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修例防禽流感 禁患者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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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讯】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修订传染病规例,加强边境管制措施预防禽流感扩散,赋予卫生主任权力禁止被该疾病感染的人离境。新规例将于星期五刊登宪报后生效。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并表示,一旦跨境禽流感爆发风险增加,便须加强在边境的公共卫生监测及控制工作,但他重申“封关”是在最坏情况下才考虑的措施。

行政会议在昨日的会议上同意修订《2005年防止传染病蔓延(修订)规例》,把所有有关应用于SARS(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边境控制措施扩及甲型流行性感冒H5、H7、H9,以准备应付可能由甲型流行性感冒H5、H7、H9所引发的流感大爆发。

当局表示,这些新规例将有助卫生署长在有需要时实施为遏止禽流感扩散而制定的边境管制措施,亦会有助获署长授权的人员替抵港或离港人士量度体温及进行身体检验,以确定他们是否有相当可能感染该疾病。卫福局发言人说,有了这些新规例后,署长便能更有效地遏止跨境的禽流感传播。

最坏情况下才会“封关”

此外,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昨日表示,一旦跨香港和内地禽流感爆发风险增加,在最坏的情况中才会“封关”。

他在立法会回答议员的问题时指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世界卫生组织可视乎疫情的严重程度及需要,订立一系列就人流及物流不同程度的建议措施,这些措施可包括货物检查或医学检查、检疫、以至禁止怀疑或受到感染的人士及货物入境。

周一岳表示,由于香港特区与内地之间的人流、物流均十分频密,一旦跨地禽流感爆发风险增加,港府有需要加强在边境的公共卫生监测及控制工作。在决定有关工作时,港府会考虑当时疫情爆发情况、疫症的传播途径、传播能力、扩散程度和潜伏期、香港及其邻近地区的实际情况、最新的科学证据和世卫的建议等,以釐定最合适当时风险情况的口岸防疫措施,并会在有效防疫及不妨碍人物自由顺畅流动两方面作出适当平衡。

他说,视乎风险评估,为来自疫区并感染禽流感的人士或禽流感接触者进行检疫隔离,是其中有效的口岸防疫措施之一。至于所谓“封关”,将会是在最坏情况下才会考虑的措施,“封关”的程度亦会视疫情的严重性而定,当局会按实际情况作通盘考虑后才会作出决定。

周一岳表示,一旦“封关”,便停止输入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的活禽鸟及禽肉,但目前没有厘订封关期间禁止进口的食物清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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