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萬寶:以民為本還是以官為本

思考地方政府制定政策的走向

冷萬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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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訊】先看官方近日的三則消息:

(一)山西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其內容是鼓勵公務員離職帶薪到民企就業,保留人事關系5年,期間要求回原單位工作的,由原單位安排工作。

(二)遼寧省制定的《2004~2010年遼寧省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其內容也是公務員“下海”5年內可申請回原單位工作。

(三)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出臺《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和《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更新管理規定》,其內容是政府要把 “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並“按每車每年3,600元有償使用出讓金標準一次性交清1.8萬元,逾期不交納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

一、二則消息基本相同,政府出臺這樣的政策,用政府的話講:其目的是為有志“下海”的機關幹部系上“安全帶”。出臺這樣的政策,對“下海”的官員無疑是一項重大的利好政策,對他們來說既沒有後顧之憂,又有可能踏入“少數人致富”的行列之中,何樂而不為,這跟天上掉餡餅又有什麽區別呢?拿著納稅人的錢,不幹納稅錢的事情,這種不幹工作照拿工資,這種好事恐怕在世界上只有中國才有,這大概也是中國的一個特色吧。另外還要再到企業去搶工人或打工的飯碗。本來官員在中國這個社會就占據強大的優勢,他們活動的空間,遠遠超過普通人的範圍,是一群典型的強勢群體,政府對其不加強約束倒也罷了,反而出臺有利措施保護官員不應該保護的利益。官員“下海”經商會不會出現尋租現象,會不會出現“名正言順”的官商不分及官商勾結的後果。這種現象不能不說明,今天的中國依然是一個官本位的社會形態,封建意識根深蒂固,積重難返。盡管政府強調以人為本,但執行起來卻往往是以官為本。官員們如此這般的“下海”,進可攻,退可守,進退自如,收發自如,好不快哉!難以想象的是,地方政府竟然還冠冕堂皇的以黨和政府的名義將有限的社會優質資源任由官員們予取予求,恣意妄為!可見中國社會中的官員們在謀取官僚利益時,是如此的名正言順,如此的心安理得,如此的肆無忌憚!

第三則消息所報道的政府制定的政策內容,簡直可以說是政府在以國家的名義對普通工人進行公然的掠奪。不是嗎?出租司機本來在運營過程當中,就已經向國家交納了各種稅款,政府你有什麽權力再讓出租車司機“按每車每年3600元有償使用”,並且一次性交清5年的有償使用費──即“出讓金標準一次性交清1.8萬元”。筆者不知道政府在出臺這項政策的出發點是什麽,為什麽不與出租車業舉行一個聽證會,政府官員知道不知道出租車行業,本來是風險性極高的行業,投入高,但收入未必高,尤其是目前出租車飽和的狀態下,而且出租車是事故率極高的行業,一旦出現大的意外事故,不是家破人亡,也是傾家蕩產。再說相當多的出租車司機在購買車時,已經是在債臺高壘,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公僕”,不僅沒有在他們困難時期伸出手來幫他們一把,卻相反出臺對他們雪上加霜的政策。政府出臺掠奪性政策,不僅損害了出租車行業的利益,而且也給當地社會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因此發生了出租車司機從7 月30日至8月2日連續進行了四天集體上訪的事件,給銀川市民和外旅遊者的生活及出行帶來極大不便。

從上述地方政府所出臺的政策來看,人們不難看出,地方政府出臺政策的走向是有極其鮮明的傾向的,即在維護官員特權方面上是不擇手段的,哪怕是黨紀國法(明文規定黨政官員及公務員不得下海經商)也是在所不惜,而在對弱勢群體出臺政策時,只考慮政府本身的利益(說白了就是官員本身利益),根本不管百姓的死活,且這種現象從地方制定的有關強制拆遷措施,並引發的種種糾紛及事件就可見一斑。如果地方政府長期保持只為保護官員而制定“安全”政策及對普通群體制定損害性政策的官貴民賤思想的話,那麽國將不國了。筆者請政府官員在制定政策時三思。

(2004年8月4日於吉林)

──轉自《議報》第18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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