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修例防禽流感 禁患者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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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訊】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修訂傳染病規例,加強邊境管制措施預防禽流感擴散,賦予衛生主任權力禁止被該疾病感染的人離境。新規例將於星期五刊登憲報後生效。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並表示,一旦跨境禽流感爆發風險增加,便須加強在邊境的公共衛生監測及控制工作,但他重申「封關」是在最壞情況下才考慮的措施。

行政會議在昨日的會議上同意修訂《2005年防止傳染病蔓延(修訂)規例》,把所有有關應用於SARS(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邊境控制措施擴及甲型流行性感冒H5、H7、H9,以準備應付可能由甲型流行性感冒H5、H7、H9所引發的流感大爆發。

當局表示,這些新規例將有助衛生署長在有需要時實施為遏止禽流感擴散而制定的邊境管制措施,亦會有助獲署長授權的人員替抵港或離港人士量度體溫及進行身體檢驗,以確定他們是否有相當可能感染該疾病。衛福局發言人說,有了這些新規例後,署長便能更有效地遏止跨境的禽流感傳播。

最壞情況下才會「封關」

此外,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昨日表示,一旦跨香港和內地禽流感爆發風險增加,在最壞的情況中才會「封關」。

他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問題時指出,根據國際衛生條例,世界衛生組織可視乎疫情的嚴重程度及需要,訂立一系列就人流及物流不同程度的建議措施,這些措施可包括貨物檢查或醫學檢查、檢疫、以至禁止懷疑或受到感染的人士及貨物入境。

周一嶽表示,由於香港特區與內地之間的人流、物流均十分頻密,一旦跨地禽流感爆發風險增加,港府有需要加強在邊境的公共衛生監測及控制工作。在決定有關工作時,港府會考慮當時疫情爆發情況、疫症的傳播途徑、傳播能力、擴散程度和潛伏期、香港及其鄰近地區的實際情況、最新的科學證據和世衛的建議等,以釐定最合適當時風險情況的口岸防疫措施,並會在有效防疫及不妨礙人物自由順暢流動兩方面作出適當平衡。

他說,視乎風險評估,為來自疫區並感染禽流感的人士或禽流感接觸者進行檢疫隔離,是其中有效的口岸防疫措施之一。至於所謂「封關」,將會是在最壞情況下才會考慮的措施,「封關」的程度亦會視疫情的嚴重性而定,當局會按實際情況作通盤考慮後才會作出決定。

周一嶽表示,一旦「封關」,便停止輸入來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區的活禽鳥及禽肉,但目前沒有釐訂封關期間禁止進口的食物清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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