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央行:OBU外幣授信放寬 不適用對大陸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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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十四日電)台灣中央銀行一月通函指定銀行,允許客戶將「以境內股票、不動產及其他有關新台幣資產為擔保品或副擔保,申請所得的信用額度」,轉供大陸以外地區關係企業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請外幣授信時使用,不再限於短期性貿易融資,並不適用OBU對大陸台商的授信。

台灣央行進一步表示,境內的外匯指定銀行 (OBU)授信額度可以轉供企業海外子公司(大陸以外)在OBU使用,過去只限制短期週轉性的貿易融資,現在可擴大至資本性融資;不過,這樣的規定不適用OBU對大陸台商的授信。

央行指出,OBU吸收的非金融機構存款餘額,在去年(2004)12月底達188億美元,較開放前的114億美元增加了74億美元,增幅達65%;開放OBU辦理兩岸直接通匯,OBU收存資金呈淨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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