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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之際 業者:贈與免稅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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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文忠台北十七日電)年關將屆,業者表示,此時正是贈與免稅好時機,為人父母如果想贈與子女嫁妝或財物,可利用稅法上新台幣100萬元嫁妝免稅規定,以及運用每人每年100萬元贈與免稅額,在跨年之際分別贈與,免稅額可提高一倍,最高可達600萬元。 另外,若贈與不動產本身附有貸款,還可主張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永慶房仲集團契約部經理林國華表示,利用「贈與節稅」方式有許多種,其中較特別的是,由於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他人財產,應於贈與後30日內提出申報,因此父親或母親一方可利用年底12月份先贈與子女不動產,再於12月31日及1月1日分別申報100萬元免稅額,父或母單一方便可運用跨年,自贈與總額中減去200萬元 (若父母都採用此種方式,則贈與總額便可提高至400萬元),這是直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的方式。

另一方面,也可直接贈與子女現金,作為購買該房屋價款證明,最高贈與總額也是父母贈與總額的400萬元,因此利用跨年度贈與技巧,子女可獲得父母贈與的400萬元,不需繳納贈與稅。

林國華指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新人父母送嫁妝及聘金都算贈與,但無論有幾位子女,即便在同一年度結婚,每一子女結婚時,父母均可各自致贈100萬元財物,免課贈與稅。不過,需注意的是,贈與事實最好能把握在結婚前後6個月內發生。

因此,除了每年100萬元免稅額,父母再利用稅法上100萬元嫁妝免稅規定,由父母各贈與100萬元給子女,如此在短短兩個月內,除了子女獲得父母600萬元「實質上」祝福,父母總計也可自贈與不動產總額中,扣除高達600萬元,不需繳納贈與稅,這樣節稅方式既合法,又可省下為數可觀贈與稅。

林國華表示,民眾若懂得相關法令規定,節稅方法其實還不只如此,例如以最單純情形來看,同樣是父母致贈結婚子女最高400萬元,雖以現金贈與方式,免課贈與稅,但如果是送房子給子女,則贈與額度計算方式,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總額為準,通常公告現值如果是400萬元,市價行情通常比400萬元高出許多,節稅效益驚人。

民眾若想利用不動產贈與作嫁妝,不妨利用跨年度之際分次贈與、100萬元嫁妝免稅額及貸款扣除等方式,達到節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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