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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選舉人27萬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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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二十五日電)新竹市第七屆市長暨市議員選舉,確定為市長選舉選舉人二十七萬七千一百八十二人;市議員選舉選舉人二十七萬五千八百九十八人。選委會表示,由於市議員的選舉區劃分是在九月二十二日公告,若在二十二日以後才把戶籍從原選舉區遷入新選舉區者,沒有市議員投票權。

新竹市選委會表示,近日頻頻接到電話反映,部份原居住新竹市後於九月間將戶籍遷往他縣市的民眾,這次選舉欲回到原戶籍地投票,卻發現兩地都未收到投票通知單,對於選舉權益產生疑慮。

選委會第二組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五條規定,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的選舉人;但於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選委會說,這次市長、市議員選舉居住期間的計算,是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凡是在八月三日以前遷入居住者,就擁有市長、市議員的投票權。

但由於市議員的選舉區劃分是在九月二十二日公告,如果新竹市選舉人在九月二十二日(含當日)以後才把戶籍從原選舉區遷入新選舉區者,並無該選舉區之議員選舉投票權,也就是說,這名選舉人只有市長的投票權而沒有市議員的投票權。若是將戶籍遷往他縣市,則同時喪失新竹市市長暨市議員的選舉權。

至於可以回原戶籍地投票的特殊情形,選委會表示,因為選舉人名冊造冊基準日是十一月十三日,凡是符合選舉人資格者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一律編入選舉人名冊,若選舉人於造冊基準日之後遷出者,即十一月十四日(包括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選舉區行使選舉權,這是選罷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請選舉人務必了解,以免影響選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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