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安告上法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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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

一、案件延期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通知书
(2005)拱行初字第12号

王富华:

关于你诉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同意延长本案审限至2006年1月18日。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印章)
2005年10月18日

二、旁听限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 告

王富华诉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本院定于200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1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需要旁听的人请于2005年11月14日15时至16时到本法院南大门大厅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印章)
2005年11月八日

三、开庭状况

平时拱墅区法院和区政府同一个大门,2005年11月17日14时15分左右,大门不让要参加旁听的人进,保安说今天下午去法院的人都要从法院北门进。在当天特开的北门外站了六、七个警察,我家老头和几个退休工人进去没被阻拦。到了法院1号法庭外,已经聚集了上百人,1号法庭门里门外有十多个警察拦着,不让没有旁听证的人进去,而法庭内此时坐着的估计大多是警察或便衣,只有没几个退休工人。

到了开庭时间,王富华和四、五个中国民主党的人来了,好像换了代理人(编者从发稿的前一天才了解到新的代理人叫吕耿松),进去后王富华和代理人吕耿松一坐定,待王富华向审判长提交委托书后,审判长就下令要把代理人轰出法庭。在两个法警拉扯代理人时,王富华急了,站起来要说话,又有三四个法警一拥而上,有拉扯推攘王富华的、还有用手去捂他嘴巴的,王富华和吕耿松挣脱了法警的扯拉,一起走出了法庭,有几位退休工人和便衣、法警和法官跟了出去。

在法庭外,王富华很激动,说话时脸胀的红红的,向大家断断续续地说刚才在法庭内发生的一幕。王富华退庭后,法官要其再次进去开庭,王说“要去,就让代理人一起去。”法官不同意,就管自己回去当庭宣布判决(实际上应该是“裁定”)结果:按王富华撤诉处理。

聚集在法庭外的上百位退休工人和群众本来就因为法庭不让进去旁听而闷了一肚子怨气,此时就犹如揭开了热锅,围着法官和警察进行指责,各种骂法都有,我们全家听老头回来说给我们听,听了也很痛快。

通过两次周末的调查核实和材料收集,看来我家老头向全家“汇报”的上述“工作内容”没有“掺水”,老头儿还说:“法院连续两次赶走王富华的代理人陈树庆而又不当庭公开说明事实和法律理由,让王富华处于诉讼能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已经太不公道了。王富华为了既保证有足够的诉讼能力又让法庭(有见不得人、上不了台面的苦衷)能够体面地将审判进行下去,临阵换将,让吕耿松换陈树庆作代理,本身是个重大让步,不想法庭欺人太甚,第三次驱赶王富华的代理人。看来他们早有安排,就是决不让王富华从审判中讨回公道,只许让他在诉讼能力悬殊的情况在法庭再受羞辱”。“报纸上天天讲的民主、公正、法律,就是被这帮当权的及其爪牙们自己给践踏了!”(佩服,我家老头现在说话也一套一套了!)。

2005年 11 月 27日晚定稿于杭州@(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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