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楊天水被拘留致胡溫公開信

——捍衛言論自由、抵制國家恐怖主義

唐元雋、李國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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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

2005年12月23日,南京警方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在街頭將獨立中文筆會作家楊天水和他的朋友強行帶走。現經過瞭解,我們確信楊天水先生被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事拘留,這樣的處罰意味著楊天水可能長期失去自由。

楊天水本名楊同彥,1982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曾任教師和公務員。1990年,他因從事民主活動被當局以「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知書達理、處事平和,是一位正直善良的公民。他雖關心政治,但一貫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他唯一的行動乃至所謂的「罪行」就是通過寫作來品評時政、捍衛公民權利,2000年出獄後的楊天水為此還多次遭到當地警方的騷擾和違法關押。他的所作所為,只不過是在一個標榜法治文明的社會中盡一個知識份子的義務和責任,何罪之有?

據我們瞭解,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這次對楊天水先生的拘押,無論是基於何種理由,都違反了中國法律所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退一步講,如楊天水先生被認為有罪,需要審查,也應遵循司法程式公開審理。在被關押期間,應該保障他有權得到法律代理、會見家屬、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其他不受剝奪的各項基本人權和公民權利。南京警方關押楊天水早已超過48小時,至今仍未通知其親屬,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我們呼籲有關方面立即糾正和處理這一違法侵權事件!

無獨有偶,與楊天水被捕同一天,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宣判另一位公民許萬平先生12年徒刑、並附剝奪政治權利4年。大量事實可以表明,這兩起事件都是迫害異議人士,踐踏公民權利的做法,它也說明南京、重慶兩地司法機關罔顧事實和法律,製造當代冤案。以思想和文字入罪,加害無辜的同胞,是明顯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對上述二地方當局的做法,我們表示嚴重的關注和抗議!

今天的世界,民主化已經成為人類社會進步潮流,即使中共內部也有許多人看清一點:繼續依靠政治迫害維持統治,是不得人心的。在中國領導人帶頭提倡「以民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及面對世界做出「和平崛起」的政治承諾的今天。我們根據一般的常識提出建立和諧社會的前提條件,應該是首先進行政治改革,促進社會公正,停止一切對思想、言論、宗教、信仰人士的迫害行動。照顧弱勢群體、保障基本人權。須知一個靠暴力和謊言維持的政權,是決不能長久的。

在這裏,我們希望胡錦濤、溫家寶二位先生能督促南京等地方當局立即無條件地釋放因行使言論和寫作權而獲罪的自由作家楊天水先生以及此前入獄的師濤、鄭貽春、張林、許萬平等一切因言獲罪而遭關押的人士!只有這樣,才有望兌現你們的政治承諾,使你們依法治國建立和諧社會的提法不至成為一句空話。

簽名網址: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63

連署簽名人:

唐元雋(美國紐約)王一梁(美國紐約)蔡桂華(美國紐約)周育田(泰國曼谷)沈良慶(中國安徽)曾寧(中國貴州)嚴正學(中國北京)王金波(中國山東)王文江(中國遼寧)冷萬寶(中國吉林)戴學武(中國上海)鄧永亮(中國四川)車宏年(中國山東)林信舒(中國福建)李國濤(中國上海)毛國良(中國浙江)王庭金(中國安徽)

(2005年12月27日)

來源: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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