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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有罪又准參選 施茂林:與中選會研究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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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五日電)台東縣長候選人吳俊立當選後是否面臨停職處分?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說,只要中選會不核准參選人登記,就不會有當選是否停職的爭議;法務部可與中選會研究相關法律問題,有關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內容,也將和內政部交換意見。

施茂林上午前往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進行「國內重大採購弊案防制政策及相關案件偵辦進度」專案報告,答復立委質詢選舉相關問題時,做上述說明。

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台北縣)說,中選會准吳俊立參選,當選後又面臨停職處分,政府是開台東縣民玩笑。他認為,政府一體,法務部應會同內政部研究相關的法律問題。

國民黨籍立委黃德福(不分區)認為,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停止職務規定,有必要再研究。

施茂林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即要停職,但地方制度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吳俊立是否停職由內政部決定,不過,法務部可與中選會研究法律問題。有關候選人停職處分,內政部有標準作業程序,法務部不便發言。

此外,親民黨籍立委林德福(台北縣)說,這次三合一選舉,遭檢方聲押、拘留的候選人都當選,檢方努力查賄反而成為候選人的競選幫手。

檢察總長吳英昭表示,這次選舉,有些涉案候選人採悲情訴求,卻當選,可見台灣人民太重感情,檢調單位仍需多加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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