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討論子女從父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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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台灣行政院周三將討論法務部所擬改變「子女從父姓」原則,以後可以由父母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一O五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子女從母姓必須同時符合「丈夫同意」及「母無兄弟」二個限制條件。

法務部擬將原「子女從父姓,但有約定時可從母姓」條文,一舉改為完全採行書面約定制度,即子女姓氏,在出生登記時,由父母雙方採約定方式決定。但司法院認為,法官業務量繁重,增加這些業務量將造成法官負擔,主張採抽籤制。

修正草案對民法親屬編有關「子女稱姓」規定,推翻台灣社會自民法施行以來「子女從父姓」原則,符合婦女團體主張,「子女從父姓」原則是父權社會的保守範本,姓氏也應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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