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歌披露樊中莊案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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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樊中莊先生,一個堅強不屈的大法弟子,一個敢於領頭上訪維護拆遷戶利益的守法國民,於2005年8月9日下午受到浙江縉雲縣公安局傳喚,並於同一天被該局刑事拘留,名義是「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

  8月27日,樊中莊被警察送到麗水市中心醫院搶救治療。該醫院的的病歷附頁有如下記錄:
  姓名:樊中莊;床號:601-2;住院號:233251。
  姓名:樊中莊;出生年月:(具體不詳)54歲;性別:男;出生地:縉雲縣五雲鎮88號;職業:農民;民族:漢族;婚別:已婚;聯繫地址:縉雲五雲鎮88號;入院日期:2005年8月27日17:25;病史陳述人:旁人。
  主訴:頭部跌傷意識不清三個小時。
  現病史:患者三小時前從三米高處跳下,左顳頂枕頭部先著地,當時呼之不應,頭部流血。但無嘔吐無四肢抽搐,無大小便失禁,被他人送到縉雲縣醫院治療,查CT提示「右顳頂葉腦挫裂傷,左顳葉硬膜外血腫,左額頂骨骨折。」大約20分鐘後,意識處於模糊狀態,呼之能掙眼,併發「哦哦…」叫聲,呼吸急促,痰多,難咳出,肢體活動差,給以脫水降顱壓,抗感染治療後轉我院,複查頭顱CT提示硬膜外血腫稍增大,急診以「右顳頂葉挫裂傷,左額顳葉硬膜外血腫,左額頂骨骨折,肺部感染?」收入醫院治療。
  …………
  輔助檢查:2005年8月27日我院頭顱CT提示:右顳頂葉腦挫裂傷,左額顳葉硬膜外血腫,左額骨骨折,眼眶外側壁骨折。
  初步診斷:右顳頂葉腦挫裂傷,左額顳葉硬膜外血腫,左額骨骨折,眼眶外側壁骨折;頸椎挫傷?肺部感染?
  ……
  記錄人:葉錦平
  2005年8月27日18點

二、親人提供的線索
  樊中莊先生的兒子樊厚明,28歲,身材高大,一表人材,端莊忠厚。前不久他來到南京,向作家同時也是執業律師的川歌先生請求法律援助,並提供了一些線索,這些線索證明很大的可能刑訊逼供造成了樊中莊的重傷。大家在9月2日范子良先生提供的照片上可以見到樊中莊先生的左眼眶有一圈青紫色痕跡,俗話將這樣的狀態稱作「熊貓眼」,那分明是拳頭重擊的結果。再說如果是自己跌倒,左右顳頂都屬於後腦,而且都受了傷,分明是均衡著地,這樣如何會有「左額骨骨折,眼眶外側壁骨折」?

  前不久樊中莊稍微清醒,模糊回憶了當時的情況,告訴家裏人,說:「被傳喚後,被天八人審訊,手腳戴銬。日夜連審,不能睡,不能吃,這樣的情況有兩次。第一次傳喚後,就連審五天;第二次不大記清具體時間。審問的主要問題是我為村裡土地被徵用而上訪的事情。」

三、法律代理人川歌如是說
  2005年12月12日上午,川歌先生從南京趕到浙江,見到自己的當事人樊中莊先生。本來下午就想約見辦案人員,結果到次日即13日才見到縉雲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大隊長李金亮先生。川各表明自己的來意,主要代理樊中莊人身損害賠償一案。李金亮的回答說:「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深感意外。領導非常重視,經常看他,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搶救他,曾經有很多人看護他,目的是保護他,目前已經撤掉。至於如何跌倒,一是自己跌倒,二是外力導致。」律師說:「如果是跌倒,在甚麼時間、甚麼地方跌倒?目擊者是誰?作為被監管的人員,就是跌倒,監管他的警方也必須負責。如果是推倒,那麼是誰推的,甚麼時間、甚麼地點推的?」李金亮說:「這個不便講,你去找公安局紀委董書記。」那個董書記正川歌沒有來得及見到,就回來了。川歌準備向他提交正式的書面文件,以便一步步瞭解事實真相。
  川歌說:「我們準備兩種方式:一是協議,二是按照程序。」 儘管那裏的警察比較誠懇,但是我們還是要有所準備,不要抱太多的幻想,準備經過法律程序,來求得問題的公正解決。

  楊天水於南京東山
  2005年12月15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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