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官有多少 去年懲處3,000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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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採訪報導) 中國官方公佈的資料顯示,去年中國有近3000名貪官受到懲處。

《路透社》的消息說,去年中國檢察機關調查了4萬3千多名涉嫌貪污的官員,其中近3000名官員因為貪污受到懲處,600多名在逃貪官被抓獲。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表示,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還沒有根除,反腐形勢依然嚴峻。

對此,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中文雜誌《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表示–

胡平:中國的腐敗很清楚,一方面是權利本身沒有制衡,當然絕對會腐敗的;另一方面是共產黨掌握了太多的資產,佔有太多的資源,所以也造成太多可以腐敗的東西。

中國的人民網的消息說,在近日的一次企業家論壇上,雲南一名私企老闆提出,貪官是企業家們 「喂」出來的,受賄是企業家們「行」出來的。中國企業界對腐敗氾濫負有責任。據《中國青年報》的報導,在近年來的反腐中,受到法律嚴懲的往往是受賄者,行賄者卻少有被判刑的。

在中國,加大對行賄者的懲治是解決腐敗問題的有效方法嗎?對此,胡平表示—

胡平:如果可以不行賄就可以辦成事,那可能沒有一個人會願意去行賄。所以我覺得這問題的關鍵不在行賄這一方,而在於受賄的這一方,如果受賄者手中不是掌握著任意行使的權利,能夠給行賄者很多的好處,誰行賄的多就能多得到好處,誰行賄的少誰拿的好處就少,誰不行賄就得不到好處,如果行賄不能使他得到任何的好處,那還會有誰會去行賄。另外,如果行賄有獨立媒體的監督、獨立的司法去追究,那麼行賄這個問題也不會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

中國媒體近日又曝光了多起官員貪污受賄案件,其中包括,成都市龍泉驛區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忠福貪污受賄1,400多萬元,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他犯有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他死刑。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涉嫌受賄約1,000萬元,私分國有資產約300萬元,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已進入法庭審理階段。

談到中國的許多腐敗大案,現在紐約的法學專家項小吉評論說—

項小吉:如果要是從法規上講,中國的立法可以說是臻於完善的,基本上都有立法,一些規定也可以說是漏洞並不太大、之所以敢犯法,貪污也好、挪用也好,不是說鑽法律漏洞,根本就是公然的踐踏法律,沒有把法律當一回事。所以從這意義上講,只有實行這個民主制度、監察制度、透明制度才能解決這一類的現象,否則光靠這些專制下的所謂法治,是一個空談。

《南京晨報》的消息說,目前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額700多億元人民幣。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報導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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