和獨立於中國大陸法律的基本法。)

楊憲宏:雅虎的總公司在美國,雅虎香港和雅虎中國都是其子公司,美國的總公司應該為子公司的承擔法律責任嗎?

茉莉:在一般情況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過有限責任原則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獨立的法人實體,它們相互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在實踐中,也有因為受子公司損害而控訴母公司的成功例子。例如印度的博帕爾毒氣洩漏案,最後以美國母公司賠償受害者為解決方案。

而且,雅虎有一個致命把柄,當客戶通過雅虎總部的網頁註冊時,雅虎會根據用戶當時所在的地點將其賬號分配到子公司的服務器。例如有人在中國直接到美國雅虎註冊,會被自動分配到香港雅虎。那麼,在這個商務活動的過程中,客戶打交道的對象是雅虎總公司,而子公司雅虎香港的角色只相當於總公司下面的一個外包商。所以有的網友認為客戶完全有理由把雅虎總公司作為訴訟對象。

楊憲宏:如果打官司,你認為勝訴的希望有多大?

茉莉:我認為,起訴雅虎的目的在於持續地形成公眾輿論壓力、使一些唯利是圖的外國網絡公司以後不敢再協助中共迫害異議人士,否則他們將付出巨大代價。所以,官司本身的輸贏並不是很重要的。例如,美國的吸煙者起訴煙草公司的案例最多,其中許多都敗訴,賠償的數目也很少,但這些官司成功地引起社會輿論的注意,讓美國公眾獲知煙草公司被起訴了、吸煙引起癌症等知識。這樣,即使敗訴,其社會教育的效果還是很大的。

同時我們也希望,起訴雅虎能夠把中國政府判取師濤10年徒刑的荒謬性,展示在世界公眾眼光之下。我們還希望由於國際社會的壓力,改變師濤的命運,使他早日獲得釋放。

楊憲宏:如果這場官司能夠庭外和解,師濤應該也能從雅虎公司獲得經濟賠償吧?

茉莉:我記得一九八九年“六四”鎮壓後,大連有一位採購員叫肖斌。他在89年6月5號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採訪,說解放軍開槍殺人、天安門血流成河,講述中有誇張失實之處,結果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10年。由於當時肖斌的圖像是從美國電視新聞中錄下來的,美國人覺得他們的報導坑害了肖斌,就主動賠償了二十多萬美元。

楊憲宏:沒有人起訴美國廣播公司,但他們卻自覺地在道德上承擔責任,照顧自己的受害者。

茉莉:是啊,我們希望雅虎不要等到起訴打官司,就主動道歉,賠償因為他們而受害的師濤。

楊憲宏:最後,請問茉莉還有什麼要對我們的聽眾講的?

茉莉:我希望廣大聽眾能夠關注起訴雅虎這個案子,聽眾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例如給雅虎打電話質問,寫信抗議,也可以考慮起訴雅虎的各種可能,介紹願意義務受理此案的律師事務所(美國或者香港),並尋找可能的財政支援。作為網絡用戶,捍衛師濤的權利,就是捍衛我們自己的權利。

--轉載自《動向》2005年十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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