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庸:「讓執政黨先民主起來」,如何?

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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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一)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就有人提出“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的設想,胡錦濤上臺後提出“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似乎要啟動黨內民主,在個別地方做過直選鎮黨委的試驗,但這些動向究竟是要真搞起來,還是擺擺樣子?

如果瞭解中共的組織結構是層層緊密約束,瞭解它的操作機制是從上而下的灌輸,瞭解它的權力系統是高度集中,瞭解它的最高權力具有不容質疑的性質,那麼,就可確認,這樣的組織對民主的排斥是必然的。盡管隨著它的機能老化,固有的信念控制漸行淡薄,組織結構的運行出現鬆散,但它的集權主義性質並沒有根本改變。毛時代,黨內高層權力分配完全掌握在毛手中,或予或廢完全在他的意念中。八屆十一中全會由於他的指使,黨的四名副主席無形中取消,沒有經過討論,沒有付諸表決,更沒有人質疑,所有黨代表都默認它的正常性。這就是毛擁有的特權。鄧時代,廢黜胡耀邦總書記職務是鄧小平、陳雲、李先念秘密決定的,然後通過所謂“生活會”施壓,迫使胡自己辭職。這就是鄧、陳、李擁有的特權。這種特權自上而下形成各層權力系統的既得利益,他們構成既得利益集團。實行黨內民主必然要求削弱這種特權,如果目的在於改造這個黨成為民主組織則必然要求完全、徹底廢除這種特權,由此突出的矛盾就不是靠宣講、說理能夠解決的。在當權者還具有生存自信時,怎麼肯選擇讓出部分權力以實行黨內民主呢?它對侵犯自己既得利益的“改革”持抵制或反對態度是不言自明的。

黨內實行民主,必須確保黨員有權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有權向黨的組織直至中央提出任何政治性創議。這是實現黨員做主的必要途徑,是監督黨的領導機構的重要方式,是民主政黨的應有標志。實際上,這就是首先在黨內實現言論自由。為使這項權利不被壓制、打擊,不致出現彭德懷、張聞天因批評“大躍進”而慘遭滅頂的專制迫害,根本的保證是:黨內異見合法存在,政見派別自由形成,這樣才能使黨員提出批評和創議時無後顧之憂,進而才可使黨內思想活躍、生機勃發。在這樣的政治生態中,不會以黑社會法規懲治黨內異見者,不會有對待趙紫陽那樣禁錮終生的黑暗出現。對此,中共能接受嗎?

黨內實行民主,必須確保黨的各級領導機構由黨員或黨員代表選舉產生,這是權力委託制的必然形式。黨的領導機構或它的一把手由上級黨組織任命的方式必須取締,使權力的獲得取決於黨員選擇而不是上級賜予。這樣才能引導掌權者明白手中權力的來源,促使他們依照選舉者意志施政以免被淘汰出局。同時,選舉必須具備充分選擇性,使選舉者可以比較候選人的資質和政見,擇優而投。為此,必須使候選人有充分機會展示自己政見,候選人之間有充分機會相互辯論,以吸引選舉者注意而爭取選票。這些都是民主政黨的題中應有之義。在這樣的政黨中,不能允許幕後太上皇如鄧小平之流操縱,也不能允許暗施陰謀使江澤民一類霸佔權位不放,更不能允許往權力的關鍵崗位塞滿“皇親國戚”、“太子黨”。對此,中共能夠認可嗎?

黨內實行民主,必須確保符合人類公義的黨法黨規成為黨的行為規範,黨內民主在這些規範的軌道上運行才能正常地體現全黨意志。這些規範約束黨內掌權者不能濫施權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中共掌權者的黨法觀念一向極其淡薄,慣於“無法無天”,因此,下列荒唐事件屢見不鮮:八屆十二中全會有40名中央委員出席,不足半數,於是授予74名非中央委員的黨幹部以表決權,濫竽充數。這種非法手段使那次全會通過永遠開除劉少奇黨籍的決議是無效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由鄧小平授意,停止中央委員、候補中委25人與會資格,全會增選9人為中央委員,開創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委被任意剝奪參與中央議事的權利和中央委員會選舉中央委員的奇特先例。這些舉措同樣是非法的。將這樣一個在法規上混亂如麻的黨改變為依法守序的黨,必須取締專制者以言代法的特權。對此,中共能夠忍受嗎?

黨內實行民主,必須確保黨只是為實現既定理想的政團。它只能為群眾造福而吸引群眾依附,沒有淩駕於群眾之上的特權;它只能為社會服務而取得社會信任,沒有淩駕於社會之上的特權;它與其他政黨平等競爭而比較優差,沒有淩駕於其他政黨之上的特權;它依據選民信任而組閣執政,沒有淩駕於選民之上的特權。總之,黨內實行民主,表明中共願意將自己改造為民主政黨,因而,作為必然的邏輯就是取消作為中共特權標志的所謂“領導權”和中共自命的永恆執政權。同時,按照民主標準,政黨不能擁有武裝力量,不能以暴力支撐自己的存在,因此,解放軍應歸國家領導,中共組織應退出軍隊;黨的活動經費應切斷國家財政撥付管道,實行自籌原則。這些都是民主政黨應有的規範。對此,中共能夠理解嗎?

從以上諸矛盾追下去,顯現的是深層次意識形態的截然對立:共產主義的社會觀是精英論,認定無產階級是人類精英,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精英,共產黨高層則是黨的精英。如此才有一黨專政,實則領袖專政。由此建立的是共產主義專制體制。民主主義的社會觀是人權論,認定平等、自由、民主、博愛是人類所應享受的天然之權,所有社會的、政治的公權都義不容辭以承認和服從天賦人權為前提。由此建立的是自由民主體制。“讓執政黨先民主起來”必然觸及由專制轉向民主的這種意識形態沖突。是突破固有理念轉向民主原則,還是故步自封排斥民主意識,是執政黨能否“先民主起來”的嚴肅考驗。

(二)

中共在實行專制同時,一貫張揚民主旗幟。1945年毛澤東慷慨許諾將建立“自由民主的中國”,“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和羅斯福的四大自由”。1980年鄧小平慷慨許諾“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保證實現“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1997年江澤民慷慨許諾“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2005年胡錦濤也慷慨許諾“保證公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掌握專制特權的這些領袖所以如此放言,蓋因抓住民主大旗以掩護專制之實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就無法在民主潮流的洶湧澎湃中混下去,而且,這些大話原是不打算兌現的,不妨裝腔作勢,以假充真。不過,從毛至鄧,從江至胡,許諾“民主”空話、大話的聲音卻越來越弱,高調卻越來越低。毛一張口就開出兩個三民主義和一個四大自由,敢用十頂美麗桂冠炫耀,鄧的聲調就降至“更高更切實的民主”,江的聲音更弱,只在選舉、決策、管理、監督的民主方面轉圈兒,到胡則成了邯鄲學步,還要加上“依法”二字以示謹慎。顯然,即使是空頭許諾也不敢放言無忌了,這是假話被逐步識破、空頭許諾面臨兌現壓力的結果。

多年的“民主”空話面臨破產時,胡錦濤轉而推出“發展黨內民主”方案,把它作為政治體制改革重點寫入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引起人們關注。從全會披露的這一方案看,它的最大的局限性表現為:絕口不提變黨內專制為黨內民主的關鍵環節的改革,根本回避黨內集權主義的實質,更談不上去削弱它,只是在若干程式性、枝節性、觀念性、承諾性問題上作文章。方案不提黨員有權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而是強調“要加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並形成制度”;方案不是確認黨內不同派別(如改革派、保守派)存在的合法性,而是強調全黨“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保持高度一致”;方案不是促進黨內直選範圍不斷擴大,而是規定連基層黨組織領導成員的直選範圍也要逐步進行;方案不是要求黨內肅清意識墮落、批判腐蝕全黨的貪汙盜竊、爭權奪利,而是強調“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方案的有些內容純屬案幾擺設,只是放在那裏供欣賞,比如“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概言之,胡錦濤企圖以微動、佯動來拖延專制體制壽命,以“民主”姿態來應付社會上強烈要求政治改革的呼聲。他把“民主”姿態展示在黨內,是由於黨內控制力度強於黨外,不致產生如太石村那樣的脫軌事件,增加“民主”動作保險系數。沒有證據表明他確實認識到黨內不民主而銳意改革,“發展黨內民主”的動作不過是擺出傾向民主的姿態以應付民主壓力而已。

在黨內高層矛盾十分復雜的今天,在眾多黨內官員正摟足最後一筆國帑而準備溜之乎也時,黨的權柄已無暇顧及政治改革。但是,“發展黨內民主”這出假戲還要真唱下去。據悉,中共中央正制定《黨內監督條例》實施辦法,包括將在地方各級黨委和黨的紀檢委啟動罷免和撤職機制。這一新舉措如認真實行,倒也不無積極意義。但在如此龐大的中共官僚體制中,陳陳相因、照抄照轉、敷衍塞責、不求進取成為慣性,能夠突破這種慣性而行新法麼?盡管《瞭望》雜志載文鼓吹“這項制度的建立將是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的一個重大創新和突破,是完善黨內民主選舉制度的一個重大步驟”,但是實行起來卻困難重重,說什麼“這項罷免或撤換制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事,需要幹部制度一系列改革。”比如,他們認為,“由上級黨組織任命的對象不能用罷免方式處理”。那怎麼辦呢?沒有下文,只有等待。這其實並不存在什麼困難。試想,任命時的正確性怎能否定當被任命者行為蛻化必須予以罷免的必要性呢?說穿了,這背後隱藏的是部門之間的權力、地位、利益的糾葛,正是這種糾葛導致即使是有積極意義的新法也一拖再拖,無法實行。整個組織的機制早已僵化,哪怕是一個微小的、枝節的革新也會阻礙重重,持久拖延。拖延是一種戰術,用拖延之術應付民主的挑戰,使專制體制茍延殘喘下去,這就是胡錦濤策略。

中共的專制本性不可能產生向民主轉型的動力,只有在下述兩種情況下可能產生變異:(1)外部的壓力。它的突出表現就是各地2004年發生的74000起群體維權事件。維權活動目前還處於分散性、經濟性階段,壓力較小,容易被強權破壞。當維權運動逐步提升自己的集中性、政治性,形成一呼百應的民主勢力,造成中共生存的根本威脅時,就會動搖其內部的穩定性,促使黨內紛爭四起,統治危機日益惡化。這時,中共在一片混亂中才有可能冒出一派作根本性讓步,向民主妥協。(2)內部的反叛力。中共越走向破落,越陷入危機之中,黨內明智之士越要公開化。黨內開明人士希望拯救中共于水火,必然要贊助削弱專制機制、支持開放理智、放寬迫害之策、爭取社會合作。黨內民主人士會積極要求實行中共的民主轉型。開明的和民主的力量目前在黨內還甚微弱。當經濟危機暴發、社會危機劇烈、政治危機明顯時,黨內反叛力量會迅速增長。那時,在外部強大壓力和內部強大反叛力的夾攻之下,中共的民主轉型才有現實的可能性。

(2005.12.13)

--轉載自《議報》第229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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