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大學學費漲幅 最高10%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大學學費調漲幅度彈性上限,將從前兩年最多可漲五%,放寬到以十%為上限。預估各大學的學費,在今年7月15日又會有一波調漲,調漲金額最高可能達數千元,不過擔心學費調漲過高引起社會反彈,教育部也擬嚴格審查把關學費調漲的合理性。

為避免學費調漲造成衝擊,教育部也擬與各校協商,要求學校盡可能不要調漲學費,或至少縮小調漲幅度;並完整提供獎助學金等配套措施,讓想讀大學的學生不至於繳不起學費。

教育部大學學費審查小組昨晚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對今年公私立大學學費調漲的審查規定及作業流程作確認,其中對於調漲的作業流程,規定各大學不論決定調漲或不漲,都必須在5月底以前提報教育部審查小組。

審查小組計畫於6月初公布不調漲學費名單,至於計畫調漲學費的大學,教育部即根據各校所提報的資料及數據進行審查,各校必須符合各項規定及數字指標,才能調漲。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自八十八學年度起各大學實施學費彈性方案,其中私立大學必須按校務運作之績效,即私校中程校務整體發展成效中的教學與輔導之評比成績,以及各校的行政管理、教學研究訓輔及學生獎助學金等,其中不含政府所補助經費,三項支出之總額超過學雜費收入。

而公立大學的學雜費收入,不得高於教育部所訂基本運作所需經費中學校應自行負擔之部分。

教育部說,彈性學費政策雖然當初規定每年調幅以不超過百分之十,但在八十八學年度實施時,考量國內經濟景氣狀況,連續多年規定,除非特殊情況,調幅不超過百分之五。這項規定限制連續沿用多年後,決定可望恢復十%的上限。

不過教育部強調,有意調漲學費的大學仍必須符合教育部去年所公布的調漲基準公式條件,即過去十年平均盈餘超過十五%者,也不得調漲學、雜費;其中包括學校為擴校所預購的土地及建築物準備金等,都不列在盈餘之內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